大宰相_第216章 香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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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过后,陈朝起早去看望徐彪。
  徐彪被打了足足八十军棍,疼的他一夜未睡,现如今背朝上面朝下嘴里轻哼着,额头一层黄豆大的汗珠,还让给他换药的军医轻一点。
  陈朝伸手拍拍军医,让他起身,不要发出声音,换自己来给这位傻弟弟上药。
  过了一会儿,徐彪感叹一声,“呦,老许,没看出来,你以前咋没这手艺。”
  站在一旁的军医挠挠头。
  说是军医,但治不死人就成。
  平时给伤员上药,那是怎么快怎么来。
  故而力道大了些,在军中得了一个活阎王的称号。
  哪比得上现在的陈朝,动作轻柔,看着就让人心急。
  “呀,怎么是……”
  最终,傻大个还是反应过来,瞧见陈朝不知何时来到床边取代军医的位置,正在给他上药,惊讶地出声。
  “别乱动,马上就好了。”
  陈朝上完药,又给包裹上一层纱布,这才完事。
  “我马上就要走了,特地过来跟你告个别,好好养伤,以后我们还要一起上场杀敌。”
  “嗯嗯。”
  徐彪重重点着头,呲着大牙花笑着。
  陈朝回头问军医,这伤什么时候能好,军医道:
  “放心,这傻子是铁打的身子,敷上我这幅药,最多十日就能活蹦乱跳。”
  闻言,陈朝放下心。
  倒是徐彪对“傻子”这个称呼十分不满,举起拳头,恐吓着军医,等伤好后,有他好看。
  陈朝轻轻拍了拍徐彪的肩膀,道:
  “你此次被旁人设套中计,受苦了……那豹眼的官差已经叫兵部的人自己处罚,至于那金氏父女,是被人胁迫,杀了二人固然容易,但我想着还有一个法子,可两全其美。”
  徐彪静静听着。
  仇人最终得到什么下场,他都无所谓。
  他最高兴的就是解开了心结。
  以后又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陈朝想了想,道:“你看这样如何?既然你和那金秀秀被迫有了男女之实,不如将错就错,你娶了那金秀秀当媳妇如何?”
  “啊!”
  徐彪粗眉一跳,大吃一惊。
  娶?
  娶金秀秀?
  徐彪脑海中蓦然出现金秀秀娇滴滴的模样。
  “我已经同金家说好了......金秀秀虽出身商贾,但知书达理,是个良配,你这莽汉总不能孤身一人。”陈朝笑道。
  徐彪挠挠头,想了片刻。
  红着脸“嗯”了一声。
  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女人能嫁给自己?
  “你答应就好。”陈朝拍拍徐彪,又交代几句好好养伤之类的话,就掀开帘子走出了营帐。
  徐彪下巴垫在自己的双手上,不一会儿脸上露出憨傻的笑容。
  没想到,这次没死成。
  还白得一个媳妇。
  这种好事哪里找去?
  ……
  看望完徐彪,陈朝找来慕容冲,交代几句,让他叫常胜军全体将士继续严格遵守军纪,不要再给旁人可乘之机。
  这次还好幸运。
  要不然,常胜军就要失去一名虎员!
  看时间差不多,陈朝就和宁白芷离开了军营。
  “我先把你送回你哥哥嫂嫂家。”
  “啊?相爷,我不想回家,我现在就想跟你回相府。”宁白芷嘟着小嘴唇,十分不愿意。
  陈朝笑笑,打趣一声,“怎么?就这么着急想嫁给我?这几天都等不了?”
  换作普通姑娘,一定害羞的不敢答话。
  可宁白芷不按常理出牌,抬起下巴,眼睛盯着陈朝道:
  “是!我现在就想立刻嫁给相爷,我一刻也等不了了。”
  说完,宁白芷整个人挂在陈朝身上。
  脑袋使劲蹭着陈朝的胸口。
  陈朝哭笑不得,只能伸手揉揉她的小脑袋。
  劝了好大一会儿,她才肯下来。
  “乖,先回家,该有的规矩总还是要有的,要不然咱们该被人笑话了。”
  “你先回家等几天,准备准备出嫁的东西,以后你就是相府的二夫人了,总该跟哥哥嫂嫂好好告个别吧?”
  宁白芷嘟唇一想,是这个道理没错。
  于是点点头。
  将宁白芷送回三河湾,恋恋不舍地招手告别,陈朝坐上了回京城的马车。
  马车里,陈朝闭目养神,担心一夜的宋清婉此时坐在陈朝身边,掩嘴打着哈欠,脸上却不由泛起喜色。
  过几日便能将白芷迎娶进门,她要好好准备一下才行。
  相府好久都没办过什么喜事了。
  她作为当家主母,这次一定要操办的风风光光。
  不多时,马车进城。
  在陈朝的吩咐下,却并未马上返回魁寿街的宰相府,而是专门绕道来到一家卖琉璃的店铺,在店铺里订下一批模样古怪的瓶子,图纸是陈朝现画的,只要店家能烧制出来,价钱不是问题。
  离开琉璃店,陈朝又去了一趟花鸟市场,买了许多盆各种各样的花,通通打包带回相府,有大用处。
  “买这些做什么?”宋清婉不解地问道。
  “做一种东西,我听说京城最大的香料市场由杨家垄断,他们欺负了我的傻弟弟,总要给他找回点场子才行。”
  “可这与我们买的这些东西有何相关?”
  “做出来的这种东西呢......很香,比杨家最香的香囊还要香。”
  “比香囊还要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嗯……香水。很香的一种水,可以喷洒在身上,以鲜花的品类不同,味道随之不同,香水最大的优势便是携带和使用起来很方便,不用像香囊那样随时随刻挂在身上,只要洒在身上一点点,就可以很香。”
  “香水?”
  这顿时勾起了宋清婉的好奇心,拉住陈朝问东问西。
  陈朝一一解答,不过这玩意还是要回去实验一下,看能不能造出来。
  若是能,就批量生产。
  不光是为了给徐彪报仇,也算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进账了。
  如今,陈朝的对手已经不再是燕王。
  而是大纪境内,最富有的富商之一,杨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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