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便有一名年轻公子提笔挥墨,作好一首诗,交由丫鬟。 丫鬟取过诗文,转身快走几步,掀开帘子,将诗递给许红豆。 许红豆仔细看了看,摇摇头,没有说话。 丫鬟出来,也摇摇头。 那名年轻公子看罢,不免失望,然后便有许多公子动起笔,他们将作好的诗或者词,交由丫鬟,尽数送到帘子后的许红豆面前,希望得佳人点头。biqubao.com 陈朝观望,并不心急。 看来想见许红豆一面还真难啊.... 不过,陈朝现在有理由怀疑,许红豆就是想骗他的诗。 毕竟许红豆之前说过,她想借诗词名垂百世,这是她的心愿。 喝了一杯酒,酸酸甜甜的,似是果酒。 陈朝放下酒杯,望向身边的慕容冲,打趣道: “怎么,你不动动笔?太后未入宫前是有名的大才女,她的哥哥诗词一道岂会差到哪里去?” “我就不了,从军以后就没再提笔,肚子中的那些墨水早就忘的一干二净。”慕容摆摆手,说自己不行。 陈朝看向另一侧的侯吉,意外发现他动笔了,忍不住伸手拍了他后脑勺一下:“你写什么?你难道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吗?” 侯吉放下笔,伸手摸摸后脑勺..... 人家也想努力一下,不带这么打击人的。 “诸位公子,可还有佳作呈上来?” 丫鬟站在屋中,脆生生地问道。 屋内的公子们苦思冥想,各自为难。 红豆花魁的眼界实在太高了,他们刚才写的,红豆花魁一首都没看上。 “良仁兄?” “我,我在酝酿一会儿。” “书景兄呢?” “快了快了。” “.....” 陈朝看着这一幕,只觉好笑,轻轻摇了摇头,看了一眼侯吉。 侯吉秒懂,赶紧过来磨墨。 这一行径,自然引起身边人的注意。 慕容冲侧身过来:“将....” 陈朝瞪了他一眼,慕容冲赶紧改口:“陈兄何意?” 陈朝这才答:“你们都不写,只好我来写了。写首词。” “词?” 陈朝点点头,侯吉已经研好磨,陈朝也不多废话,捉袖执笔书写,很快,一首词便悦然纸上。 慕容冲瞅了一眼,不免吃惊。 这首词,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大男人写出来的。 ..... 帘子后,抱着琵琶,静坐的许红豆抿着两片红唇,观察着帘外的一举一动。 几日前,跟她接头的龙武卫传信,说陈朝回来了,要见她一面时。 许红豆大吃了一惊! 他回来了.... 安全从云州回来了。 那一刻,许红豆彻底慌了神。 连带着这几日都惴惴不安,夜不能寐。 对待陈朝,她心里是极为复杂的感情。 恨! 恨的咬牙切齿。 因为在南山庄园,陈朝夺走了她的一切。 不仅是身体,更有尊严。 而且陈朝还把她的尊严狠狠地践踏在地,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和陈朝说的话,许红豆就不寒而栗。 在陈朝面前,她就犹如砧板上待宰的鱼肉,毫无还手之力,只是陈朝的玩物。 除了恨,还有许多其他复杂的感情,比如期待,期待陈朝能在燕王手里救出她的父母。 害怕,害怕再见面时,陈朝还是像上一次,那么粗暴地对待她,丝毫不懂得怜惜。 这些情感她只能深深地藏在心里,无法对外人言说。 正想着的时候,丫鬟已经拿着陈朝刚刚写好的一首词走了进来。 许红豆抓住宣纸,细细品读。 片刻后,眼眸突然闪动,缓缓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一块巨石压在了她的胸口,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几分, 半晌后,许红豆眼尾泛红。 她看着丫鬟,低声说道:“请他进来吧.....” 丫鬟掀开帘子,走了出去,径直来到陈朝面前,福福身子雀跃道:“公子,我家姑娘有请。” 嘶! 全场倒吸一口凉气。 凭什么,凭什么他能进去和红豆花魁同席? 这不公平。 他到底写了什么? 一位年轻公子提着袍子,急匆匆来到丫鬟面前,皱眉道:“为何他能进去?而我等不行,我等诗词入不了红豆花魁的眼,也该让我等死个明明白白,他到底写了什么?” 他指着陈朝,十分不解。 其他人赞同。 丫鬟低下头,十分恭敬,柔声道:“等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说着,便带着已经起身的陈朝,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帘子掀开的瞬间,一股清香扑鼻而来,帘子后的摆设与屋内并无什么不同。 地上铺着奢华的地毯,踩上去像是陷在棉花里。 一架三叠氏的屏风放在帘子后,屏风材质也很有讲究,坐在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见里面,只能闻其声,而见不到其人。 绕过屏风,一位容貌绝佳的女子抱着琵琶跪坐在矮几后,微抬眸,盯着进来的陈朝一举一动。 穿越前后,陈朝所见过的美女不在少数。 不论是慕容玥还是宋清婉,都是女子中最为美丽出彩动人的绝代佳人。 慕容玥之美,在于其高高在上的位置,那种雍容华贵无人能比。 宋清婉的美,在于身材,更在于那种床上床下的剧烈反差感,熟妇的味道,寻常女子很难具备。 而宁白芷则是少女萝莉,贪嘴单纯,浑身散发着青春洋溢的气息。 蒙长歌的美,更多在于她的雷厉风行,长枪银甲,是位身姿矫健的女将军。 而眼前的许红豆,和其他女人完全不同,她身上带着地域特色,那种水乡养出来的美人,就像烟雨江南,水墨画卷中走出来似的,五官容貌不亚于慕容玥,更重要的是她身上的气质,温润清秀。 “奴家见过公子。” 许红豆起身,抱着琵琶,盈盈一礼。 陈朝望向许红豆,靠的格外近,二人脸庞相距不过一个拳头的距离,能互相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陈朝唇角带着坏笑,说道:“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红豆花魁国色天香,这凑近一看,世人诚不欺我,当真是美的令人窒息。” 陈朝说这些话的时候,故意提高些许声调,保证外面的人都能听到。 此言一出,外面的人炸了。 恨不得冲进来把陈朝揪出来,可又怕贸然冲进来,唐突了佳人,最后只得在外面唉声叹气.... 恨啊…… 可恶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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