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平邑城。 雄鹰苍凉的叫声回响在天际,它们于极高极远的天际,不知疲累,一圈一圈地盘旋着。 平邑城城头,大纪士卒抱着怀里的兵器,耷拉着脑袋,一位守城校尉扬起喉咙,猛灌了一口凉水,旋即骂骂咧咧地说道:“看看你们现在的熊样子,还是我大纪军人吗?咱们平邑城又没破城,咱们守住了,拿出你们的气势,下一次咱们依旧能守住这里!狗日的土匪,没什么好怕的。” “咱们北线大军大获全胜,斩匪数万,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马上就能过来支援咱们,咱们的压力会小很多,你们这吊卵的汉子赶快给老子站起来,振奋精神!” 校尉举高手臂,挥舞拳头,企图鼓舞士气。 “可是....三千峡没了,咱们两万兄弟死了,会有越来越多的楚国正规军赶来。”一位士卒小声说道。 这位校尉的脸色瞬间垮下来,沉默地坐在城头,许久没有再说话。 是啊,虽然北线胜利,可南线败了。 惨败! 三千峡那里的几万楚国正规军,会马不停蹄地赶过来攻打平邑城,就算北线大获全胜又怎样?那里只不过是土匪,战力如何能跟楚国正规军相比? 楚国这次是铁了心,撺掇云州土匪,想要把云州搅翻天。 平邑城守不守的住,还很难说。 与此同时。 平邑城往西,不足五十里,有两座山脉。 山势陡峭,山上怪石嶙峋,易守难攻。 两山成掎角之势,中间一片偌大的平地,唤名平阳谷,里面贮藏着土匪大批粮草。 攻打平邑城的土匪大军,所需粮草,一大半由平阳谷供给。 可以这么说,只要烧了谷中的粮草,平邑城之危自解,土匪不战而退。 但是,土匪在大战开启前就在谷中驻扎了大批人马,两侧的山上更是修筑了无数堡垒望楼,想要攻破平阳谷,难度堪比登天。 再说,平阳谷距前方土匪大军并不远,土匪支援速度快的话,不到一个时辰就能赶到。 别到时粮草烧不了,还被土匪大军前后夹击,那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陈朝和蒙长歌于今日午时,赶到平邑城战场。 还未来得及休息片刻,提前赶到战场的常胜军诸位将领,着急忙慌地过来参见陈朝。 毕竟,陈朝可是他们的主将! 这场仗究竟该怎么打,将领们都得听陈朝的。 现如今,陈朝手中总共有六万兵力,其中绝大部分,是北线各城池派出来支援平邑城的,不是陈朝的嫡系。 “长歌,你说我一个资历尚浅,来了就做最高统帅,他们能听我调派吗?”陈朝问道。 常胜军可以完全不用担心,毕竟是一手带出来的,对命令绝对服从,三千秦军弓弩手也可以随心所欲调派,因为有蒙长歌。 可是军中其他人,陈朝心里没底。 万一战场上,那些将领不听自己的指挥,不是瞎了吗? 总不能靠着手中的常胜军和秦军弓弩手,远远不到一万的人数,去正面支援平邑城吧。 “放心好了,你在涌关以少胜多,五千大败土匪五万大军,又沿路支援其他城池,没有人会不服你的。” 蒙长歌又说道:“况且,你担忧的事情,难道平邑城的主将想不到吗?如果所料不错,你们大纪的这位周老元帅会派过来一位监军,协助你的。” 听到有双层保证,陈朝就暂且放下心来。 “末将尤钟,参加陈将军!” 二人正在谈话间,一干数十个将领已经过来参拜,单膝下跪,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尤将军,快快请起。” 陈朝亲自扶起此人,虽然不知道这货是谁,但看的出来,这货在自己没来之前,是这帮人领头的。 这时,厉三刀小跑来到陈朝身边,介绍诸位将领的身份,尤其是这位尤钟将军,跟蒙长歌先前预料的没错,正是周觅派来的监军,协助陈朝管理六万大军。 相互客套一下,陈朝便领着众将进入帐篷,召开第一次战前会议。 陈朝坐在首位,轻咳一声,沉声道: “哪位将军,能跟我说说平邑城目前的情况。” “回禀将军,目前平邑城集结共三十多万的土匪大军,土匪大军中,有六万楚国正规军,而我军只有二十万,在装备方面,我军也是完全占据劣势,只能据城而守,敌军拥有许多大型的攻城器械,比如攻城弩和投石车,数量几乎达到了两百架...” “除此之外,南线三千峡失守,我方两万将士集体殉国,南线共计七万土匪大军,其中一多半是楚国正规军,正沿线一路北上,不出半月,便可抵达平邑城,届时平邑城两面是敌,无论是人数还是战力,我方都占据绝对劣势。” 尤钟早就做好准备,熟练地把目前状况说了一遍。 闻言,帐内所有人都紧锁眉头,只觉战况不容乐观。 听完介绍,陈朝简单吩咐几句,叫各位将领且回去准备着。 三日后,开启作战计划,至于计划是什么,陈朝没说。 待不认识的将领全部出去,帐内剩下的人才轻松些许多。 剩下的将领,全部出身常胜军。 见到自家将军,他们心里没来由地高兴。 “将军迟来这么久,到底给咱们常胜军带来了什么助力?”厉三刀迫不及待地问道,其他校尉也瞪大眼睛,好奇着。 陈朝喝了一口水,将身边的蒙长歌推到人前:“刚才人多,有些话不好说出口,如今帐内都是自家兄弟,本将军迟来这么多日,自然带来助力,此乃蒙将军,她带来了三千秦军弓弩手,协助我们作战,日后全军的弓弩手皆由蒙将军指挥,你们没什么意见吧?” 蒙长歌站起来,向大家抱拳,算是打招呼。 在涌关,谁不认识蒙长歌? 隔三差五地过来,大家都知道这位秦国女将,战力彪悍。 听闻蒙长歌和三千秦军弓弩手参战,他们高兴地合不拢嘴。 秦军的三千弓弩手,别看人少,却抵得上大纪一万弓弩手。 “蒙将军,幸会幸会!” 诸位将领站起来抱拳,高兴道。 只有一人除外,那就是厉三刀,他是常胜军弓箭营的校尉,蒙长歌一来,算是抢走他的饭碗。 早日如此,他就不该问这个。 自作自受。 可现在大家都是一家人,比弓弩,他自然胜不过秦军,甘拜下风,也算是心服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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