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个月,宁家湾众人感觉像是做梦一样,他们从云州来到京城,原以为等待他们的命运是像其他通缉犯一样被处死,斩首示众。 情况好一点话,不过是成为别人豢养在府鹰犬,做着杀人的勾当。 可是,以上两种情况都没有出现。 他们被陈朝安排在距离清源县南山酒坊不远处的一个小山村里。 村子里没有几户人家,听说大多外逃,去了临县生活,现存的几户人家都是酒坊的工人。 他们就这样,在这个小村子暂时定居下来。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街坊四邻很友好。 村子四周,漫山遍野都是田地。 只要他们想种,种多少都成。 虽然土地不太好,全是沙地,辛苦一年到头,粮食打不出多少斤,但他们已经很开心了。 至少他们终于能像普通百姓一样,生活在阳光下,再也不用担心被官兵追捕。 再后来,男人们找到赚钱的办法。 因为手上有功夫,都成为了南山酒坊护卫队的成员,平时就负责酒坊安全、护送运酒的队伍进京。 这份活很轻松,但挣得却不少。 足够一家人生活,还有不少富余。 每天做梦都能被笑醒。 除此之外,孩子们也都上了学堂,是免费的。 “大哥,你说他们这是干啥呢?” “练兵不像练兵,倒像是来玩的,这都一连好几日了,我看他们连兵器都没怎么摸一下。” “一群人每天就站在太阳底下,跟木头桩子似的,一站就站好几个时辰。” 南山半山腰上,几个宁家汉子,手里拿着梢棍在巡逻。 站在他们这个角度,往下看,不远处的宽敞平地上,一座规模巨大的军营拔地而起。 一万两千余人,分成五个大营,正在接受军事训练。 只见士兵们赤裸着上半身目视前方,身体站的笔直,双臂垂在两侧,紧贴身体,五指并拢,贴在大腿上。 胆敢有人乱动,站姿不标准,或者摇摇晃晃,装耳挠腮的。 当即就有校尉手持马鞭气势汹汹地赶来,先噼里啪啦抽一顿再说。 若谁挺不住,可以放弃,直接走人就行。 可若就这样走了,三十两安家费,与他彻底无缘。 这几日下来,已经有几十人熬不住离开了军营,他们被称为懦夫! “管他们做什么,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 “大家伙都仔细睁大眼睛,打起精神,莫让贼人进了南山。”巡逻队领头的是宁白英,往年拿惯了刀,一时间换了梢棍,他还有点不习惯。 宁白英说完,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天空的烈日,灼热刺眼,又看了看下方数万人的军营,每一个人都被晒得汗流浃背,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也不能伸手去擦,他不知道陈朝这样训练士兵的目的在哪?光站着,就能把敌人杀了?biqubao.com 私底下。 宁白英试着站过这种军姿,觉得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 唯一值得在意的地方,便是站的时间久了,会腰酸背痛,疲惫不堪。 “你们快看,他们上午的训练结束了,开饭了.....那是馒头吗?我去,还有肉,大块的肉,还有鸡蛋,连水果都有。”宁二虎突然指着下方的军营大声叫唤起来,然后众人就听见这货吞咽口水的声音。 宁白英拄棍停下,眯眼瞅了瞅。 以他的眼力,隔这么老远,也能清楚地看见军营的伙食里都有什么食物。 一锅锅刚蒸好,还冒着热气的馒头,大块大块的肉……这些食物可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食物,那是有钱人家才能吃起的东西。 可是现在,这些食物堆积成山。 军营里,每一士兵都能吃到这些食物。 这得花多少钱啊? 宁白英心里不禁想到。 不用说,那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 “相爷,再这样吃下去,我们用酒赚到的钱,还不够赔进去的,莫要这么吃了……” “莫要这么吃了,我的钱呦……” “全都打了水漂,养这么多饭桶……我,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军营里,秦相如一屁股坐在临时搭建的台子上,挥舞官袍双袖,脸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兮兮地叫唤着。 陈朝在烈阳下站了一上午,早就汗流浃背。 随手抹了头上一把汗珠,不在意道: “钱就是用来花的,而且现在花在刀刃上,秦尚书就不要心疼了,要不这样,改日大军打了胜仗,缴获的物资,分你的户部一半。” 陈朝这几日和士兵同吃同住,一同训练。 肤色被晒黑不少,更有男人味。 大军严格按照陈朝制定的训练计划执行。 一开始,自然是要立规矩。 以前大纪的士兵无组织无律,大军散漫,各自为战。 陈朝要改变这个现状,就必须把“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这八个大字刻进每一个士兵的骨子里。 他们可以个人战斗力不强。 但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站军姿,就是第一关。 哪个不服,站不好军姿,直接上鞭子。 这里是军营,可没有那么多道理跟这些新兵蛋子讲。 通过短短几日的训练,绝大部分的新兵,都已牢记纪律为何物。 陈朝打算,再过几天,就开始上强度。 这营兵,最终都要拉去云州战场,和土匪打仗,若只会站个军姿,那可不行。 锻炼杀人技巧,是必须的。 至于秦相如叫苦不迭地心疼钱,陈朝没有办法。 这笔钱要花,也必须花。这个年代,人们大多一天吃两顿,有的更甚至只吃一顿,在高强度的训练下,吃饱吃好是必须的,身体是本钱。 没有强壮的身体,打个锤子的仗。 为此,军营的伙食每天都有肉,馒头管够,除此之外还有水果。 这待遇,大纪独一份。 “莫抢莫抢!排好队,一个一个来!” 堆积成山的食物面前,士兵被要求排成几列纵队,等队列排好以后,负责放饭的火头军才开始动勺。 若哪位敢插队,又是几鞭子下去,保准抽到皮开肉绽。 排队似乎已经成为习惯,大清早起床洗漱要排队,拉屎屙尿要排队,站军姿更要排队,横着竖着斜着要站成一条直线,就连吃个饭也要排队。 陈朝就是要用这种方法,把纪律刻进每一位士兵的潜意识里。 秦相如还坐在地上,叫苦不迭,陈朝可没功夫搭理他,视线尽头,侯吉骑马闯进大营,飞身下马,“相爷,宁白芷醒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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