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宰相_第81章 奴家给公子宽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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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总是盯着奴家做什么?奴家脸上有没有花。”
  几杯酒下肚,红豆花魁只觉脑袋晕乎乎的,天旋地转,见陈朝肆无忌惮地盯着自己,她本能的开口打趣。
  陈朝伸出手,动作轻柔,捻捻红豆花魁粘在额头的几根青丝,柔声道:
  “花魁这样美,还不让人看吗?要我说,花魁就是这天下第一美的美人。”
  说罢,陈朝伸出大拇指,轻轻摩挲红豆花魁水润的嘴唇。
  嘴唇上传来的极端触感,让红豆花魁身子紧绷,然后彻底瘫软下来,她趴在陈朝的胸膛上,轻轻嗅着陈朝身上浓烈的荷尔蒙味道。
  被陈朝握住手掌,红豆花魁心里欢喜,说道:
  “公子千万莫要取笑奴家,奴家可当不起这天下第一美人的美誉,咱们大纪的太后娘娘,才是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太后,慕容玥?陈朝知道慕容玥美的让人心动,要不然当初在凤仪殿也不会把持不住,可慕容玥是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这个说法,陈朝还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闻。
  陈朝上辈子年轻有为,身边莺莺燕燕,也算是阅美无数,就连明星也碰过,这辈子身边女人的姿色也不是一般能打,大胸萝莉宁白芷,温婉端庄宋清婉,再加上这个柔弱娇怜的红豆花魁,陈朝想不通,慕容玥为什么是被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
  难道就因为自己得到了慕容玥的身子,还让人家怀了自己的崽,审美产生疲劳了?陈朝私底下并不觉得慕容玥有多美,除开第一次见面时有些惊艳外。
  “那位太后娘娘出身慕容世家,自小国色天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名更是出众,是有名的才女,十六岁时已经艳压世上所有美人,惹得世家子弟尽折腰。”
  “十七岁时,便与燕王李玉定下婚约,只待两年后完婚,成为燕王妃。”
  陈朝眉毛一挑,这事倒是没听说过。
  慕容玥还有这段往事?真是越来越让人好奇了。
  “然后呢?慕容玥最后怎么没嫁给燕王李玉,而是入宫了?”
  红豆花魁感受陈朝的大手正在把玩她的小巧耳垂,力道刚刚好,这让她情不自禁地嘴里呢喃“嗯哼”出声,这种男女之间的情趣事情,她只从其他花魁那里听说过,哪里真正尝过。
  一时间,只觉坠入云端,飘飘欲仙。
  “一年前,先帝南巡游船时碰巧遇见慕容玥,一见倾心,要立其为后,当得知慕容玥是燕王的未婚妻后,先帝不悦,找了一个机会密谈燕王,之后燕王便主动放弃和慕容玥的婚约,慕容玥自此入宫为后!”
  原来如此,陈朝明白过来。
  要说,这事很正常,陈朝见怪不怪。
  皇帝抢别人媳妇当老婆多正常一件事?不信,你看曹贼!
  一生十五个媳妇,大多数都是他人之妻。
  人人骂曹贼,但人人都想做曹贼!
  说完之后,红豆花魁又道:“公子,今日你我之间的谈话千万莫要流传出去,这事算是秘辛,民间禁止议论,随便议论是要掉脑袋的。”
  陈朝适时点点头,怀里抱着红豆花魁软腻的身子,手指从嘴唇到耳垂,又渐渐移到红豆花魁腰间裙子的缝隙中,感受那一丝丝的冰凉。
  红豆花魁身体陡然一僵!
  但也没有任何的阻止和反抗,任凭陈朝大手在腰腹间的肌肤上游来游去。
  毕竟,她一个妓子想要名传百世,这点代价都不想付出那是不可能的。
  温存片刻,红豆花魁盈盈起身,陈朝有些不舍。
  红豆花魁斟满一杯酒,递到陈朝唇边,附在他耳边轻声吹气,香气如兰:
  “公子,且慢饮,奴家去换套衣裳。”
  陈朝一脸莫名其妙,好端端地换衣裳作甚?反正一会儿都得脱掉,怪麻烦的。但人家姑娘执意要换衣裳,陈朝也不好拦着,索性放红豆花魁离开一会儿。
  红豆花魁扶着额头摇摇晃晃出门,陈朝端起酒杯慢慢饮酒,眯着眼睛,心里想着其他事情。
  红豆花魁刚走,门“咯吱”一声开了。
  陈朝偏头瞧过去,发现是侯吉这个猴崽子,侯吉双手扒拉着门,只伸进来一个脑袋,笑嘻嘻道:“相爷?怎么样?安排的可还满意?对方可是红袖招的花魁,听说卖艺不卖身,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呢。”
  陈朝笑骂一声,拿起空酒杯就砸了过去。
  侯吉也不躲,双手接住,笑嘻嘻道:
  “相爷,放一万个心,你不说我不说,夫人是不会知道的。”
  “滚蛋!”
  陈朝臭骂一声,让侯吉滚远一点,别一会儿自己办事的时候听墙根。
  “好嘞,属下这就滚。”侯吉把酒杯还给陈朝,然后就要离开,他保证不趴墙根,其实房顶是个不错的去处。
  “那个,等等。”陈朝叫住即将离去的侯吉,吩咐道:“去找一截绳子,再找一个勺子。”
  侯吉摸不着头脑,绳子,勺子?
  要绳子他能理解,毕竟是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趣味。
  可勺子是干嘛用的?
  “快去!”陈朝催促道。
  “好嘞……”
  ——
  ——
  当红豆花魁再一次出现在屋里时,陈朝眼前一亮,只觉口干舌燥,小腹着火一般,难以自持。
  只见,红豆花魁雪白的脚丫踩在光滑地板上,玉腿笔直,她身上匹了一件青色的透明纱巾,里面只穿了一件乳白色的绣着兰草的肚兜和一条亵裤,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穿,白里透红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叫人忍不住想去探寻和亲嗅。
  就这还卖艺不卖身?
  果然,不能光看女人表面,陈朝心里叹道。
  红豆花魁双手紧握,站在门口,十分娇羞地低下头,犹豫片刻才关上门,一步步走上前:“公子,奴家一生有两个愿望,一愿父母康健,二愿青史留名!奴家知公子诗才出众,还请公子无论如何,要为奴家作诗一首,了却奴家心愿!”
  说罢,红豆花魁双手贴额,跪拜下去,声音动容:
  “还请公子了却奴家心愿,奴家愿以身相许!”
  陈朝起身,扶起地上的红豆花魁,脸上表现出一副极为怜爱的模样:
  “姑娘快快请起。作诗这事,强求不来,得容我好好想一想,斟酌每一个字,方能出一首好诗,作的诗差了,不仅帮不到姑娘,我心也不安。”
  红豆花魁抬起美眸,看向陈朝,“那奴家该如何做,才能帮助公子?”
  陈朝坦诚地说道:
  “我这人作诗有个特点,一般心情愉悦时,成诗的质量就好一些,心情特别愉悦,诗特别好,姑娘你懂吧?”
  红豆花魁愣愣出神,粉唇嘟嘴,但很快明白过来。
  愉悦?男人最愉悦的时候不就是……
  想明白后,红豆花魁似撒娇似埋怨:
  “奴家懂了,奴家这就给公子宽衣!”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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