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横眉冷对的秦若兮,方思明不急不怒,嘴角露出优雅的笑容。 “若兮,你还是那么调皮。” “以我们两家的关系,秦老病愈这种大事,我怎么可能不来。” “秦老病愈不久,身体肯定很虚弱。因此,我特地奉上百年老参三株,给老爷子补补身体。” 哗—— 方思明话音落下,现场一片哗然。 “百年人参!这可是连黑市上都有价无市的宝贝,谁能一次性拿出三株?这小子该不会是骗人的吧?” “快闭嘴吧,知道这是谁吗?他是东南省医师协会会长方大邈的孙子!” “原来是方神医的孙子!难怪能开豪车,还能轻易拿出三株百年人参!” 路人的纷纷议论声,让方思明更加骄傲。 他扬起嘴角,正要接着开口时。 一辆崭新的帕拉梅拉无声的停在秦家门口。 然而那流线型的车身,却瞬间把集中在方思明身上的视线,全部吸引了过去。 就连方思明自己,都忍不住目不转睛。 这可不是普通的帕拉梅拉,而是全球限量两百台的定制版。 能买得起这种车,不仅要有钱,还要有过硬的人脉才行。 哪怕是他爷爷,都没办法给他争取到购买名额。 “哇!限量版帕拉梅拉,我居然亲眼看到了!” “能开这种车的人,该不会是三大家族的公子吧?” “快拉倒吧,齐宋张三家如今自顾不暇,哪里还有这种气派。我估计,应该是省城来的豪门。” 就在大家满怀期待之时,一个身穿粗布衣服的年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 现场突然一片寂静,所有人都使劲的揉着眼睛,想要驱散眼前的幻影。 限量版帕拉梅拉的主人,怎么可能是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乡巴佬! “靠!姓林的,你故意的是吧?” “这辆车你多少钱租的?掏空腰包租一两个小时,只为了在若兮面前装逼,你还要不要脸?” 方思明忍不住骂骂咧咧。 在他看来,这种车林峰连租一天的钱都没有,就算掏空家底,也只能租一两个小时。 这种人,简直太虚荣了。 而秦若兮则立刻喜形于色,主动迎了上去。 “林先生,你终于来了。我爷爷已经恭候多时,请你随我来……” “等一下。”林峰在原地摇了摇头,“为了报答秦老爷子当年的救命之恩,我还让人准备了一份礼物,这会儿应该快到了。” 方思明怔了怔,随即捧腹大笑。 “小子,装逼要懂得适可而止。” “你的钱都拿来租车了,还买得起什么贵重礼物?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东西,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 林峰冷冷看了他一眼,理都懒得理他。 下一刻,一辆武装押运车开了过来。 车上跳下来一名全副武装的安保,大声问道:“请问谁是林峰林先生?给秦家的礼物送到,请林先生签收。” 哗啦! 一瞬间,现场再度哗然。 居然用武装押运车押送,这份礼物肯定不简单! 方思明的面皮不由得滚滚发烫,但他还是不相信林峰能准备有价值的礼物,嘎着嗓子讽刺道:“呵呵……臭小子,闹的动静不小嘛。” “这几个人是你的穷朋友假扮的吧?你们给安保公司看守停车场,却监守自盗,把车开出来招摇撞骗,信不信我投诉你们,让你们马上失业。” 林峰还是像不存在他这个人一样,接过清单,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就是林峰。” “礼物我就不清点了,麻烦你直接报给秦小姐听吧。” 那个安保立刻敬礼:“好,一切听林先生安排。来人,给秦家呈礼!” 随即,其余安保人员打开重重的防盗门,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的搬出来。 “林先生送百年人参十株,百年灵芝十株,天山雪莲十颗,极品冬虫夏草十盒,还有各类珍稀药材共一百斤,祝秦老爷子长命百岁!” “林先生送龙凤呈祥玉碗一对,999足金金筷子一双,二龙戏珠青花瓷笔洗一枚,各种金银珠宝各一份,祝秦老爷子家庭和睦!” “林先生还送上……” 轰—— 呈礼的声音还在继续,然而早已被现场火山般爆发的惊叹声打断。 方思明送上三株百年人参,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 林峰倒好,直接送了十株! 而且还有百年灵芝,天山雪莲,极品冬虫夏草…… 仅这些珍稀药材,就价值近千万。 再加上后面的金银珠宝,以及古玩字画,林峰送礼的价值,怕是要超过两千万! 难怪需要武装押运! 这一声声的呈礼声,就像一条条鞭子打在方思明的脸上。 让他的面皮由白转红,然后又由红转紫,成了猪肝般的颜色。 看向林峰的眼神,更是充满了不甘和怨毒。 “够了,够了!” 这时,听到动静的秦老爷子在仆人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看着门口堆成小山般的礼物,苍老的眼睛里,闪动着复杂的神情。 “林峰,你救了老夫一命,又送这么多珍贵礼物,我秦家怎么消受得起?” 林峰认真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秦家当年冒着风险,赠予我一口水一个馒头。” “这份恩情,林峰没齿难忘。这些礼物,就算再多十倍,秦家也消受得起。” 秦老爷子又默默的看了他几眼,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复杂。 “年轻人懂感恩很不错,但……” “罢了,既然来了,就请进来吧。方公子,你爷爷和我也算是老相识,请一起来吧。” 说完,秦老又转过身,走了回去。 外面的人面面相觑,都看得出来,秦老似乎对林峰有些不满。 “哈哈哈,你小子马屁拍在马腿上了吧。” “大家都知道秦老爷子虽然家财万贯,但却一生勤劳节俭。你这么铺张浪费,他能高兴才怪。” “我林峰从没想过讨任何人欢心,只求问心无愧。”林峰不屑的扫了方思明一眼,无喜无悲的往秦家走去。 “哼,你就嘴硬吧。想和我竞争若兮,没门!”方思明嘟囔着,也连忙跟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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