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我真不想当皇帝啊_第八十一章兄弟相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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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李继儒又问了一下其他的东西。
  肥皂是做出来了,去污效果也还不错,但是品相太差。
  而且有些奇怪的味道,并不为人所喜,还需要继续改进工艺。
  至于水泥,好像凝固程度不怎么好,还要继续进行试验。
  当然,这些都属于研究的阶段,并没有开始投产。
  当然,现在最赚钱的自然是药品,简直就是天价药。
  其实,李继儒对钱财并没有太大兴趣,但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布局,钱又是必不可缺的。
  他脑子里所有的想法,都需要大量的金钱去支撑。
  所以,这些药品的价格才一直没有降下来。
  但是,听到徐妙云说又挣了100多万贯以后,李继儒决定以后开始生产平价药。
  以便让大明百姓也能够享受药品的福利。
  最起码,不会让平常百姓因为一个小的伤口感染和风寒失去生命。biqubao.com
  最关键的是,李继儒想要获得一个好名声。
  在他看来,有一个好名声绝对比免死金牌更有作用。
  本来徐妙云还想把那些钱财拉来韩国公府,但都被你拒都拒绝了。
  此时朱元璋还没有发行大明宝钞,用的还是铜钱。
  若全部把这些钱拉回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再说,那么多的灾民需要安置,房屋的建设和规划,以及工坊和实验基地都需要不少的钱财。
  于是李继儒大手一挥,直接决定把这些钱财全部投到自己的规划之中。
  当然,一旦丘福等人到来,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家人都需要安置的地方。
  而统一规划的安置点,则是李继儒打造自己私人王国的最好据点。
  正当李继儒与徐妙云、赵敏两女布局的时候。
  徐增寿约了其他几个好友一起杀上门来打土豪。
  这段时间,他当然清楚自己姐姐徐妙云为李继儒卖药品挣了不少钱。
  本来徐增寿几人准备让李继儒去飘香楼请客,但看到徐妙云和赵敏杀人的眼神,众人只能熄了这个心思!
  李继儒当然也没有去逛青楼的打算。
  家里有两个美得冒泡的大美人,自然对那些胭脂俗粉没有多大的兴趣。
  不过,这几个家伙都是自己的好兄弟,自然得好好招待一番。
  命厨房备好食材,在大厅里摆了一大桌,鸳鸯火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冯诚、汤軏、徐增寿、以及宋濂的幼子宋慎……
  一干半大小子围着火锅撸胳膊挽袖子就等着放怀大吃,简直成了京城勋贵二代大集合!
  至于赵敏和徐妙云,并没有在一起就餐。
  大明朝就餐规矩还是很封建的。
  一般来说,有外人的时候,女人是不在同桌吃饭的。
  如此一来,倒也可以让大家开怀畅饮。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李继儒当然拿出最好的酒出来招待。
  看到李继儒又拿着几瓶酒进来,冯诚、汤軏、徐增寿几人眼前一亮。
  上次他们喝过这个酒,那味道真是回味无穷啊。
  冯诚更是不客气的道:“继儒兄,这个酒还有没有?”
  “我那叔父最喜欢烈酒了,前几日还念叨让我准备几坛好酒给他过年来着。”
  “市场上最好的烈酒,也比不上你这个酒,能不能卖给我几瓶,好孝敬孝敬我叔父,明儿再打发人送钱来。”
  李继儒笑骂道:“兄弟差你那点钱么,况且,这个酒暂时没有卖的。”
  “不过,既然冯兄这么有孝心,我匀几瓶给你便可。”
  众人轰然大笑,汤軏说道:“冯兄,继儒兄发大财了,你还给他钱,那不是打脸吗?”
  “我看啊,还是改日去飘香楼请我们吃一顿好的,要最好的姑娘陪酒唱曲儿更实在!”
  冯诚笑道:“飘香楼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好像和那个地方犯冲,去了一准没好事。”
  “下次我找个更好的地方,酒肉管饱,姑娘管够!”
  看着李继儒提着几瓶酒放到桌上,又听到冯诚对这个酒心心念念,宋慎好奇问道:“继儒兄,这什么酒,很好喝吗?”
  李继儒傲然道:“当然好喝,不是我自夸,天底下想喝这种酒,只有我这里有,绝对独一无二!”
  说着,把瓶子打开,给宋慎面前的酒碗倒了浅浅的一层,刚刚盖过碗底。
  宋慎闻着浓郁的酒香,嚷嚷道:“继儒兄,你也太抠了,这么点怎么够喝?”
  李继儒摇头道:“你且先尝尝,看习不习惯,只要你能喝得下,那就管够!”
  开玩笑,你当这五十三度的蒸馏酒是往常那些二三十度的米酒可以比的?
  再能喝的人,第一次喝这么高度数的酒,那也得趴下!
  像冯诚、汤軏这些武勋子弟,身体强壮,上次也只是喝了一点就醉醺醺。
  宋慎一个文弱书生,李继儒真怕他喝出个好歹来。
  宋慎没喝过这个酒,自是不信李继儒之言,端起酒碗一仰头,就把碗里的酒一口喝干。
  “嘶,好烈……”
  宋慎一张脸孔瞬间涨红,和汤軏和徐增寿当初的表情别无二致。
  随着酒水滑入胃里,便如同一团烈火在腹中熊熊燃烧。
  不过,在这寒冷的冬日却让整个身子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好半晌,宋慎大赞一声。
  “好酒!”
  在场的人都是半大小伙,又皆是好酒之人,自然是不甘落后,纷纷举碗喝酒。
  毕竟,他们可知道李继儒这酒的滋味,喝起来那叫一个过瘾。
  平时大家都被家里管得严实,现在有机会放开肚皮畅饮,自然是争先恐后。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众人酒酣耳热,宋慎拿起酒碗说道:“几位兄弟两次在飘香楼与人争执,小弟因在国子监学习都没人参与,深以为憾,下次几位一定要叫上小弟才行。”
  “这杯酒,今日小弟借花献佛,仅当赔罪,敬各位一杯。”
  汤軏显然是有些喝多了,闻言将酒碗往桌上重重一顿,闷声说道:“就你这小身板,想打架?真是吹牛不打草稿。”
  “我看啊,真发生冲突,你可能跑的比谁都快!”
  冯诚赶紧喝道:“汤二,宋兄也是一片好心,你怎可胡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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