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摇摇头,目光透着几分心疼,“总归,对他好些。” “好?” 臧殷冰冷的看着小宝,“一个注定活不过二十岁的药人,能怎么好?” “烈九卿一个后天药人因为温容的坚持才活到现在,你觉得,他一个天生要药人要怎么活下去?”臧殷没见过这么脆弱的小孩,“根骨差、经脉差、体质差,恐怕五感也要比寻常人迟钝许多。” “够了!” 男人当即从臧殷怀里抢走小宝。 臧殷双眼沁毒,残忍的笑笑,“如今倒是心疼了?你当初要能对顾徽音心疼一点,你直接带她走,她会死吗!” 顾徽音的死,是他们永远的痛,不死不休,男人又怎会真得无动于衷。 “我心疼她,但对我们而言都更重要的事。” “区区天下,就让你放弃了她!” 臧殷不明白,这天下有什么好,一个二个都非要护着! 如果臧殷知道,他听话会从此见不到顾徽音,他绝对不会妥协。 他会毁掉大秦,带她走。 哪怕顾徽音会恨他,他也会带她走的……biqubao.com 男人安抚着怀里的小宝,眸色染着浅浅的温柔,“天下极重,我们也从未放弃过彼此。” “真是可笑!” 臧殷哈哈大笑,“真蠢,你蠢,生出来的女儿也蠢!一个为了天下放弃彼此,一个为彼此放弃天下。哈,真是蠢一处了!” 许多年前,顾徽音就和男人提起过臧殷。 她说,臧殷只是因为悲惨的童年才生病了。 这场病贯穿了他整个人生,他不自救,就永远不会好。 男人苦笑,他又何尝不是呢? 被迫活着这么多年,正常人恐怕也疯了。 男人封了小宝的感知,等臧殷发疯够了,他这才解开。 “小宝,我和你二外公要去给娘亲看病,你先在家睡一会可好?” 小宝看出来他这两位外公关系不好了,很乖的点点头,“外公,二外公,你们不要吵架,娘亲知道会难过的。” 臧殷嗤了声,男人轻声哄他,“都听小宝的。” 送小宝回屋后,男人带着臧殷往后面的小院走。 臧殷看见满园的花草,眸色一顿,猛的拽住了男人的衣领。 “你会摄魂术是吗?对我下术!” 只要男人愿意,臧殷就能在无数幻境里看见顾徽音! 男人又如何不知道臧殷的意图,“我早就不用了。” “我不信!”臧殷指着这满园花草,“你如果没用,要它们干什么!” “你需要的摄魂,是忘忧。”男人拽开他,“你不要再执着了,徽音知道了,会难过。” “难过?哈哈哈哈,她难过?她求我囚禁在地牢,与我近在迟尺,都能能十八年不见我!十八年啊十八年!” 臧殷双目通红,他愤怒、不甘、痛苦,他日日夜夜都辗转发疯,那又如何? “他让一个哑奴给我送饭,我只要有一点抵触,她就给我点好的,让我老实的呆着……哈哈哈……她爱你,你无所畏惧。可我呢?我呢!我……都有二十多年没见她了,没有画像,没有遗物,什么都没有!我几乎都要忘记她了。” 臧殷捂住撕裂的胸口,好生委屈啊,“她爱你,我知道。但我爱她,她知道几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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