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九卿此话不假,皇贵妃的身体内堆积了不少毒素。 不用一般的药物,只用泉水,哪怕一滴,效果也是显而易见。 她当然不怕。 烈九卿反复试探皇贵妃,不惜硬钢,就是想看看她到底多在意子嗣的问题。 如今得出结论,子嗣对她的重要性仅次于美貌。 甚至重要到,能让她那么骄傲的人,一而再退让,不断忍受烈九卿故意的挑衅和冒犯。 子嗣问题一解决,皇贵妃就有足够的底气。 以皇贵妃记仇的性子,她被下毒这件事,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也足够她将后宫搅乱。 自古后宫就和朝堂势力、家族分不开。 烈九卿再推波助澜,一定会有好戏看了。 况且,女人的钱一向好赚。 深宫中的女人,钱更好赚。 烈九卿今日所做,一是为设计,二是为日后生意做铺垫。 她能拿出手的无非就是医术,但外公教导不能忘。 医术是救人之用,不能用来笼络钱财,破坏医德,伤及信仰。 坑人这种事,做多了,不好。 她打算退而求其次,利用自己所学,试做养生美容的药妆。 但凡是女子,无论是闺中待嫁,抑或者后院夫人,甚至宫中妃子。 除了漂亮衣裳首饰外,女子本身才是最重要的财富。 她们关心的,除了嫁一个好夫婿外,就是如何变得更漂亮。 如今,不说太皇太后,皇贵妃简直就是行走的招牌。 皇贵妃本来就好看,如果变得更漂亮,她的生意还能差? 养生的方子,她随手可写,加上以后利用泉水定制的药妆,还会愁赚不上钱? 来朝凤殿也算是一举两得,烈九卿自然能耐下性子,和皇贵妃周旋。 想想短短几日坑了这么多钱,烈九卿小脸上都是明艳的欢喜。 温容啊温容,上辈子,他将最好的全给她。 这辈子换她给,她一定要好好养他,将天下都给他! 烈九卿实在是太好看,一双眼冉冉生辉,皇贵妃是每个女人都移不开眼。 “烈七小姐想什么呢,突然这般开心?” 烈九卿小脸娇红,羞射地躲开了她的注视,指尖搅在了一起,怎么看都是春心动了。 “没……就是想千岁爷了,也不知道这几日没有臣女的伺候,他习不习惯。” 皇贵妃脸色难看,羡慕又嫉妒,简直想立刻撕烂了她这张炫耀的嘴脸! “烈七小姐,千岁爷离开谁都能活得好,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烈九卿舔舔唇,心想,温容那般挑剔的性子,天下谁也不如她能伺候好,只有她! 太监此时敲敲门,“娘娘,张嬷嬷回来了,让奴才问问,烈七小姐是否现在就用?” 烈九卿立刻道:“现在就用。” 说罢,烈九卿福福身,“娘娘,臣女先行给您配药,您先歇息歇息。” 烈九卿离开,彩凤忍不住说道:“娘娘,烈九卿对您如此放肆,数次坑骗您,完全不将您放在眼中。您这般纵容,日后她会不会对您不利?” “区区一个相府弃女,本宫还不放在眼中。她的方子确实有用,暂且先留着。等利用完她了,本宫就让她碎尸万段,以消心头之恨。” 皇贵妃面色冰冷,“你去看着她,不要让她动手脚。” 她心下还是不相信烈九卿,她要用自己的人确定药方、药材和过程都没问题,才敢去试。 “是。” 彩凤一出去,皇贵妃叫来了管事嬷嬷,附耳低声说:“你让人去看看千岁爷如何了,务必将他一举一动都如实禀告于本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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