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九卿到了太子府后院,换上了侍女的衣裳。 她不会药物易容,但一手金针改貌也算得心应手。 烈九卿再出现时,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侍女。 她看过太子府的地图,认得路,她一边注意侍卫,一边往库房走去。 库房在太子府北面,有重兵把守,想进去可没那么简单。 烈九卿告诉靠近了十多丈,立刻就有侍卫挡住了她的路。 “你是哪个院子里的侍女?竟敢擅闯太子府重地,不想活了?” 烈九卿佯装吓了一跳,小声道:“奴婢刚才看见有个身影鬼鬼祟祟,怕是刺客,就想过来看看……” “速速退下!” 侍卫正欲让人带下去,一道调侃的邪气声音传了出来。 “你这小丫头,不会以为本世子是刺客吧?” 这声音这你太熟悉了,烈九卿太阳穴突突地跳。 这声音实在是太熟悉了,可不就是帝都第一纨绔龙傲风! 龙傲风在大秦的身份有些特殊。 他是前任摄政王的遗孤,而前任摄政王又是前朝太子。 这是秘闻。 二十年前,摄政王府一夜之间满门被灭,只有他活了下来。 他当初只有四岁,什么都不懂。 皇帝心痛摄政王多年辅佐,赐他为忠义亲王,世袭。 龙傲风就成了亲王府唯一的世子,更是备受皇上恩宠。 这些年,龙傲天一直不肯受封亲王,皇帝又惯着他,以至于如今成了只会吃喝玩乐的第一纨绔。 龙傲天简直无法无天,皇帝都十分头疼。 烈九卿在京都很多传闻,很多都是他传出去的,一个比一个难听,甚至他还扬言要睡她。 龙傲风见烈九卿低眉顺眼不理他,咧嘴一笑,手一抬,折扇挑起了她的下巴。 烈九卿想甩开,奈何如今身份,还算恭顺。 “啧啧啧,你这小丫头长得真丑,不过这皮肤还真不是一般的好,比皇家贵女还要好……” 说话就说话,龙傲风越凑越近。biqubao.com “虽然你丑,但你这皮肤和嫩豆腐一样水灵,本世子太喜欢了,你跟本世子回家吧!” 他说着就想抢人,烈九卿吓了一跳,连忙躲开,“世子厚爱,奴婢惶恐。” 龙傲风撇撇嘴,“本世子这么好看都没嫌弃你,你个丑八怪有什么好惶恐的?” 烈九卿被他看得后背发毛,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来,龙傲风有个全国皆知的怪癖。 他喜欢白净的人,越白越好,男女无忌。 烈九卿专门抹了灰,他竟然还觉得白! 变态! 她往后一退,扭头就想跑。 龙傲天反应特快,抓住烈九卿的发鬓拖着就走,“走,本世子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烈九卿忍着脾气温声说:“世子爷,奴婢自认入不了您的眼,请您手下留情!” 龙傲风打量了她两眼,“没关系,本世子不嫌弃你,万一养养张开了,本世子不就赚了?” “……” 烈九卿忍不住了,一远离了侍卫,她一针扎在了龙傲风身上。 龙傲风两眼一翻,直接在地上了。 烈九卿揉着自己的头皮,看见自己掉了一撮头发。 她脸一黑,拿出了一把金针,“好样的,今天老娘就让你尝尝脸黑成碳的滋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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