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们上一次一起打球很久了吧,难得看见你一回,走,去里面来一场!” 江卓煜和他认识,就是因为一场球赛,因为投缘,就经常去找人打球,可惜谢知奕行踪不定,压根没有见到几回。 “觅儿,你快进来,我保证,今天这场绝对精彩!” 他领教过谢知奕的球技,一点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秦宴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游荡:“你们要一起打球啊?” 谢知奕本来没有兴趣,瞧见少女略带期的眼神,话到嘴边,转了弯:“嗯。” “一个队伍吗?”她好奇地问。 江卓煜骄傲地抬起下巴:“当然是一……” 谢知奕:“两个。” “哈?”江卓煜愣住,不理解,“谢医生,我俩以前不都一队么……” 他们配合起来简直天衣无缝好吧,直接碾压对面队伍! 好端端的,干嘛突然对打? 男人幽深的黑眸令人捉摸不透,理由很简单:“腻了。” 江卓煜想不通,沮丧地垂下胳膊:“谢医生,我俩也没组几次……” 他都还在为他们的完美配合所激动,好搭档居然就已经腻了! 三人接连进入篮球场地,引起一阵吆喝声。 “谢医生来了!” “好久不见啊,谢医生!” “对面今儿可惨了,赶紧打起精神吧,有谢医生加入,还不得被按在地上摩擦哈哈哈哈!” 江卓煜痛失一员大将,遗憾地宣布:“谢医生去对面,该打起精神的是咱们!” 一群人顿时变了脸色,哀嚎个不停。 完了完了,一时得意忘形,被按在地上摩擦的人就要换成自己! 秦宴去自助取水机买了两瓶水,然后坐在观众区的第一排观看。 这里视野很好,没一会儿,刚刚羞愤而走的蓝澜也坐上来。 明明是一场很精彩的篮球赛,她却无心观赏,暗暗打量坐在旁边的少女。 近距离之下,她能看到少女的肌肤究竟有多白皙细腻,五官也精美到没有任何瑕疵。 特别是一双手,圆润可爱的指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掌心柔嫩,没有一点干活留下的痕迹。 一看就是从小养尊处优,被呵护长大。 指甲一下一下重重抠过指间的厚茧,蓝澜却不觉得痛。 家里人从来没有娇养过她,从初中开始,她就要洗全家的衣服,同龄人在无忧无虑地长大,而她却要每天早起,自觉做好一日三餐,从无例外。 一到冬天,她的手上就会长冻疮,又痒又痛,尽管如此,父母依旧不会心疼,只会让她不停地干活。 日积月累,她的一双手根本不像其他女生那样娇嫩。 弟弟降生之后,蓝澜已经想不起父母上一次给她打电话是什么时候,一周?一个月?她已经被家里人遗忘…… 蓝澜移开目光,视线始终落在场上挥洒汗水的男生脸上。 正是因为过去经历的种种,所以,她一定要紧紧抓住唯一一道光。 江卓煜只能属于她一个人,谁也不能抢走! “桑觅,你喜欢江卓煜对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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