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王者大陆:在下武神钟离_第415章 罗刹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身在半空时,大汉已经昏了过去。
  从矮身闪过朴刀,到借劲踢倒壮汉,再一指将其击晕,女孩只用了不到一眨眼的工夫。
  她的精神已是前所未有的集中。
  除却击倒眼前的敌人,女孩的脑海里再无它想。
  这正是,太虚剑气五蕴之「心蕴」。
  入门的一蕴,也是最难的一蕴。
  『剑心-止水』!
  男人晚踏一步,恰好被老荣的身躯挡住,幸运地与女孩隔开。
  余下的三人合为一处,迅速地调整步伐。
  “这女娃子是练家子!”
  两旁没有应声。
  老练的金沙帮众并不在意此事,因女孩在他们眼里,已是将死之人。
  另一端,伏在沙上的女孩骤然弹起,左足往沙中踢去,激起沙石如瀑。
  借助沙砾遮蔽敌人的视线,换取宝贵的时间优势。
  利用每一分场地因素,将获胜的可能提升到最大。
  这是少女的心思。
  但这也早在敌人的预料之中。
  在大漠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匪徒们对这种打法早已烂熟于心。
  更不如说他们反而最是精通此道。
  女孩会扬起沙子,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他们过往所面对的敌人也总是这么做。
  但若以为他们会因此手忙脚乱,那就太小看金沙帮了。
  ——漠北匪团「金沙帮」,流窜于神州与银吁、百回边境已有六年之久。
  他们干的是流寇的活儿:打劫来往列国的商队,抢走珍贵的货品,杀掉男人与老人,将女子和孩童卖作奴隶。
  但相较于流寇,金沙帮更具纪律。
  传说金沙匪帮的帮主“老鹰”乃是军伍出身,却因冤罪遭到贬谪,全族均受牵连。
  “老鹰”一怒之下落草为寇,来了漠北,入主金沙帮。
  他只用了一天,一把刀和一颗人头,就登上帮主之位。
  上一任帮主的名字,则再没人提起。
  帮众畏惧“老鹰”,因为他辣手无情;帮众敬服“老鹰”,则是因为他常胜不败。
  这个男人的上位,令金沙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的流寇变成了纪律森严的小股势力,俨然成了漠北边境一带的地头霸主。
  帮众们早晚均要练功习武,勤练不辍。
  习武完毕,则要练兵。
  “老鹰”不厌其烦地教导阵型、变化、配合,以及种种信号与命令。
  他要的并非一支散漫的匪帮,而是军队。
  也正因如此,三人面对眼前这个奇怪的小女孩时,没有半点轻视。
  “敌人就是敌人,不分男女老幼,只有你死我活。任何人都可能夺走你的性命,要把目标当作你人生的最后一个对手,动用一切手段杀死他。”
  “老鹰”反复告诫过他们。
  所以,三人见到同伴被一击打倒,也没有半点惊慌。
  “在战场上要保护同伴,但倒下的同伴不是战友,而是累赘。不要把他们和站着的人同等看待。懂得放弃的兵才能活得更久。”
  “老鹰”反复提醒过他们。
  同样,三人见到女孩扬起漫天沙砾,也没有半点犹豫。
  “按照我的计划行事,一切就不会有问题。”
  这是“老鹰”的保证。他们对“老鹰”深信不疑。
  毕竟,整整五年来,“老鹰”的指示从来没有错过一次。
  一次都没有。
  三人迅速闭上了眼睛。
  比起丧失视觉,沙子入眼导致的疼痛和条件反射反而更加危险。
  闭眼的一瞬,三人已经记住了彼此的位置与敌人的所在。
  他们接下来踏出的脚步和出刀的方位,都严格遵循「雁人阵」的阵法。
  居中的匪人率先出刀,这刀由上方砍下,力大势沉。
  左侧的匪人则抢上一步,横向劈斩,攻取目标下盘。
  这二刀的用意并非杀敌,而是诱敌。
  “老鹰”精心设计的阵型与刀术,是为了引导敌人按照既定的路线躲闪。
  目标若能躲过这两刀,那末他此刻一定身处事先计算好的方位。
  这时便轮到右路的刀手执行必杀的一击。
  他们有信心即使看不见敌人,也能凭此三人阵法将对方格杀!
  阵法没有错,但金沙帮匪低估了女孩。
  低估了她的奇速。
  当沙石飞起时,女孩已经向前跃出。
  正如金沙帮对“老鹰”的阵法深信不疑,女孩对自己的武功也有着绝对的自信。
  剑心澄明的她,根本不觉得大汉缓慢的刀法有躲闪的必要。
  居中的刀手举起朴刀时,女孩已经撞在他的怀中。
  他甚至没来得及反应,下颚便遭到一记重击,冲击透过头骨直传颅脑,剧烈的震荡立刻令他昏厥了。
  因此,刀手没能感到随后飞踢在他膝盖上的重重一脚,就已瘫倒在地。
  女孩借着踢击之势,一记漂亮的「飞燕归巢」,转瞬间已落在左首大汉的身后。
  她一掌劈中大汉后颈,另一只手夺过铁剑,向最后一名敌人掷去。
  电光火石之间,她已经将力道与速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并且正确地付诸行动了。
  太虚五蕴之『剑心』,正是这样一种将大脑潜能发挥到极致的高深心法。
  剑腊精准无误地击中刀客腹腔,突如其来的疼痛令他忍不住张开嘴,发出极短的一声嘶叫。
  就在这时,天旋地转,平衡感顷刻间荡然无存。
  有什么灼热的东西敷在他的右脸上,烫得叫他难以忍受。
  男人睁开眼睛,看见的是近乎墨黑色的炎热沙地。
  原来并不是什么东西压住脸颊,而是他的脸被紧紧按在地上。
  “......你们人有点少哎。”
  小女孩侧坐在他的脊背上,纤美的手指轻点他的后脑:
  “怎么只有四个?其他人去哪里啦?”
  她的嗓音又清又脆,很是好听,有种天真无邪的少女软颤。
  “我要听真话。”
  ......
  此时,百里之外......
  男人伏在金色的沙砾上,一动不动。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鼻翼、脖颈、腋下和腿间涌出,流淌而下,令身体奇痒难当。
  但他一动不动。
  即使隔着衣服,沙子也热得发烫,像在灼烧他的皮肤。
  男人努力集中精神,好让自己不致昏厥过去。
  在这种时候,他总是想起“老鹰”曾说过的话:
  他们这种人要是被官兵捉住,胸口就会被烧红的烙铁打下印记。
  烙铁比沙子硬,比太阳热,沾上皮肤就会黏在一起,撕下就是一层皮。
  那滋味,“老鹰”说——就像下了地狱。
  金沙帮的弟兄们常把地狱挂在嘴边,毕竟他们将来注定要在那儿相逢,一个也少不了。
  地狱里头阴森恐怖,穷极无聊;没有金银,没有好酒,没有美人。
  但凡叫得上名字的好东西,那儿一概没有。
  可在这里,只要拿下今天这一票,他们要什么就有什么。
  这一票买卖据说比以前都要大,“老鹰”收到了绝对可靠的情报。
  从远方来的商队带来了富贾贵族的家眷,车上满载金银财宝。
  如果情报不差,约莫两刻工夫,这些就都是他们的了。
  思及此,他忍不住轻轻抬头,用眼睛余光向后望,望向那唯一一个站着的男人。
  那人看上去四十多岁,两鬓斑白,脸上的皱纹与伤痕书写着仇恨的形貌。
  他实际的年纪要轻一些,但也年近不惑。
  整张脸一眼望去,只有眼睛格外突出:那是一双鹰隼的眼睛。
  他看着远方的样子,就像在注视猎物。
  他正是在守候着将至的猎物,埋伏着的金沙帮就是他的爪牙。
  “老鹰”——正是这个人的绰号、尊称与唯一的姓名。
  只要是“老鹰”的命令,哪怕要金沙帮趴在沸烫的沙地上一个时辰,他们也会照做不误。
  不需要质疑,不需要许诺,只要听从“老鹰”的吩咐,换来的就会是——
  ——“胜利”。
  突然,笑意浮现在鹰的脸上,他的眼神亦随之一变。
  那对眼珠不再守望,它们转动起来,缓缓地转了一圈——这是捕猎的讯号。
  “老鹰”抬手,向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
  他在撤出商队护卫的视线范围,手势则是出击的信号。
  男人撤回目光,吸了口气。
  滚烫的空气填满了肺,但他可以忍耐。
  远处,烟尘升腾。
  “来了。”
  有人低声说道。
  埋伏已久的男人们如释重负,最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接下来,只有胜利。
  而这胜利......
  他们已经等待了很久。
  ......
  在不远处的某座车厢里,一具棺材静静竖立。
  它约有一人高度,木料用白漆涂得光亮照人,上面雕刻着华丽的纹饰。
  从外表看来,这棺木几乎是密封的,它的周身找不到一条缝隙。
  数根黑色的真皮束带绕着棺身,将它牢牢束住。
  似乎这棺材的主人花费了许多力气,好将它内部的事物彻底与外界隔离……
  那个主人,此刻正在它的面前。
  金发绿眸的男子单膝跪在棺木旁,修长的手指滑过棺面。
  他的动作轻柔一如爱抚,却好像用尽全身气力。
  “……”
  这个人亲手制造了这具棺材,让棺中之物超脱物外,与世隔绝。
  也正是这个人,对抗世间万般法则,只为将他的心爱带回现界。
  在心愿得偿之前,他还不能将自己抛离人间。
  于是,在远处传来的吼声、叫声、哭声中;在骆驼的哀鸣、马车的颠覆、刀剑的挥砍声中——
  ——男人一动不动,恍然未觉。
  仿佛除了这具棺材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与他无关......
  咯、咯啦、咻、咯啦......
  蹄声再度响起,车轮滚滚前行。
  持刀抱剑的男人们簇拥在旁,负责护卫商队的人马与金银。
  一切似乎并无变化;一切却又彻底颠覆——商人已沦为奴隶,劫匪成了他们的主人。
  靴子踏在温热的沙上,脚底传来隐约的暖意。
  踩中之处总会微微下沉,带动重心摇晃,如同被大地轻轻拉拽。
  对“老鹰”来说,这感觉总让他想起罗刹国那被鲜血浸红的雪地。
  “老鹰”痛恨雪地。
  赢得一场大胜的“老鹰”面无表情,他的阴郁有如一道屏障,构成一片以他为圆心的领域:在这之外是欢庆的沙匪,在内则是浑浊的沉默。
  他的心情本应非常之好,今日这一票着实太漂亮,太成功。
  缴获的银钱商品价值数万,就算速求转手也能净赚七、八千两银子。
  俘虏的壮年男女有九名,其中颇有几个上等货色,待百回的奴隶贩子路过,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最值得欣喜的,是手下这帮兄弟的表现,与他刚接手金沙帮时的颓态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今次的商队虽然中了埋伏,负责护卫的保镖们却尽职尽责——片刻的慌乱之后,他们迅速重整兵员,展开顽强的抵抗。
  ——此举正中“老鹰”下怀。
  “老鹰”喜欢对手反抗。
  他恰恰是从挑战中获得快感,找到存在意义的那一类人。
  敌手的反抗越激烈,练兵的价值也就越高。
  胜利的意义,正是在不断提升的价值之中带来至高的满足——
  ——在北国的皑皑白雪之中,他曾经认定这种满足已至顶峰。
  ——他想尽办法逃离父兄与战友丧生之地,将朝堂作为新的战场,以为仍能叱咤风云。
  ——蒙冤下狱后,新的『战友』弃他而去,令他无数次从梦中醒转的并非痛苦与悔恨,而是与罗刹鬼厮杀的戎马时光。
  ——可舍命将他从发配的军中救出的,反是曾经被他抛下的忠诚部属。
  从那时起,“老鹰”终于明白他的人生永远地停留在那场漫长的战争之中。
  离开罗刹国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已经凝滞了。
  往后的时光,不过是一具行尸重复着毫无价值的行动而已。
  所以他逃亡漠北,夺取金沙帮,得到一伙忠诚的士兵。
  所以他锤炼、鞭策、折磨他们;送他们赴死,与他们同生。
  重复过去,
  报复过去,
  渴望过去。
  名为“老鹰”的这个男人,想要拨动已经停止的时间......
  于是,遇见那个『罗刹人』的时候——
  “老鹰”恍然产生了时间往复循环,故日重现的错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59_159423/68476756.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