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呀呀……此人实在欺人太甚,我老程忍不得了!” 说话间程咬金已经提起手中宣花双斧,对着凌霄的肩膀劈了下来去。 凌霄轻轻一侧身,抬手一掌拍在了程咬金的头上,随即,不等尉迟恭反应,他就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对他拍出了第二掌。 一掌一个带走二人后,凌霄双手抱拳对着杜克明一礼。 “我敬你为一代名相,英魂当不得如此糟践,你也随他们去吧!” 凌霄说完再次出掌,就这么拍死了杜克明。三人恢复成英灵后,已经觉醒了前世记忆,凌霄对着三人的英魂缓缓开口。 “你三人早应投胎,就算没入轮回,也该有供奉香火,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算了,我送你们投胎去吧!” 凌霄随意挥手就要将三人英灵送入轮回,尉迟恭神色慌乱的双手抱拳,声音满是嘶哑的苦涩。 “雷神大人手下留情!我等兄弟二人乃是天界末位神祇,门神。可不能入轮回啊!” 凌霄皱眉看向尉迟恭和程咬金,难怪这二人看着如此眼熟,原来是天界神祇门神。 凌霄随即送杜克明入了轮回,他对门神没有什么印象,可二人对这位雷神可是记忆深刻。 毕竟,这一位雷神在位时,有三个量劫无人飞升成功入天界,只因他的天雷劫无人能渡。 前些日子,自己还和同僚们闲聊过,雷神大人去了维稳局,如今天界终于有了新晋的飞升之人,属实不易。 “尔等,天界末等神也是有神位的,怎么会出现在小世界……” 凌霄的问题问到一半,自己后知后觉的住了嘴,随即,他神色复杂的瞪着二人。 “究竟是何人派尔等前来,还不速速如实招来?祸乱一界为其铺路,真是好大的手笔。” 二人皆是愁眉苦脸,对视一眼后,尉迟恭继续无奈叹息。 “唉…雷神大人,您又何必为难吾等小神?您既已猜到幕后有人指使,当能想到。 我们这些小神得罪不起您,也得罪不起那人啊!不如,您就当没看见二个? 我们兄弟两个,如今已经身死,算是提前完成了任务,不如您高抬贵手,放了我们?” 凌霄看着曾经功名赫赫的二人,无奈的扭过头,没有继续为难他们。 二人立刻如获大赦,回归天界前依旧恋恋不舍的看向凌霄,一时想不通,为何平时公正严明的雷神竟如此好说话。 原本准备放过二人的凌霄,看着二人如此扭捏的模样和复杂的眼神,不耐烦的一道天雷轰了过去。 二人立刻开始疾跑,用生平最快的速度消失在原地。回到天界时,才发现彼此灰头土脸,都被雷霆轰的炸了毛。 凌霄处理完三人之后不久,剑门山的师叔祖带着两个剑侍走了进来。 两个侍从熟练的哦哦尸,搜刮了三人身上的财物后,皱着眉看向院落中的枯井。 “直接把尸体拖进去,夏天会生些蚊虫吧?” 师叔祖拍了男童的脑门儿,恨铁不成钢的教训。 “你就不会多填一些土,夏天便不会有蚊虫啦!” 二人随即点头,开始处理地上三人的尸体。 凌霄笑眯眯的点头,顺手指了指桌案上的锦盒。 “确实要多填些土,师叔祖这有些银子,明儿咱们能改善伙食了。” 师叔祖接过锦盒,随意的翻看了一眼,立刻露出笑脸。 “京城之人果然热情好客,知道咱们生活不易,盘缠所剩无几,大半夜的就给咱送钱来了,真是好人啊! 再来了人,你可要有些礼数。” “师叔祖所言甚是,这几日恐怕还会有人给咱们送银子过来,还要交给师叔祖您来打理。” 凌霄的话果然没有错,都没有等到第二日。当天的后半夜,明王府上的人便来了。 凌霄看着依然是英灵的二位将军,满脸疑惑开口询问。 “唐王还带了纹银200两,你们空手来的?” 二人对视一眼,只听闻此人才华横溢,却没想到竟是个贪财之辈。明王对待下属很好,可绝不会铺张浪费。 “我等二人深夜前来,属实逼不得已,主要是怕有人要加害先生。 如今见先生无事,我二人也能放下心来。我等是明王府里的门客,先生若是得空,还请到明王府上一叙。 当然,先生若是不想入明王府,也可和咱们做个朋友!明王为人豁达,热情好客,并不会强求先生。” 凌霄看着二人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在二人错愕不已的目光中,凌霄悍然出手,将二人的英魂送入轮回。 片刻后,师叔祖走了进来。 “我看此二人身上并无杀气,且对你还算客气,你怎么能一言不合就杀人?” 凌霄指了指二人,又摊了摊手。 “唐王派杀手来,都送了纹银二百两,此二人来的这么晚,还一毛不拔!抠抠搜搜的明显是没什么诚意。” 师叔祖听见这个理由,沉默半晌点点头,觉得凌霄说的有道理。 第二日清晨,宋王的人姗姗来迟,来的却不是将军,而是两位文臣带了数件奇珍异宝和黄金白银,两光明正大的敲门而来。 这次,轮到凌霄不好意思下杀手了,师叔祖页表示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凌霄可以考虑宋王,此人不错。 又过了数日,终于到了金榜放榜之时。三方博弈的后果便是谁也没有拉拢到凌霄,反而让凌霄金榜题名, 而宫中的小皇帝却没有机会抄斩狄仁杰满门,只因此人殿前考究,属实才华横溢。他拿了今科的榜眼,小皇帝都觉得,多少有点屈才。 而探花郎有两位,皆是宋王府上的人。至于明王府上,此次却出奇的平静。 凌霄拿到了状元之名,剑门山的师叔祖都有些看不懂了,言重有些才华,但是在能够入举就不错了,怎么能当状元?他也没钱送礼啊?biqubao.com 师叔祖虽然百思不得其解,却也信守诺言。于是他买了匹最便宜的老马,又在废弃处找了一辆破旧到勉强能走的马车,给凌霄当起了马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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