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先生,你要是觉得遗嘱有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我们手头的手续齐全,还是很愿意配合的。” 被孟庆瑞这样说,是个人都有脾气的。 更何况,孟庆瑞这话,还有质疑他们职业素养的嫌疑。 在这样的事情上动手脚,可不是他们的习惯。 要动手脚,也是利益大的案子,或者是名声大的案子,其他的,呵呵。 真当他们是什么都做的人? 没有名声,他们怎么承接别人手里的案子。 那些有钱的人,怎么敢把事情交给他们? 孟庆瑞这话,无疑于在砸他们的饭碗,他们如何能忍? 就像是商人,都需要一个好名声一样,他们这些人,也是需要好名声的。 孟庆瑞倒是也想闹,就算是他闹,估计也闹不到什么。 转而看着孟安,直接吩咐道。 “孟安,以后每个月给我打一百万,少一个月的,我就去媒体曝光你不孝顺父母。” 孟安有些一言难尽的看着孟庆瑞,他这是孟老爷子拿胎盘养大的吗? “孟先生,我提醒你一句,孟氏集团不好,你的分好也会受影响。” 孟庆瑞一愣,想到自己手头那百分之五的股份,每年的分红就好几个亿,一瞬间就有些舍不得了。 “我是你老子,你给我点零花钱怎么了?” 孟庆瑞的声音如果不是那么的底气不足的话,孟安还能高看他一眼。 “孟先生和秦女士到了退休年龄,我会支付抚养费。 其他的,两位还是不要想多了的好。” 这下,秦芳桦都不淡定了。 她是不喜欢孟安,但是孟安不能不渴求她这个做母亲的母爱。 “孟安,你怎么说话的? 你的教养呢? 就是让你这样对待长辈的?” 孟安眉头一挑,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意味。 “教养? 我现在能好好跟你们说话,已经是我教养好了。” 父母不爱子女的,自古有之,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 唯一让孟安接受不了的是,你不爱,还得要孩子孝顺你。 孩子又不是机器,有血有肉的,自然知道谁对他好。 看着孟安这个样子,孟庆瑞只觉得自己的脸色很难堪。 秦芳桦只觉得,这个孟安不愧是孟庆瑞的种,就不是个好人。 律师们则是十分的好奇了,不过主人家的事情,他们顶多算是半个客人,还是不要关注的好。 最后,孟庆瑞是最先离开的,然后是秦芳桦。 律师们是最后告辞离开的,彼此都是一副吃到瓜了的表情。 不过,这瓜不管是多么的精彩,他们出去之后,也都是不能说的就是了。 孟庆瑞在崔兰的鼓动下,来闹过几次,最后都是铩羽而归。 最重要的是,孟安还让他损失了不少的钱财。 这下,孟庆瑞算是彻底的学乖了。 原来,孟安不仅仅是计算机方面的本事了得,其他方便的手段也是不输任何人。 秦芳桦倒是没有自己出动,而是借助秦家的手,想要获取更多。 秦芳桦是真的以为,孟安能坐稳孟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都是因为有孟老爷子在背后坐镇的缘故。 “妹妹,我告诉你,这事还是算了。” 秦芳桦是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家大哥会拒绝,一来是她被疼宠惯了,二来则是她知道她大哥是个利益至上的人。 所以,被拒绝之后,秦芳桦的神情是十分的震惊的,仿佛从来不认识自家大哥一般。 “大哥,为什么?” 跟自家大哥,秦芳桦也不是那种绕弯子的人,直接就问了出来。 秦家舅舅的脸色很不好看,但是为了让秦芳桦后面不要作死,他还是开口了。 “五年前,你儿子刚刚进入孟氏集团的时候,我都不是对手。 五年后,他已经彻底掌控孟氏集团,你让我从哪里下手?” 秦芳桦瞪圆了眼睛,连以往的优雅,矜贵的礼仪都顾不得了。 “大哥,你,你说的都是真的?” 秦家舅舅很不想承认,但是说都说了,自然不介意多说些,点了点头。 “孟安那小子跟秦家不亲,为了秦氏集团的利益,我自然是要多做些准备的。 没有想到,那小子,看起来随时会死的模样,在商场上,却是一头恶狼。” 说的再多,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罢了。 秦芳桦对于孟安没有任何的亲情,自然不在乎。 现在,她反而对于占不到便宜,而觉得有些不满。 “那大哥,我们该怎么办? 总不能,老爷子一走,我在孟家就啥都得不到吧?” 这话,也让秦家舅舅沉默。 秦芳桦是分到了一些东西,但是这些东西相比于孟氏集团来说,就是九牛一毛了。 “这件事,回头我去找孟安那小子聊聊。 要是不行的话,就算了。 你一天是孟家太太的名头,秦家就一天能获得不小的利益。” 最后这一句话,已经算的上是警告了。 秦芳桦自然明白自己现在的好日子,依赖谁来的,根本不会做什么让秦家舅舅不高兴的事情。 要是秦芳桦与孟庆瑞感情好,或者是与孟安的感情好,自然不会这么依赖秦家舅舅。 现在这样的日子,也是秦芳桦自己造成的就是了。 “大哥,我知道了,妹妹是什么样的人,大哥你还不知道。” 秦家舅舅自然是知道,所以才会有这样一出算的上是警告的话。 不然,秦芳桦根本不会当一回事。 秦芳桦被秦家舅舅警告的话,说的其实是十分的不开心的。 但是,形势比人强,她也没有办法。 最后,只能老实下来。 因为不老实的话,秦家舅舅是真的不会给她出头的。 到时候,对于秦芳桦来说,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非常的不划算。 当然了,现在这样从孟家得到的东西,对于秦芳桦来说也很不划算就是了。 秦芳桦自己差不多算是一个废物,嫁了一个废物老公,能怎么样。 孟安这般厉害,只能说是基因突变,或者是隔代遗传了。 这样想着,秦芳桦心里的郁气愈发的重了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9_159383/75650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