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芳桦听了,也知道自己身边是没有亲人的。 这个时候,她也不想看到自己养的小情人。 那是小情人,可以开心,但是不能看到自己狼狈的模样。 “好的,我知道了,我困了。” “少夫人,你先休息。 一会儿起来,就有养生汤喝了。” 保姆是知道的,秦芳桦提前说过了自己不会喂养孩子的。 养身汤,里面也下了回奶的东西。 而,从醒来到现在,秦芳桦都没有问一声自己生的孩子,可见对于孩子的漠视。 其实,秦芳桦不仅仅漠视舒玉,她还厌恶舒玉。 要不是舒玉,她也不会身材变形。 要不是舒玉,她也不会遭这么大的罪。 对于秦芳桦来说,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生的孩子,还让她遭罪了,她如何能喜欢的起来? 对于,秦芳桦来说,生下舒玉,等于完成了一项任务。 既然已经完成了,那后续就不管她的事情了。 不说秦家人来到医院多么的心疼秦芳桦,对孟庆瑞看不上眼。 就是孟老爷子知道秦芳桦的态度之后,都对现在还没有名字的舒玉心疼的不行。 秦家人也不会无理的埋怨孟老爷子,毕竟他一个公公总不能守在儿媳妇的床前吧? 对于刚刚出生就差点死去的舒玉? 稍微有些愧疚之情,更多就没有了。 要不是秦芳桦作妖,舒玉也不会差点就生不出来,不是吗? 孟老爷子看着还在保温箱里的舒玉,常常的叹息了一声。 这个孩子,也是一个亲缘浅薄的。 “老张,去给小少爷上户口,名字就叫孟安,希望他一辈子平平安安的。” “是,老爷。” 上户口所需要准备的一切材料,自然有被称呼老张的管家去忙活。 舒玉醒过来,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对于这一次,来的时候,已经是出生的时候,舒玉也是有些无奈的。 好久没有拖着一个病弱的身体了到处晃荡了,可惜的是,这具身体的根基就不好,带有能量的药物根本用不得。 虽然有些可惜,不过也没有关系。 这辈子,一看就是出生在一个社会相对来说比较发达的,家庭又是有钱的。 身体不好,根本不是事情。 养一个富贵闲人,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想着,舒玉眼睛一闭,又睡了过去。 婴儿的睡眠,多少还是能稍微修补一下这具破筛子一样的身体。 孟老爷子听到孟安的身体终于安稳下来的消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下子,算是保住了。 剩下的,就等孟庆瑞和秦芳桦再生一个了。 后面的孩子,他可一定要看好了,不能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总不能还寄希望于秦芳桦会生第三个吧? 那样,做梦比较快。 孟老爷子可不知道,秦芳桦根本就不打算生第二个。 孟庆瑞跟崔兰黏糊了几天,就回了医院。 可是在医院只看到了秦芳桦和保姆,并未看到孟安。 这让他的神色很不好看,查房的医生正好碰到了。 看着这个神色的孟庆瑞,医生也很是无奈。 这都是什么人啊,要不是这家私立医院的工资高,他根本不来这里。 “孟先生,您父亲已经您儿子出生的当天就将孩子接回去了。 为此,好专门请了一支医疗团队回去。” 孟庆瑞一怔,没有想到自家老父亲能做到这一步。 这下,孟庆瑞是彻底的打消了换子的想法。 如果是在医院,他还可以伸手。 但是在孟家大宅,孟庆瑞可不觉得自己能够一手遮天。 不说别的,就家里的管家和佣人,就不可能听自己的。 虽然知道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孟庆瑞还是忍不住的埋怨孟老爷子多管闲事。 一个身体不好,注定要死的儿子,换成一个身体健康的儿子,难道不好吗? 幸亏孟庆瑞没有当着孟老爷子的面说这些话,如果说了的话,估计是会被孟老爷子拿着拐杖抽的。 偶尔,为了显示自己的儒雅,孟老爷子也是会拄着拐找走几步的。 这是孩子身体健康不健康的问题吗? 他那么想要一个秦芳桦和孟庆瑞的孩子,究竟是为了什么? 还不是为了能和秦家的合作,更加的紧密? 要是没有秦家和孟家血脉的孩子,两个集团的合作,总是会防备着彼此。 但是有一个双方血脉的孩子在这里,能够很好的润滑两个集团之间的合作。 这算是,交付彼此信任的一个手段。 可惜的是,这些孟庆瑞都不清楚。 这会儿正在跟崔兰吐槽孟老爷子的多此一举,以及毫无用处的慈爱之心。 崔兰的手指甲狠狠的掐进手心,这件事,没有回转的余地。 这一刻,崔兰才发现孟老爷子对于秦芳桦肚子里的孩子的看重。 原本,她以为自己好好养胎,生一个健康的孩子,在孟老爷子那里能被高看一眼。 没有想到,最后,这一切都不过是自己的妄想而已。 看着孟庆瑞,现在她只有牢牢的抓住他,才能有后续的好日子。 比如说,通过孟庆瑞拿到孟氏集团的股份,踏进那个名利圈子。 还有,让孟庆瑞给她的儿子最好的教育,未来能够有一争之力。 这一系列的想法很多,但其实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 “庆瑞,孟先生这样做,肯定是有他自己的考量。 我们现在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好好教育我们的儿子吗? 未来,也让孟先生看看,庆瑞你教导出来的孩子,多么的优秀。” 最后这一句话,成功的吸引了孟庆瑞。 一直以来得不到孟老爷子的认可,其实孟庆瑞的内心深处还是有着渴望的。 现在崔兰给了他一个希望,孟庆瑞自然是想牢牢的抓住不松手的。 只见孟庆瑞整个人红光满面,可见是在极度的兴奋的状态当中, 这个时候,估计崔兰随便说什么他都会答应的。 过后,就不知道了。 “好,不愧是你,兰儿。 我们一起,好好教导我们的儿子。 到时候,也让老爷子看看,我的实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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