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问沈浩岳他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他肯定会说是跟舒玉出门,什么都需要自己做,加上长时间的骑马,十分的考验人的意志力,还有体能。 可是自己那个常年卧床养病的姑姑,竟然一路上并无半分神色的变化。 就,很离谱。 现在两个人放在一起,自己反倒更像是那个体弱的人。 如果问,沈浩岳是否后悔出来这一路。 沈浩岳肯定会说,他一点都不后悔。 这样的机会,很是难得。 这也让沈浩岳看到了舒玉势力的冰山一角,也清晰的明白,为啥李叔会让他借舒玉的势了。 最重要的事情是,自家姑姑不仅仅是身边的人,能力高,而是她自身的实力摆在那里。 今天是停下来休整的时间,明天就要到沈元浪被救的小村子里去。 舒玉肯定不能一身骑马装过去,这扮相还是得换回来。 最重要的是,要让沈浩岳好好的休息一番,别一副霜打的茄子模样的过去。 “小姐,少爷这段时间,变化还挺大的。” “岳哥儿,是个好孩子,之前耽误了。” 清叶抿嘴偷笑,在自家主子眼里,那小孩子就没有一个不是好苗子的。 “是,少爷这是得了您的眼了,我们这些榆木脑袋的合该扔出门去了。” 舒玉轻轻一笑,也知道清叶这是怕自己着急,特意想着法子的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好吧,那我的那些个好东西,就不知道要便宜了谁了。” 清叶做出一副财迷的样子,眼巴巴的看着舒玉。 “小姐,您疼疼奴吧,把那些个好东西给了奴。奴不像她们机敏,只能从小姐这打打秋风了。” 舒玉看着这般模样的清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好好好,给你,回头回府上,你自己去库房里挑。” “奴多谢小姐。” 清叶出了房,去安排东西,又拿上药油去了沈浩岳的屋子。 这一路上,也多亏清叶每天不间断的给沈浩岳用药油推拿了。 否则,第二日,沈浩岳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清叶姐姐,你来了。” 沈浩岳这个时候正在整理自己明日要穿的衣衫和配饰,将军府的面子不能丢。 “岳哥儿,这些一会儿再弄,奴先给你推拿吧。” 沈浩岳有些羞赧,但还是乖乖的脱了衣服,只留了一件中裤,趴在了床上,等着清叶给他推拿。 清叶看的好笑,沈浩岳也是她看着长大的,这个时候倒是知羞了。 “岳哥儿,你也别怪小姐她一路上不停歇,不照顾你。” 沈浩岳把脸埋进柔软的被子里,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有些闷闷的。 “清叶姐姐,不关姑姑的事,都是我之前没有好好锻炼,还要劳累姐姐。” 清叶听了微微一笑,手里的动作不停。 “岳哥儿,将军个人能力极强,又不愿意相信奴这些人。现在与那家人关系越发的好,听说最近都在采买办喜事用的东西了。” “什么?” 沈浩岳惊的差点从床上弹跳起来,却被清叶一个巧劲又给按了下去。 沈浩岳太过于震惊,倒是没有发现这点。 “清叶姐姐,父亲,父亲他怎么可以这样!” 清叶微微叹息一声,其实她也想不明白。 将军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当初要是夫人生的早,现在都到了做爷爷辈的年纪了。 如何能与一个与都可以做自己闺女的姑娘,互生情愫。 “诶,这事,只希望,我们来的还算是及时。否则,小姐恐怕是要生气的。” 沈浩岳郁闷极了,他是怎么也想不到沈元浪会做出这般的事情,之前还多方找借口,为沈元浪开脱。 可是,现在都到了眼前了,清叶这个时候再骗他,有什么意义呢? 明日不就能看到了,不是吗? “清叶姐姐,莫说姑姑要生气,就是我,也被气的不行。” 清叶见沈浩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话里的意思,只是微微一笑,并未解说什么。 这一夜,沈浩岳睡的不安稳,起来的时候,只觉得头脑肿胀,人也有些昏昏沉沉的。 舒玉一看,这是有些风寒入体了。 “清叶,拿我的银针过来。” “是,小姐。” 舒玉抽出银针,唰唰的给沈浩岳扎了几针。 沈浩岳整个人僵住了,这针,可不是随便扎的。biqubao.com “姑姑,我……能动了吗?” 清叶听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岳哥儿稍等一下,待奴来给你拔针。” 清叶几个,对医术倒是没有天分,但这简单的拔针的活,倒是学的不错。 沈浩岳僵硬着,有些不可思议的开口。 “清叶姐姐,这是能随便拔的吗?” 舒玉看着沈浩岳犯蠢,有些看不下去了。 “岳哥儿,你还难受不?” 不过一句话的功夫,清叶已经将沈浩岳身上的几根银针都给拔了下来。 沈浩岳这才敢活动活动筋骨,仔细检查一下,好像没有什么不适的地方。 “姑姑,岳哥儿,好像真的不难受了。多谢姑姑,要不是姑姑,岳哥儿,还不知道要难受到什么时候呢。” 沈浩岳此时还不明白刚刚舒玉是特意解了他身上的病症,就真的蠢了。 “好了,赶紧吃早饭,早点去找你父亲吧。” “是,姑姑。” 一行人,乘坐马车去宋家村。 女眷都坐在马车里,沈浩岳都是坐在马车的车檐上,看着周围杂草茂盛,到与这一路走来并无什么不同的地方。 进了村,可以发现,人群都三三两两的往一个方向去,那个方向隐隐约约的能看到一些红色。 马车路过行人的时候,偶尔还能听到人们的议论声。 “宋老头那丫头,也不知道咋想的,怎么找了一个那么大的男的。” “诶,谁说不是呢……欸?有马车,也不知道是来找谁的?” “你看那方向,不会是去宋老头家的吧?” “诶,保不准真的是,你说,这宋老头家那个老女婿,不会是有钱人家的吧?” 后面的话,说的就十分的意味深长了。 “我看,保不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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