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逢年过节,陆金贵家也不曾这么高兴过。 难得地,陆金贵今天居然亲自动手,宰了其中一只老母鸡,并帮着何翠娥炖了满满一锅鸡汤。 而陆大有也帮着切好了那一大块猪肉,瘦的用来炒菜,肥的用来炼油,安排得妥妥当当。 就连好吃懒做不爱干活的陆元宝,今天也破天荒地挑了两担水,并帮着生火做饭。 至于全家的大功臣陆宝珠,则享受到了这辈子从未有过的好待遇。渴了有人帮着斟茶倒水,累了有人催着她回房休息。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件好事让陆金贵全家高度团结一致,让氛围变得格外和谐。 很快,饭菜便做好了。往日顿顿不离桌的青菜和酸菜,今天都不见了踪影。 塔读@点&~为@:塔读小说APP 总而言之,大家都很不习惯,总觉得村子变得和以往不一样了。 …… 再说那十几个女工,带着行李进入顺心作坊后,个个都兴奋异常。biqubao.com 毕竟这里的规模比陆家村大,而且又在镇上,说出去也有面子。加上工钱也不低,个个都很满意。 看到那清一色的新枕头和被子,还有崭新的毛巾和其他日用品,她们更是对李雪梅感激万分,感谢她为大家做的一切。 工钱稳定、包吃包住,没有犯大错不会被辞退,可以提前请假……像她们这种什么也不是的泥腿子,做梦也不敢奢望这么好的待遇。 老沈本来住在陆家村的隔壁村庄,为了送货,每天都在陆家村和同安镇来回往返,且不辞劳苦。 眼下作坊搬到了镇上,以后都不需要那般繁琐地送货,他干脆也搬来了作坊的宿舍住。 虽然事实上,老沈的儿子是同安镇上的三把手,他随时都可以住进威严气派的官邸。 今天傍晚,本来日常还售卖夜宵的新食记美食,早早便关上了店门。 首发&:塔>-读小说 至于在新口味早点做事的牛桂香夫妇,更是午后便打了烊,不见了人影。 因为陆乔乔说了,为了庆祝作坊的搬迁,加上想好好犒劳一下大家,今天傍晚将会举办真正意义上的员工大会。 因此午后刚过,大家便一块忙活起来,准备弄一顿视觉和味觉上的丰富盛宴。 细算下来,两家铺子和作坊的所有工人,加上铁柱爹和狗娃,便将近有三十五人。 若是采用传统的吃席模式,至少得准备三桌以上的饭菜才行,但陆乔乔打算搞个特别的。 她和李雪梅计划,干脆搞个小规模的自助餐出来得了。菜品囊括了蒸、烤、煎、炒、炖等烹饪方式,力求菜品丰富多彩。 对于陆乔乔和李雪梅的安排,不说王红杏和牛桂香等老员工,就连这些后来的女工也相当信服,没有一人提出质疑。 毕竟能顺顺利利从村子走到镇上,足以说明二人能耐不小,手腕非比寻常。不管她们做出任何决定,都绝对有她们的道理,跟着照做就对了。 人多力量大,不需要陆乔乔和李雪梅安排,大家便自动分工合作,很快就把多种食材给收拾妥当。 陆乔乔提供了菜单,掌厨的则是王红杏和牛桂香,卢香云和招娣娘也在一旁帮着打下手。 塔读小~。>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至于其他人,将食材收拾好之后,便根据陆乔乔的指示,对作坊院子进行简单的布置。 作坊里本来就有不少桌椅,她们将几张长条桌拼成一个大大的“回”字,并按照人头数量,准备了足够多的椅子。 这个“回”字大得有点夸张,差不多能容纳下四十人入座,而中间是空的。 换而言之,大家等于是围着一个大圆圈入座,等同于大家都坐在了同一桌吃饭。 “嘻嘻,我还是头一回听这种吃法,听着挺有意思的。” “是呀,三十几人围桌而吃,肯定很热闹。” “我怎么觉得,在这里做事好像更有归属感?你们觉得呢?” “是呀,某些越是相熟的人,越是见不得别人好。陆家村有太多不安好心的人了,作坊的生意越是红火,安全隐患也越大。” “希望作坊的生意顺顺利利,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也能长长久久在这里干下去。” “……” 塔读@
作坊本来就地处同安镇的镇中心,所以哪怕临近黄昏,也不会像傍晚的陆家村一样,随着夜幕的降临,渐渐变得寂静萧条。 李雪梅让几名女工帮着点亮灯笼和油灯,院子很快就变得亮堂堂。 而“回”字桌的一侧,摆着几张方方正正的八仙桌,桌上摆满各种各样的菜品。肉眼看过去,至少有五六十道菜呢。 除此之外,还有小半桶甘甜可口的银耳莲子羹,和永远喝不腻的蜂蜜果茶。 对了,一道摆上桌的,还有李雪梅临时去祥来酒楼买的几只烧鸡和卤猪蹄。光是那鲜亮的颜色,便足够吸引人了。 另外,李雪梅还买了几个大西瓜,还有些时令水果。将它们洗净切好分盘后,看着同样很阔气。 除了来自现代的李雪梅和陆乔乔,在场的所有人都没见过规模如此夸张的聚会。 作为不折不扣的自己人,王红杏和牛桂香都觉得李雪梅太破费、太奢侈了。 准备了如此多菜,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呢。折算成四口之家来说,这些菜简直足够他们吃上半个月。啧啧,光是想想就心疼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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