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翠娥最近过得很不如意。 本来陆金贵就对她横竖看不顺眼,加上这次她还和七婶等人搞了事情,更是对她意见多多。 陆金贵的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还不能快步走,更不能走太长时间。 他刚在村里转了一圈,一回家便看到院子里有一堆葵花籽壳,当即大发雷劈,把何翠娥骂了个狗血淋头。 看了看那一小堆瓜子壳,何翠娥本人亦火冒三丈。全家人都知道,这是陆大有的杰作。 他这人不爱喝酒,也不爱品茶,就喜欢嗑瓜子,是怎么也嗑也不会腻的那种。 他日常喜欢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发呆。 偏偏他嗑瓜子的时候,不会固定把瓜子壳扔在同一个位置,而是东扔西扔。所以等他离开后,地上尽是凌乱的瓜子壳。 “陆金贵,你有功夫在这里指责我,怎么不去劝劝你爹,让他嗑瓜子时注意一下?”何翠娥反问。 但陆金贵的回答却让何翠娥无比寒心:“你这是在跟我开玩笑吗?我们陆家娶你进门,不就是让你做个贤妻良母吗?如果你什么都不用干,那我们娶你回来做什么?” 陆金贵的言外之意,是说何翠娥就该干活才对,她的任务本来就是给全家人做牛做马。 “大门已经敞开了,你若是呆不下去,随时都可以离开,绝对不会有人拦着你。”陆金贵又来了。 这是他的撒手锏,他自认为,只要放出这个大招,何翠娥就算再不情愿,也没有选择。 不得不说,陆金贵直接拿捏住了何翠娥的命脉。他这么一开口,何翠娥果真无话可说,什么暴脾气都没了。 她拿起扫帚,极其不耐烦地将那小堆瓜子壳给扫掉,而后愤愤然地出了门。 嫁到这种家庭里,和这种人渣过一辈子,简直就是在受无期限的刑罚。 眼见何翠娥无可奈何地离开,陆金贵心满意足地笑了。对付这种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就该狠点才行。 这等什么都不是的婆娘,不给她点颜色瞧瞧,她会连自己姓什么也忘了,就是不能给她好脸色看。 临近傍晚,去镇上卖绣品的陆宝珠,姗姗来迟地回来了。 像上次一样,陆宝珠不是空手回来的,依然买了半只烧鸡和半斤酒。除此之外,她还买了对小小的银耳环,准备悄悄送给何翠娥。 在之前,陆宝珠卖绣品的那点钱,都会被家里弄走。除了为数不多的几个铜板,手里根本没有多余的闲钱。 但现在的她今非昔比,完全不需要担心钱的问题,所以出手很是大方。 不过,为了避免被家里人发现端倪,陆宝珠没敢买太贵的东西,只敢买点肉菜给家里开开荤。 看到这半只烧鸡后,陆大有和陆金贵都很兴奋。毕竟现在虽然顿顿能吃饱,完全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但吃饱和吃好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顿顿吃青菜和酸菜的他们,陡然看到半只香喷喷的烧鸡,自然垂涎三尺。 正在厨房烧水的何翠娥,原本心情不太好,当得知陆宝珠悄悄给她买了首饰后,立马心花怒放。 果然,男人都靠不住。不管是嫁的还是生的,通通都不靠谱,还是女儿好。 待她们把饭菜端上桌后,陆元宝才慢悠悠地从房间出来。 看到桌上摆着一盘子剁好的烧鸡,他二话不说便把那只完整的鸡腿给取走。 “元宝,你……” 陆金贵见他如此自私,忍不住出言。但陆元宝的动作很快,直接咬了一口鸡腿,陆金贵的话便戛然而止了。 虽然大夫说了,陆元宝身上的脏病需要经过皮肤接触才会被传播,但大家还是很忌讳,甚至吃饭时都不允许陆元宝上桌。 “怎么了?”尽管知道陆金贵想说什么都,但陆元宝还是装出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没事了。”鸡腿已经被陆元宝咬了一口,陆金贵就算说再多也没用。 生个这么不懂事的玩意儿,还真是晦气。在仅有一只鸡腿的情况下,按道理应该给陆大有这个长辈吃才对,陆元宝怎能自己吃了呢? “算了算了,时间不早了,还是先吃饭吧。”尽管这个孙儿没少做让他失望的事,但陆大有终究还是没舍得斥责他。 吃饱喝足后,陆金贵难得地夸了陆宝珠几句,说她现在越发懂事了,是家里的骄傲。 见陆金贵的态度如此反常,陆宝珠心底咯噔一下,猜测他等下可能还要说什么。 果不其然,夸了几句后,陆金贵让陆宝珠继续发扬,争取挣更多的钱。 不过,考虑到陆宝珠年纪还小,不是很擅长管钱,陆金贵提议她以后卖了绣品,干脆把所有钱上交得了。 “爹,我这绣品本来就卖不了多少钱,除掉买米买菜的钱,可以说是所剩无几。”陆宝珠这般解释。 以前家里有钱时,几乎不怎么给她零花钱,美名其曰她还小,不能浪费钱。 现在她长大了,能挣钱了,她爹居然还想骗她把钱交出去,这有天理吗? 没想到,陆金贵接下来说的话,更是让陆宝珠大开眼界。 “宝珠,你现在虽然能挣钱,但你这般大手大脚,那钱根本就存不住,还是给我管着更为稳妥。” “照我说,这只烧鸡就不应该买的。如果把买烧鸡的钱省下来买粮食,能吃上好几天呢。” 陆宝珠…… 还真是无语他妈给无语开门,无语到家了。方才吃烧鸡的时候,陆金贵的动作不知道多利索。 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他怎么没想到,这烧鸡价值好几斤粮食呢? 陆大有也跟着附和:“没错,宝珠,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确不应该留钱在身上。” “你年纪还小,这钱就该交给大人保管,省得被你乱花了。等你将来嫁人时,我们再给你置办一笔丰厚的嫁妆。” 虽然没有任何根据,但陆宝珠却觉得,陆大有是在给她画大饼。真到了那一天,那嫁妆绝对丰厚不到哪里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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