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们要开门做生意,若是没什么事,还是回头再聊吧。”看不惯徐母做派的招娣娘,说话一点也不客气。 不耐烦地看了看招娣娘,徐母心道,果然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这铺子的主人不懂事,工人也没规矩。 “行吧,话我已经带到了,你好自为之吧。没得后边这事行不通,你们到时候又急得冒火。” 话毕,徐母将放在桌上的礼物往前推了推,然后才起身,作势要离开。 “徐夫人,你的东西忘了。”看了看那个盖着红布的小篮子,李雪梅大声喊道。 这种人给的东西,她哪里敢收?一旦收了,说不定对方又该大做文章了。 “不用了,这是我特意准备的心意,你,收着便是了。”徐母高傲地摸了摸一丝不苟的云鬓,居高临下地说道。 这话,这动作,妥妥的施舍无疑! 毕竟里头装着的,除了同安镇最好的胭脂水粉,还有几根精致的银饰。加起来的话,差不多价值五两银子呢。 五两银子的礼物,不管搁哪个村哪个屯,都是不折不扣的大手笔,绝对会惊艳众人。 但李雪梅不稀罕这一口,加上自己又不是买不起,所以压根没有感觉。 “你还是拿回去吧,这东西说值钱吧,又不是很值钱。可说不值钱吧,又多少得花些银子。无功不受禄,我不想白白承你的人情。”李雪梅直言不讳地说道。 “还有,我希望你以后别把两个孩子捆绑在一起。她们不合适,是没可能在一起的。” 话毕,李雪梅单手将那个小篮子还给了徐母,仿佛它们是什么常见的便宜货。 再度听李雪梅这般说,徐母的眼神也变得凌厉起来。 “李雪梅,你别给脸不要脸,要不是看在两个孩子青梅竹马的份上,你觉得我会同意你女儿进徐家的大门吗?” “来之前,我特意去陆家村打听过了。你李雪梅是个克夫的扫把星,甚至还把你大哥家的福运也偷走了。而你娘家,更是和你撕破了脸皮,与你老死不相往来。” “你扪心自问,你与娘家婆家皆不和,名声能好到哪里去?你儿子和女儿又能找上什么好亲事?” “我徐家不计较你的名声问题,且如此主动和你商讨孩子们的婚事,已经算很有诚意了,你还想怎么样?” 徐母来之前,的确花了很多心思,打听了李雪梅家的事。 本来前几天,七婶和三奶奶就故意中伤李雪梅,各种添油加醋,所以徐母才听到了所谓的“偷福运”。 徐母自以为抓到了李雪梅的短板,加上她觉得自己儿子特别优秀,陆乔乔喜欢得不得了,才如此自信满满。 而且,徐母还打听到,陆乔乔头脑特别聪明,发明了很多吃食,开铺子也是她的主意。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李雪梅已经说了,陆乔乔成亲嫁人之后,不管是铺子还是作坊,都没她的份,徐母还那般盼着她嫁过来的缘故。 “可是,我家有钱呀!”尽管被徐母指责给脸不要脸,李雪梅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得眉眼弯弯。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女儿聪明又能干,简直就是棵摇钱树,你觉得她会嫁不出去吗?” “连你这种狗眼看人低的东西,都能为了钱妥协低头,更何况是其它思维正常的普通人呢?” 徐母怒了:“李雪梅,你嘴巴最好放干净点。你都快在陆家村呆不下去了,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狂妄?” 关于七婶和三奶奶闹的那桩事,李雪梅也知道了个七七八八,但并没放在心上。 毕竟她本来就不是陆家村的人,对那里的热爱和感情可以忽略不计,根本就不害怕被逐出陆氏宗族、甚至被逐出陆家村。 说句不好听的,身为陆氏宗族的一员,又不是什么很光荣的事,且得不到任何好处,她有什么害怕失去的?biqubao.com 至于名声?呵呵,所谓的名声好坏,不都是靠嘴说的吗? 打个比方吧,假设李雪梅腰缠万贯,不曾得罪或伤害过任何人,却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估计在广大村民的心里,应该是个人品糟糕的烂人。 但是,假设她李雪梅是个杀人放火的狗东西,却长年累月给陆家村的所有人大恩大惠。外人问起来,村民们十有八九会说李雪梅是个大好人。 “我能不能在陆家村呆下去,又关你什么事?轮得到你操心吗?我已经在镇上买了宅子,就算这辈子都回不去陆家村,我也无所谓。” 为了气徐母,李雪梅故意说她在镇上买宅子了,存心要刺激刺激她。 “龙配龙,虾配虾,乌龟配王八。你儿子现在还没断奶,事事都得听娘的,就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子,那才叫合适,哈哈哈。” “你……”徐母气急,却又无话可说,只好悻悻然地带着东西离开了。 毕竟说到底,不是李雪梅眼巴巴盼着和她结亲家,是她更为迫切,所以才处于被动地位。 想一想,自己家里好歹有几十亩良田,就算一年到头闲在家里,也不愁没好日子过。 而陆乔乔现在的脾气不若以前温和,就算嫁过来之后,估计也不太好拿捏。 也罢,世间女子千千万,她家安儿条件那么好,不愁找不到更好的。 就这样,高傲如小公鸡的徐母,最终还是灰溜溜地离开了。 “真特么的烦人,连我都听不下去了,希望她今后别再过来。”招娣娘是真的讨厌徐母。 不就是比普通人家境好点,不就是儿子喝了几年的墨水,有必要那么高高在上吗? 既然觉得自己家条件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出来体现存在感,直接在家人等着媒婆上门提亲,不是更舒服吗? 目视徐母离开后,李雪梅继续干自己的活。虽然新铺子里人手充足,但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小细节,得及时做出调整。 话说回来,像徐母那种自以为是的傻比,还挺有意思的,成功地诠释了什么叫水至清则无鱼,人自贱则无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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