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527章 创意又被抄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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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铁柱的动作很快,三两下便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陆福生让男子尝试了一下,果然,这个方法明显比之前直接拿盆子在床上好用得多。
  “谢谢,谢谢你们。”除了谢谢,男子说不出别的话。
  不过,大家接下来都忙着做事,没有功夫搭理他。除了李雪梅会过来给他喂水喂粥,大半天时间里,基本没人过来。
  李雪梅很细心,担心男子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开口,所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让陆铁柱过来问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午后,大约三点多钟,铺子里的食客越来越少,大家也终于闲下来了。
  尽管周边的酒楼饭馆也推出了烧烤套餐,并抄袭了新食记的菜品,但铺子的生意依然很不错。biqubao.com
  让王红杏和招娣娘无语的是,很多点心铺子和早餐摊里,也出现了发糕的踪影。
  发糕的制作本来就没有什么难度,只要稍微花点心思,便能琢磨出来。
  更何况,那浓浓的米香是怎么也盖不住的,与面粉制品有着明显的差别,所以好些铺子里的发糕做得像模像样,甚至能和新食记做的发糕媲美。
  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河梯。陆乔乔早就猜到了会有这么一出,所以很快就准备好了新方案。
  像点心之类的吃食,好不好吃是一回事,但好不好看也尤为重要。如果口味不错,加上外观精致,必然会受到更多人的青睐。
  现在做出来的发糕,是雪白雪白的。陆乔乔买了一些菠菜、老南瓜,还有甜菜根,准备将它们变成人工色素。
  具体的操作步骤,其实也很简单。分别把它们洗净切碎,并用捣蒜臼将它们捣成碎糊糊。再用粗布将菜渣给过滤掉,成本低廉的天然色素便成功了。
  这样提取出来的菠菜汁是绿色的,老南瓜是金黄色的,而甜菜根则是玫红色。
  不过,天然果蔬汁特别不稳定,尤其是遇热之后,更容易出现变色。因此,可以往其中加入几滴醋,让其颜色具有稳定性。
  接下来的步骤,除了往清水里加入蔬菜汁之外,跟制作普通发糕并没什么差别。
  时间一到,几屉彩色发糕终于出笼了。因为今天是做实验,所以陆乔乔准备的量不是很多。
  不得不说,这颜色鲜亮的彩色发糕,看着就是比原色发糕吸引人。
  用刀子将这些发糕切成小块后,几人纷纷尝试其味道。但事实证明,这彩色发糕的味道,吃起来其实和原色发糕没多大差别。
  不过,彩色总比原色好看,大家一致觉得,很有必要把它们捣鼓出来售卖。
  “行吧,既然那么多人跟着做出了原色发糕。那从明天开始,咱们便停止制作原色发糕,通通改为彩色发糕吧。”陆乔乔这般说道。
  无所谓,既然别人那么爱跟风,那她就不断改革,永远走在别人前头,让别人做新食记的跟屁虫。
  “万一咱们铺子推出彩色发糕后,其他人也跟着做出来,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想到那些人的无耻行为,王红杏便气不打一处来。
  陆乔乔自信满满:“无所谓,反正我还能想出其他新点子。哪怕那些人接二连三抄袭我们的创意,我也不怕。”
  “乔乔,差点忘了跟你说,安乐酒楼成功地把牛奶布丁给做出来了,而且口感比我们新食记的更为鲜嫩。”老沈突然提到这事。
  “据说,他们这会儿正在研究手撕鸡的做法。看样子,是要把我们铺子里的菜品都给学了去。”
  “最最最过分的是,他们酒楼里居然也搞了个先付后食出来。而且,他们还推出了满五减一,满十减二的优惠活动,成功吸引了不少食客。”
  一想到之前,安乐酒楼的人过来新食记闹事,现在又乐此不疲地“偷吃”,老沈就怒火冲天。
  但陆乔乔却一如既往的淡定,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因此而动怒。
  毕竟像银耳莲子羹和绿豆汤,完全没有难度,几乎所有人都做得出来。
  而炸薯条、凉拌菜和小酥肉等,做法同样简单,很多铺子都成功复制出来了。
  至于色香味俱全的手撕鸡,还有冷了之后也不会发硬的韭菜盒子,到底是有些秘诀在的,其他饭馆还未能做出来。
  “那安乐酒楼在同安镇上,好歹叫得出名头,怎么好意思效仿我们这种小铺子的菜品呢?他们不觉得丢脸吗?”陆招娣特别不服气。
  “算了吧,只要能挣钱,谁会在乎面子问题呢?对于我们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我们的招牌打响打远,发展一批绝对忠实的顾客。”
  “到时候,就算其他酒楼饭馆,把我们的所有菜品都百分百复刻出来,那些顾客也不会被拉走。”
  想要开铺子,就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创意被人偷袭,不过是小儿科,没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在封建社会,恶性竞争本来就很普遍,一点也不出奇。
  陆乔乔什么都不怕,就怕某些酒楼饭馆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使用下三滥的手段。
  不过,这种事情是防不来的。真要发生了,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挡土掩。
  好在她们还有老沈的儿子这一张王牌,到时候就算出了事,也不至于无力转圜。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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