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498章 大可不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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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博取李雪梅和陆乔乔的好感,招娣娘格外卖力地干活,仿佛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
  见状,王红杏忍俊不禁,又低声说了两句。
  “招娣娘,我知道你也想好好干,但你真犯不着这样。咱们只要按正常速度做事即可,不需要这样急于表现。”
  闻言,招娣娘脸一红:“你误会了,我没有急于表现。我只是心里高兴,加上又感激雪梅她们,所以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
  事实上,招娣娘说的是违心话。她就是想好好表现,就是想博取李雪梅的信任。
  她很清楚,王红杏和牛桂香是最早跟着李雪梅和陆乔乔做事的,自然也成了她们最信任的人。
  如今,对比村里其它人家,她们家也是变化最大的,让大家都望尘莫及。
  不仅仅是她们,就连卢香云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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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李雪梅她们家来了镇上发展,她家里的作坊是由村长管理,牛桂香和卢香云负责协助。
  招娣娘是这样想的,她家招娣也算是李雪梅的自己人了。现在自己也被李雪梅叫过来镇上铺子做事,没准再过不久,自己家也能像王红杏家一样。
  “娘,时间不早了,我该去书院了。”看了许久书的陆福生,收拾好书袋,便准备出门。
  李雪梅刚把别人送过来的牛奶提进后院,见陆福生要去上学,便随口喊了一句。
  “行,那你记得去外边吃点包子什么的,我中午给你做好吃的哈。”
  因为大家都来得特别早,还没来得及吃早饭,李雪梅准备做个简单又好吃的肉臊子拌面。
  有方便面饼在,她自然不需要临时和面,只需要剁点肉丁之类的就好了。
  取了一块二肥八瘦的梅花肉,李雪梅快速将它剁成肉丁。接着,她还准备了少许姜丝和葱花。
  先往锅中加入猪油,待猪油烧热之后,再加入姜丝和猪肉丁,稍微翻炒几下,保持中小火即可。
  接着,往里头加入草果八角桂皮和香叶,它们有很强的提香去腥作用,能够给肉臊子加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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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然后,往里头加入适量的盐巴、酱油和白糖,以及一点点的辣椒粉。
  原本还是清亮透明的猪油,立时就变成了诱人的红油。光是这肉沫的颜色,就足以让人食指大动。
  煮着红油肉臊子的同时,李雪梅还煮了几块方便面饼。
  因为这方便面饼本来就是蒸熟后再炸的,所以不需要彻底煮熟透,煮个八分熟便行了,可以保证其清爽的口感。
  将煮好的面条捞出来沥干水,再放入碗中。直接往里头浇上一勺子的红油肉臊子,再撒上一层葱花,简直色香味俱全。
  “来,拌面已经做好了,大家快趁热吃吧。”李雪梅用托盘端着几碗面,大声招呼众人。
  这肉臊子拌面凉了没那么好吃,所以李雪梅只做了六人的份量。反正还留了点红油肉臊子,等老沈过来之后再煮也不迟,毕竟泡面也就几分钟的事。
  大清早就赶过来,几人的确饿了,所以都没有客气。
  尤其是陆铁柱和王红杏,昨夜忙着收拾新家,没怎么吃晚饭。
  兴奋过度的他们,今天更是天刚蒙蒙亮,就过来了新食记,一道陪着李雪梅去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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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这是我这辈子以来,吃过最好吃的面。”吃了两口面后,招娣娘激动地喊了起来。
  “娘,注意分寸。”见她的嘴角还有红油,且笑得连牙龈都露了出来,陆招娣忍不住低声提醒了一句。
  “没错,这面的确很好吃。虽然我们做的方便面饼已经够好吃了,但这个没有汤汤水水的拌面更为好吃。”王红杏也这样认为。
  陆乔乔端着一大托盘的咸蛋过来了,个头比较大的是咸鸭蛋,个头比较小的是咸鸡蛋。
  陆乔乔将它们通通一分为二,竖切成两半。这雪白色的蛋白、金黄色的蛋黄,颜色看着格外的和谐。
  招娣娘左手拈起半个咸鸭蛋,右手握着的筷子往蛋白上一戳,接着往前一顶,这半个蛋体便直接和蛋壳分离了。
  “哇哇哇,这蛋黄未免也太好吃了吧!吃起来绵绵的、沙沙的,口感太绝了。而且,这咸味也刚刚好,用来下饭和配粥都挺不错的。”说话的依然是招娣娘。
  她本来是打算好好拍一拍李雪梅和陆乔乔的马屁,但尝了一口后,发现这咸鸭蛋是真的好吃,所以发自真心地夸了两句。
  然而,她感觉这咸鸭蛋已经够好吃了,陆乔乔和李雪梅却并不觉得满意。
  “乔乔,这咸蛋的腌制时间还差些火候,蛋黄明显还不够沙。”李雪梅说着,还用筷子扒拉着蛋黄最里边的内核部分,并皱了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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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口感还不是很完美,的确差些火候。”陆乔乔也觉得不够理想。
  虽然她不指望能做出网上卖的那些什么“流心咸鸭蛋”、“红树林流油咸蛋”,但最起码蛋黄得彻底变沙才行。
  “没事,好在我腌制了一百个蛋。隔个几天,我们可以再取一些,看看它们的腌制程度如何。”
  幸好陆乔乔是有备而来,没有一股脑儿做几千上万个,也不是只做十个八个。
  现在咸度是没问题,但还不能确定最佳腌制时间,只能隔些日子再取几个咸蛋,看看效果如何。
  “讲真,我个人觉得,其实也可以把这个拌面拿出去卖。”招娣娘第一个把肉臊子拌面吃完。
  平时在家里,基本都是清汤挂面,偶尔会卧上一个鸡蛋,从来没有放过肉。
  而这碗肉臊子拌面,面上有很多红通通的肉沫,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这碗面条混合着辣香和肉香,可馋人了。
  倘若有钱的话,招娣娘就算天天吃这肉臊子拌面充饥,也是可以的,绝对不会腻烦。
  “嗯嗯,我也觉得可以试试。这微辣味的肉沫太香了,和这面条简直是绝配。”陆铁柱也是这样想的。
  塔读@  既然大家都觉得好吃,李雪梅也没有意见:“行吧,那我们待会儿可以做一点出来,看看反响如何。反正煮面条费不了多少时间,肉臊子也可以提前煮好在灶上温着。”
  吃完拌面的众人,没有再闲聊,全都专心致志地干活。
  之前在陆家村制作粉条和猪肉脯之类的,每天来来回回都是重复那几道工序,虽然不怎么累,但却很乏味。
  现在干的活是琐碎了一些,但并不单调。而且待会还能和那么多客人打交道,还是挺有意思的。
  许久之后,老沈风尘仆仆地赶来了。
  去集市买好各种原材料后,他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陆家村,并带了两大坛子的猪油、还有满满几箩筐的木炭回来。
  就连炸猪油剩下的猪油渣,他也不忘带过来。给顾客们上串串香的时候,往里头加一小把猪油渣,味道会更香。
  因为李雪梅她们每天都很忙,耗油量又大,干脆让老沈隔三差五买一板肥猪肉,带回去村里,让工人们帮着炼油。
  对了,以防万一,工人们每天收工的时候,都得象征性检查一下,看看身上有没有藏着不该带走的东西。其它产品尚且不能带走,更别提猪油了。
  目前,李雪梅她们的作坊是“家大业大”,各种工具多,原材料和成品也多。但是,关于会不会有人过来“搬家”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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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李雪梅搬来镇上住的那一天,便特意交代了牛桂香和刘海富,让她们两口子直接搬到她家住。
  牛桂香她们兢兢业业,人品够好,因此李雪梅完全不用担心家里会被小偷光顾,因此造成损失。
  老沈说,家里作坊制作芝麻核桃酥得用到大量木炭,而新食记每天也要用炭。那几个负责烧炭的村民特别勤快,已经把李雪梅家的半个柴房都堆满了炭。
  而负责送柴火的隔壁村村民,兴许是看他们太好说话了,也兴许是为了追求速度,连着两次送过来的柴火,好些都没有完全晒干。
  以至于那些木柴被点火烧着之后,炉膛里浓烟滚滚,那白蒙蒙的烟雾甚至能把人的眼泪都呛出来。
  刘海富一怒之下,干脆直接和隔壁村的村民中止了合作关系,继而让那几个烧炭的村民帮着提供柴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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