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的做法,在这个时代要么是煲鸡汤,要么是炒鸡肉块,再不然就是烧鸡。陆乔乔今天要做的,是让人回味无穷的手撕鸡。 首先,她从厨房里取来之前秘制的盐焗粉。盐焗粉的做法很简单,但操作起来有些麻烦。 取适量山奈、香叶、甘草、八角,还有少许盐和白糖,以及用来染色的黄栀子,研磨成粉即可。 在没有粉碎机的前提下,把这些东西研磨碎,真不是件容易事。需要先把它们捣成小块或小颗粒,而后再进行下一步的研磨。 塔读小~。>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每每遇到类似的活计,陆乔乔都有些头大。可没方法,因为需要用到,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开干。 她忙了很久,才把这些材料研磨碎。用粗布过滤了一遍后,量也变得更加少了。 首先,去除鸡屁股,并将这几只鸡身上的血块和脏东西洗掉。 接着,取适量油和自制的盐焗粉,均匀地涂抹在一整只鸡的身上,并稍微按摩一会儿。 为了让鸡肉更入味,香气更浓郁,可以先腌制一小时左右,稍后再处理。反正时间还早,距离中午还久得很,这事不急。 土豆已经切成了细条,并在清水里泡了一会儿,并放在一旁晾干。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来个现炸。 小酥肉也是如此,被切好后,李雪梅便用香料提前把它们腌制着了。 凉拌素菜的品种有点多,除了莴笋、莲藕、花菜、青瓜、胡萝卜和笋片等,还有陆乔乔特意泡发的木耳。 因为要准备五十个人的量,所以这些菜都是直接用盆子装,看着有些夸张。 除了这些素菜外,李雪梅还特意切了两大盘子的瘦肉。到时候,可以先把这些猪肉给烫熟,然后和那些素菜一块凉拌。 塔读@告^在线免。费阅&读! 不得不说,本来还不怎么样的青菜之类,被切片或切块且穿成串串后,气质立马提升上去了。 为了视觉效果,这些穿好的串串没有混放在一起,全都分门别类摆得整整齐齐。 王红杏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对了,这签子处理起来应该很麻烦吧?其实我们可以回收利用这些签子,只要洗干净一些,便没有问题。” 就像酒楼饭馆里最常见的筷子和勺子,还不是被循环用过多次,大家也是洗洗就继续用,哪里舍得把它们变成一次性用品呀! 虽说陆乔乔是花钱请了别人削签子,不需要自己亲力亲为,但签子的消耗量如此大,未免太浪费了。 很快,陆福生便给出了答案:“像串串香之类的,那勺子的确可以回收。但烤串不一样,这签子肯定会被炭火给熏黑,说不定还会被烧着,实在没回收的必要。” 这个小细节,在上次家里烧烤时,陆福生便发现了。虽然他也觉得浪费,可毕竟不需要自己动手制作,所以他也没有吱声。 据陆乔乔说,隔壁村的部分人特别感激她们。她们除了给几个樵夫行了便利,还让好些人挣钱的活计。 对了,陆乔乔前些天还叮嘱了那些人,有空可以去摘些荷叶,并用热水过一下,再拿去太阳底下晾晒成干荷叶。 在这个和“发达”二字完全沾不上边的小地方,没有一技之长的妇人们,根本看不到出路。 塔读@-读小说 也有人喜欢用锅来焖煮,如此一来,时间必须掌握好,否则焖久了,鸡的肉质会烂一些,口感没那么如意。 陆乔乔喜欢用蒸的,这样可以更好地把鸡肉的鲜美给体现出来,吃着更香。 将三只鸡的肉都扒拉下来后,再把洋葱条加入其中,然后是香油、酱油和少量香醋,通通翻拌均匀。 等鸡肉凉透之后,再加入香菜段和花生,就可以开吃啦。 陆乔乔尝了一块手撕鸡肉,忍不住夸赞起了自己的好手艺。不管是味道还是口感,都是恰到好处。 其他人也试吃了一下,都对这手撕鸡赞不绝口。没想到用这么稀奇古怪做法整出来的鸡肉,吃着会如此香。 不仅仅是鸡肉香,就连拈了鸡肉的右手拇指和食指,闻着也是香喷喷的。 忙完了陆铁柱,这会儿正往还在燃烧中的炉膛里,加入大量自制的木炭。 担心客人们会等太久,所以他得提前做好准备,把木炭给点着。 请来试吃的,一共有五十个人。铺子的大堂里摆了八张桌子,容纳这么多人,完全绰绰有余。 塔读@点&~为@:塔读小说APP “我这铺子还没有开业,虽然做出来的东西味道不错,但担心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所以才特意邀请你们过来指点迷津。虽然我们需要多花不少钱,但能得到你们这种见过世面的人的指点,其实也是我的荣幸。”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果然,在陆乔乔格外自然的吹捧下,这些本来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有钱人,当即打消了顾虑,彻底放松下来。 陆陆续续,又有好些人拿着邀请函过来。陆乔乔立马赶回厨房开干,留李雪梅在门口接待这些贵客。 而陆铁柱和王红杏,也已经把品种众多的烤串给平分好了,只等陆乔乔一声令下,便把它们端到每一张桌上。 此时此刻,陆乔乔其实要干的活,也不是特别多,也就是炸小酥肉、炸薯条,以及把先前烫煮好的素菜给凉拌汁了, 因为食材都已经收拾好了,所以陆乔乔不需要别人在旁边搭把手,一个人就能行。 当爱好特长和职业挂上勾,哪怕再怎么忙碌,心情也是愉悦的。陆乔乔干起这些活来,根本不会觉得枯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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