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332章制作豆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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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同地区,豆豉的制作方法也不同。
  陆乔乔知道的豆豉有两种,一种是干**爽、颗粒分明的豆豉,另一种是黏糊糊会拉丝、和日本纳豆有些相似的霉豆豉。
  而做鱼罐头用的豆豉,是颗粒分明的豆豉,不仅好看,而且味道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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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时,陆乔乔拍摄的农家特辑里,刚好有豆豉的制作。这会儿,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昨晚睡前,陆乔乔特意用水泡了四斤的黄豆。今早起来后,黄豆的体积已经膨胀了不少,而且许多黄豆的豆衣都泡胀了,用手指一碾就能脱落。
  将这些黄豆捞起来,再隔水蒸三刻钟,也就是四十五分钟左右。这时候的黄豆,已经彻底熟透了,微微用力一捏,便能被捏扁成泥。
  再把这些煮熟的黄豆倒入干净无水的锅里,并趁热盖上锅盖。接着,往锅盖上方盖上一块不用的床褥子,好让锅里的温度高于常温,以加快熟黄豆的发酵速度。
  黄豆发酵的时间长短,基本取决于温度。冬天的话,可能需要八九天左右。但现在是大夏天,大概五天便能发酵完毕。
  不过这期间,不能开盖查看,以免破坏菌群,从而影响发酵的效果。
  把这口锅挪放到厨房的角落后,陆乔乔不忘在刚弄好的备忘录里记录下来。
  “初二清晨,黄豆四斤。初七或初八,可开盖。”
  王红杏等人刚做好两锅地瓜粉条,这会儿正在蒸地瓜、切麦芽,准备制作地瓜饴糖。
  相对来说,地瓜饴糖的销路没有地瓜粉条和猪肉干好。毕竟它只是零嘴,又是甜食,且基本只受女人和小孩的欢迎,所以不需要天天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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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乔乔大概算了一下,每次做个百来斤,四五天做一次,便基本能满足需求。
  至于猪肉干,可以说是男女老少皆宜。因为口感和味道都不错,可以拿来配酒或当零嘴,销量相当的理想。
  没过多久,去山上掏蜂窝的陆铁柱和刘海富回来了。
  陆乔乔立马让他们想想法子,看看有没有方法可以快速把蛋清打发。
  得知她们几个人轮流接力,花了许多时间才把蛋清打发,陆铁柱有些头疼了。他没听过、更没见过这活,压根不知道如何提高效率。
  事实上,好些现代人在没有打蛋器的前提下,会尝试用其它东西替代。有些胆子大的,会把电钻支楞起来,那效率可谓杠杠的。
  有些人则取用矿泉水瓶子的上半端,将瓶身剪成一根根粗条,手握瓶口,一个简易的手动打蛋器便出来了。
  陆乔乔现在又拿不出矿泉水瓶子,连这最简易的替代品也做不出来。可真要用筷子手动打的话,估计几天下来,个个人都能练就麒麟臂。
  陆铁柱准备了一个鸡蛋清,尝试着用筷子打了几下,想找找感觉。但打了许久,这蛋清虽然变成了泡泡,可流动感还是很强。
  “要不,咱们多加两根筷子?”刘海富打了好一会儿,也跟着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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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的一双筷子,变成了两双筷子。别说,打蛋清打发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但前提是,这两双筷子不能齐放在一起,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它们必须像张开的鸡爪一样,才能有效打发。
  发现这一点后,陆铁柱和刘海富决定用木头做一个“多腿”的打蛋器,以提高效率。
  傍晚,多宝娘又带着一篮子青菜过来了。尽管李雪梅再三表示家里不缺菜,但还是架不住对方的热情。
  “哎呀,你就别跟我客气了。都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我家两个孩子在你这儿做事挣钱,我讨好你也是应该的。”
  “反正这菜不值什么钱,我家里又多得是,你要是不收,便只能烂在地里。大家都这么熟了,你就收着吧。”m.biqubao.com
  拒绝无果,李雪梅只能将这些菜给收下,否则依照多宝娘的性格,可能会纠缠个没完没了。
  看了看这篮子刚从地里摘回来的菜,陆乔乔笑了:“还别说,多宝娘种的菜还是挺不错的。新鲜水灵,看着就嫩,比何翠娥种的菜强了几倍。”
  “嗯,这多宝娘虽然是个贪财的,一整个人都掉进了钱眼里,但最起码她坦坦荡荡,没有那么多的城府,并不会耍心计阴人。”李雪梅跟着说道。
  “而且,她有什么就说什么,看着脸皮是挺厚的,但也不至于让人反感。这一点,可比何翠娥她们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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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多宝娘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旦谁得罪了她,就相当于沾上了狗皮膏药。夸张点说吧,多宝娘骂起人来就像疯狗一样,根本不给对方反驳的机会,让人防不胜防。
  傍晚,陆福生回来了。刚进门,他便迫不及待把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
  “娘,乔乔,我在镇上遇着了俊才娘。她身上穿着新衣裳,脸上还涂脂抹粉,看着……看着和之前大不一样。”
  对于陆福生的发现,李雪梅并不觉得稀奇。
  “这个正常,陆俊才的爹一直在某个员外家做长工。长年累月下来,应该挣了好些钱。而陆俊才的姐姐又嫁得不错,时不时捎点钱回娘家,俊才娘有钱穿衣打扮也是正常的。”
  陆福生的表情有些古怪:“你们怎么不问问,我是在哪里见着俊才娘的?她当时又是和谁在一起?”
  “这还用问吗?你方才不是说了在镇上吗?”李雪梅回道。
  陆乔乔则反问:“她还能和谁在一起?除了那个形影不离的贵根娘,还能有谁?”
  但陆福生接下来的话,如同平地起惊雷一般,让李雪梅和陆乔乔大吃一惊。
  “我是在镇上横街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遇着俊才娘,她当时正从一间小平房里走出来。站在她身边的不是贵根娘,也不是其他人,而是我的亲大伯,陆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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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金贵?
  避开了所有人,陆金贵和俊才娘从镇上的某间平房里走出来?而且俊才娘穿着新衣裳、还涂脂抹粉了?
  这个信息量,听着有些大呀!
  李雪梅和陆乔乔都是聪明的成年人,哪怕用脚趾头也想得到,他们两个在干嘛。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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