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175章 且试一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牛车行至祥来酒楼,陆福生帮着陆乔乔她们把东西从车上搬下来,而后继续坐车前往松竹书院。
  当店小二见陆乔乔她们带来四锅东西后,表情有些惊讶。毕竟在之前,她们每天只需送两锅螺蛳过来。
  不过,还是账房的反应快,当即问道:“乔乔丫头,你们今天该不会带了新鲜玩意过来吧?”
  “是呀,爷爷你真聪明!不过我今天带来的东西,是你们绝对想象不到的。”
  陆乔乔一边说着,一边挑着箩筐进入祥来酒楼的后厨。
  听到动静后,钱掌柜从二楼下来,径自掀开了其中一个锅盖,见锅中装的是螺蛳,又将另一个锅盖给打开。
  发现锅里装的是红通通的不明生物后,钱掌柜面露诧异。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这是什么东西?你们从哪里弄来的?能吃吗?好吃吗?”
  李雪梅立马解释:“钱掌柜,这东西叫红螯,也叫水虫子。但我们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龙虾。”
  “小龙虾的肉质爽嫩,颇有一番风味,不管是拿来下饭,或者送酒,都相当不错。”
  钱掌柜头一回见这玩意,所以有点将信将疑。毕竟它们的长相很吓人,看着像是毒物蝎子,难以和美味联系到一块。
  但他也知道,陆乔乔敢这么说,必然不会是假的。于是伸手取了一只,准备尝一下味道如何。
  这小龙虾摸上去还是热乎乎的,上头还沾着点点淡黄色的蒜末,闻起来香味十分浓郁,让人垂涎三尺。
  刚想送入嘴里,钱掌柜又愣住了。这玩意全身都是硬邦邦的壳,不知道该怎么吃才好。
  陆乔乔见状,立马也伸手取了只小龙虾,亲自示范给钱掌柜看。
  “这么大一只小龙虾,能吃的地方就只有这么一点点?”钱掌柜纳闷了。
  陆乔乔笑着解释:“嗯……也不完全是,它的两只大钳子,其实也是有肉的,虽然不怎么多。还有,部分人喜欢吃它的脑袋,咬起来嘎嘣嘎嘣脆,可香了。”
  塔读@  “另外,这吃剩的汤汁,同样很美味,不管是拿来拌面条,还是浇在素菜上边,都能大大加分。”
  然而,钱掌柜却不怎么看好这道新菜:“虽然镇上的有钱人不少,也舍得花钱吃吃喝喝。但让他们花钱吃基本都是壳的玩意,估计没几个人愿意当冤大头。”
  尽管这玩意吃着味道还行,但站在食客的角度来看,还是很不划算的。
  陆乔乔和李雪梅相看一眼,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这样吧,你先尝试着卖一下。若是卖不动,你可以将它们自行处理掉。若是还行,咱们再考虑合作的事也不迟。”
  毕竟古代和现代的消费观,差别还是很大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现代,很多人买水果时,会为了两块钱的差价货比三家,反复斟酌比较。但喝一杯十几二十块钱的奶茶,却眼也不眨一下。
  虽然小龙虾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美食,她们这是独一份,部分食客可能会本着猎奇的心理尝一尝。但保不准有人觉得壳多肉少,就算再好吃也不愿浪费银钱。
  “行,那我姑且试一下吧,看看食客们的反响如何。若是无人问津,只能就此作罢。”
  钱掌柜是个生意人,从不做亏本买卖。若是这玩意受人欢迎,必然要端上餐桌。若是不被人接受,他铁定不会浪费心思。
  厨师帮着把这两锅红通通的小龙虾倒出来,将锅腾回给陆乔乔。李雪梅则盯着工人给螺蛳称重,并计算价钱。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将四口锅简单冲洗干净,母女二人没有逗留,直接前往不远处的集市。
  挑着箩筐,李雪梅又感叹了两句。
  “唉,这每次送货,都得用箩筐装着锅,着实不方便。若是有那种保温的不锈钢大铁桶,那该多好呀!”
  在现代,几乎所有搞饮食的,都会用到厚实的不锈钢铁桶。包括卖凉粉豆浆的,卖卤味串串的,还有卖汤面汤粉的。
  考虑到卫生问题,她们不能用木桶装煮好的螺蛳,和其它汁水丰富的吃食。
  毕竟那汤汁渗进去木板后,不能彻底洗干净。如此一来,不仅容易腐蚀木桶,而且残留的香味也容易招惹蟑螂和其它虫子等。
  用锅装吃食,再用箩筐装着锅,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
  为了防止路上颠簸时,放在箩筐里的锅会走位,李雪梅还特意在箩筐底部塞了大量干稻草,起固定和防震作用。
  “等一切走上正轨,我们可以先在镇上租个带小院的房子。那样的话,铁定会方便不少。”看了看人头涌动的大街,陆乔乔这般说道。
  作为南来北往的交通要塞之一,同安镇的人流量还是很大的。其中蕴含的商机,自然也不小。
  本书~.首发:塔读*小@说-APP&——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只不过,她们家目前还没有站稳脚跟,只能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经营。先打下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多多积累经验。
  待时机成熟,她们可以尝试着开间店铺,自己当老板,换种方式挣钱。
  母女二人一边慢慢前行,一边讨论着未来的规划。但不巧的是,刚来到某间粮行门口,她们便遇到了某个不速之客。
  “梅子,这么巧呀,想不到我们又碰面了。”
  说话的是林二妮,原来那个李雪梅的娘家二嫂。前几天,她们也是在这里偶遇过一次。
  虚伪地跟李雪梅打了个招呼,林二妮便像条饿狗一样,两眼放光地盯着一旁的陆乔乔。
  “哎呦,才两个月没见,我们乔乔又长高了不少。还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59_159293/68439359.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