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59章勤快的便宜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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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赵春花离开后,陆福生慌忙告诉李雪梅,说他才不想和那什么刘员外的女儿成亲。
  “放心吧,就算你有那个打算,我也不允许。好女不愁嫁,想也知道,刘员外的女儿就算不是什么歪瓜裂枣,也好不到哪里去。”
  李雪梅就算再穷,也不可能靠“卖儿子”来挣钱。那等丢脸的事,就算拿枪顶着她的脑门,她也干不出来。
  静默思索了片刻的陆乔乔,说出来的话更是让陆福生心惊。
  “我们家和赵春花的关系,向来不怎么亲密,她这般积极过来说媒,定然被那好处给迷住了。就算我们拒绝了,她也不会就此打住。”
  “再一个,这未必是赵春花本人的意思,说不定是我们那位好伯母出的好主意。我再大胆假设一下,没准我们的好爷爷也会插手这事。”
  为什么陆乔乔会这么笃定呢?因为她很了解何翠娥,相当清楚她不是什么好人,更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那怎么办?”想到陆大有那副虚伪至极的嘴角,陆福生就鸡皮疙瘩顿起。
  以前只要他不听陆大有的话,陆大有就会跟他讲各种大道理,直到完全把他说服为止。
  “管它呢!别说我们和她们已经分家了,就算没分家,福生的婚事也轮不到她们那边做主。”对于那一屋子奇葩,李雪梅无所畏惧。
  因为不放心,陆乔乔她们又赶在天黑之前,把装着螺蛳的大水缸给抬进堂屋里。至于锅碗瓢盆,则通通收进柴房里。
  村里的人淳朴善良,平日里吵架归吵架,但也不会在背后里干什么龌龊事。顶多就在背后说下谁谁的坏话,诋毁谁谁的名声而已。
  但陆金贵一家都是心胸狭隘之辈,难保他们不会使坏。防人之心不可无,李雪梅和陆乔乔都不敢大意。
  再等等吧,等她们挣了钱之后,便起个院子,再筑一道围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一大早。
  陆福生是个勤快的崽,陆乔乔还没起床,他便已经挑好了水,正蹲在地上生火熬粥。
  “哥,早呀。”顶着蓬乱的头发,陆乔乔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小板凳上。
  因为这时代没有手机和电视,也没有其他娱乐节目,家家户户很早便睡了。
  陆乔乔在现代时,是个不折不扣的熬夜党,基本不到半夜一点就不睡。
  穿越过来这里之后,她彻底和熬夜绝缘,基本七八点就睡了,所以每天都精气神十足。
  同样慢吞吞起床的,还有李雪梅。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她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习惯。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农村妇女,都相当地自觉,基本天刚蒙蒙亮就起床干活,否则会被丈夫和公婆嫌弃。
  当然,有些女人的公婆早亡,无人严厉管束,所以日子稍微舒坦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还有些比较“能干”的女人,同样不需要早起干活。包括那些有了儿媳妇、不用亲力亲为的,再或者那些没分家、家里有妯娌的。
  比如何翠娥,就是一个超级典型的例子。
  “娘,我们今天还上山吗?”陆福生闲不下来,一有空就惦记着上山砍柴。
  “嗯,我们上午进一趟山,下午继续捡螺蛳。”李雪梅已经做好了时间安排。
  就着昨天的剩菜,吃了两碗粥后,一家三口便背着箩筐出门了。
  今天走的是另外一条小路,不过李雪梅和陆乔乔的目的可不是砍柴。
  清晨的风有点凉飕飕,晨露还没有被阳光蒸发,所以她们在山林穿梭的时候,会尽可能避开比较高的草丛,省得把裤腿给沾湿。
  进山半小时后,除了一丛丛蘑菇和木耳之外,她们并没发现其它有价值的东西。
  母女二人准备等回家的时候,再弄两箩筐蘑菇回去。反正这玩意晒干之后,能储存个一年半载,不管是拿来做菜还是煲汤都不错。
  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儿多得是,且不用花钱。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
  陆福生同样很兴奋:“娘,乔乔,这里的柴火很……”
  “嗯,你慢慢砍吧,我们去附近转一下。好儿子,辛苦你了。”
  知道陆福生沉迷于砍柴,加上有时候思想不在同一个频道,李雪梅便随口将他给打发了。
  回头看了看手持斧头、准备开干的陆福生,陆乔乔的嘴角噙着笑意。
  “妈,我那便宜哥挺勤快的,也没有脾气,我对他是越看越顺眼了。”
  李雪梅点头:“那确实,除了有时候胆子小了些,他的优点还是挺多的。反正在陆家村里,我还没发现谁家的孩子比他优秀。”
  说到这,母女二人又提到了读书的事。
  且不说陆福生有没有读书的天赋,但他那么自觉,铁定会珍惜读书的机会。就算将来不能考取功名,也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所以她们决定加快挣钱的步伐,尽快给家里建一道院墙,同时送陆福生去镇上书院学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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