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方明确表示要合作,但陆乔乔还是不怎么乐意。 毕竟这人看着就不怎么正常,鬼知道后边的合作会不会愉快。如果这钱挣得不爽,那还不如不挣。 但对方似乎笃定了她们不会拒绝,又自顾自地开口了。 “这样吧,看你们挣钱也不容易,我直接给你们开个大价钱。只要你们把配方告诉我,并且保证不外传,我可以付二两银子给你们。” 二两银子,折算成现代货币单位,购买值大约是1600元的样子,听着好像是挺多的。 有句古话,叫授之以鱼,还不如授之以渔。但还有句话,叫教会了徒弟、会饿死师傅。陆乔乔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卖配方呢? “二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光是买米粮,就足够你们吃很久了。”掌柜笑眯眯地补充了一句。 陆乔乔却明知故问:“如果我们把配方卖给了你,那我们还能不能继续在街上摆摊售卖?” 掌柜慢悠悠地摇头:“这还用说吗?肯定不能呀,我都把配方买断了,你们当然不能再用它来盈利,否则就是违反合约。” 就知道他会这么回答,陆乔乔也跟着笑了:“掌柜的,你刚刚说错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挣起钱来还是挺容易的。就大半个时辰的功夫吧,我们便卖了七八十份螺蛳。也就是说,一个上午不到,我们的收入为一百五六十文。” “更何况,我们这锅里还有不少螺蛳,继续卖的话,估计还能卖上百来文。加起来的话,至少能得二百五十个子儿呢。” “你区区二两银子,便想买断我们的配方。这算盘打得太响了,啧啧,我都不好意思夸你是大聪明。” 好吧,掌柜本以为这几个乡下人见钱眼开,会果断同意以二两银子的价格把配方给卖了。没想到,其貌不扬的她们居然这么会算账。 李雪梅一眼看穿他的心思,同样直言不讳:“掌柜的,虽然我们是乡下人,但我们的目光不短浅。我们只想挣长久钱,不会为了区区二两银子自断财路。” “螺蛳的生长速度有限,不像割了的韭菜,过几天就能长一茬出来。你如果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加工好之后,以相对优惠的价格批发给你。” “只要你的需求量不小,保证我们能挣到钱,我们也可以保证只卖给你一家,不会再卖给别人,我们甚至也不会私自摆摊出售。如果你没意见,我们可以以这样的形式合作。” 怕这个掌柜继续逼逼赖赖,陆乔乔不急不缓地补充道:“掌柜的,如果你觉得这买卖不划算,你同样可以自行收集螺蛳,并加工处理。”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掌柜你都说这螺蛳的味道不错,料想应该很受食客们的欢迎。得亏你的提醒,我们也可以去其他酒楼问问,看看有没有人想跟我们合作。” 掌柜…… 这什么人来的?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就算是大实话,也没必要当着他的面说出来吧。 瞬间,陆乔乔就把主动权给抓回了手里。这笔大买卖,也终于敲定了。 拟定好协议书后,掌柜吹干上边的墨迹,并询问陆乔乔要不要去街上找个识字的书生念一遍,看看上头有什么不对或需要的补充的地方。 “不用了,我们识字。” 陆乔乔和李雪梅共同拿着这张协议书,一字一行地看了起来,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 (别问她们两个现代人,为什么看得懂这个架空朝代的文字。因为这是小说,是瞎编出来的,千万不要用脑子推敲。) 掌柜看了看一脸严肃的母女俩,又看了看还处于懵圈状态的陆福生,神色十分惊诧。 正常情况下,不都是男的才有机会识文断字吗?怎么这个男的大字不识一个,识字的反而是两个土里土气的女人呢? “这协议书上的条例基本没问题,就是最后一条很不地道,妥妥的霸王条款。”陆乔乔指了指最后两行文字,很不客气地说道。 “一旦双方终止了合作计划,我们也不能和别家合作?这什么意思?你不觉得,你这吃相太难看了吗?” “假设我们今天跟你签了合同,提供了几天的货给你。但过了几天,你突然不想要我们的货,并和我们终止了合作。到时候,我们既不能自己摆摊、也不能与其他酒楼合作,我们怎么过日子?” 这掌柜实在是太狡猾了,当真是把“奸商”的特质,展现得淋漓尽致。 陆福生听到这话,当即急了,二话不说就要离开这里。 “娘,乔乔,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觉得还是摆摊更靠谱,至少我们挣一文是一文。像我们这种实诚人,哪里懂得那些弯弯绕绕呀?” 他们只是想通过卖吃食来挣点钱而已,没有其他想法。可这掌柜太狡诈了,淳朴老实的他们,无论如何也算计不过人家。 但陆福生不知道的是,他的娘亲和妹妹,可不是什么普通人。掌柜挖的这些坑,她们一眼便能瞧出来。 因此,哪怕他不是很赞同,李雪梅和陆乔乔最后还是同意了和祥来酒楼合作。 由于从后天开始,她们每天加工好的成品螺蛳,都会送过来祥来酒楼这边,自然也不需要一份份单独包装,直接按斤算就行了。 陆乔乔给的价格是九文一斤,虽然螺蛳很重称,但一斤也可以分装成三碟。 祥来酒楼本来就很出名,前来这里消费的客人不仅多,而且99%都是有钱人。就算定价高一点,也不愁没人吃。
至于陆乔乔她们这边,当然不需要事事亲力亲为。她们大可以出钱收购新鲜的螺蛳,以及雇人去除螺蛳的尾部。 只要这两道工序完成了,剩下的烹煮和送货工作,完全可以由她们自己搞定。 初步定下的供货数量,暂时为每天四十斤左右的成品。后续是增量还是减量,则由祥来酒楼的生意好坏来决定。 总体来说,这个合作方案还是挺让人满意的,至少陆乔乔和李雪梅没有任何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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