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女子,都默认“女子不如男”的原则,觉得自己天生比男人矮一截,所以大多不会和自家兄弟争取利益。 但陆宝珠打小就被何翠娥和陆金贵惯着,因此误以为自己是她们的心头肉,和别家的闺女不一样。 殊不知,她之所以打小过得这么幸福,是因为父母只生了她和陆元宝,数量不算多,且家里又有陆福生和陆乔乔那两个不受宠的家伙垫底。 这时候的陆宝珠,自然还像之前一样骄傲,以为何翠娥依然会惯着她。 可实际情况却一点也不理想,和李雪梅分家后,原本应该属于她们母子三人的家务活,自然得由别人干。 陆大有是一家之长,平日不找麻烦不发脾气就对了,谁敢叫他干活呀?他呀,每天坐等吃喝就对了! 而陆金贵托了关系,在镇上马家的客栈找了份活计,自然也不可能干家里的杂活。 至于“少爷”陆元宝,平日里要去书院上学,是尊贵的读书人,更加不能干丢身份的事。 何翠娥虽然是女的,但打成亲的这十几年来,基本没怎么干过脏活累活,一般只挑拣轻松的好活。 所以四舍五入,家里这五个人中最适合多干活的那个人,当然是已经长大成人、很快就能嫁人的陆宝珠呀。 “宝珠,你成了亲后不仅要侍候好夫君,还要学会讨好公婆。要是你什么都不会干,以后你婆家肯定不会给你好脸色的。” 何翠娥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一点也不心虚,仿佛很有道理一样。 陆宝珠神色坚定地摇头:“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以前根本就没有干过这些活。你现在突然要我干这干那,我哪有那个本事呀?” 她只想吃好的、穿好的、天天玩,啥都不用干。现在要她一个人承包洗衣、做饭等家务活,她哪里干得过来? 然而,何翠娥又扯起了大道理:“宝珠,这些家务活算不得什么,之前陆乔乔不都干得好好的吗?娘现在劝你勤快点,也是为了你好。” 好什么好?她陆宝珠才不想做个累死累活的女仆,她的手那么嫩,可不是用来干活的。 “既然你觉得陆乔乔有能耐,那你去把她叫回来呗,你干嘛揪着我不放?” 没有再理会何翠娥,陆宝珠捂住耳朵,自觉委屈地离开了。 看了看这个被娇养惯了,一点也不听话的女儿,何翠娥气得不得了,却又无可奈何。 罢了,日子得照过,陆宝珠可以耍性子不干活,但她作为却不敢撂担子。 于是,以往对李雪梅和陆乔乔颐指气使的何翠娥,这会儿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干活。 陆乔乔她们三人现在住的房子,只有一个茅房屋,和一个用来充当柴房和茅房的旧棚子,没有厨房,更没有院子。 为了方便晾晒衣服,陆乔乔她们只能找来六截两米来长的竹子,并分成了两份,做了两个简易的“三脚架”。 接着,将一根比较光滑的细竹竿横放在这两个“三脚架”的顶端,将它们给连起来。如此一来,一个简易的晾衣架就行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衣架的存在,大家的衣服要么叠起来塞在箱子里,要么随意丢在床上或桌子上。biqubao.com 陆乔乔把衣服抖散之后,直接将它们给披在竹竿上,而后又催促李雪梅和陆福生的动作快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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