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千博话说完,沈梅也过来了。只不过一路追着余千博过来,沈梅是真的累了。手里拿着竹条,喘了好一会儿。 余荞看着越发精神的老娘,所以余千博这小子。这两年,把沈梅气的,精神是越来越活跃了。 余荞喊了声,“娘!”然后道:“你缓缓,别气着自己。” 沈梅喘了好一会儿,用竹条指着余千博。“这个兔崽子,我不教训他,他就不长记性。” 感受到余千博在她身后,拽了自己的衣服,余荞就问了一句。“娘!这小子是又闯什么祸了?” 沈梅看着的躲在余荞身后的余千博道:“今早起来了,我见他在院里学武,还想夸他两句。” “可我就转身的功夫,我刷干净准备腌酸菜的缸,就让他凿碎了。你说他耍棍,在哪里耍不行,一定要往那缸上耍。” 沈梅说起来,气的眼里都要冒火了,她菜都准备好了,缸没了。 余荞想说,还好酸菜还没腌,不然更闹心。可这话她要是说出口,沈梅手里的竹条就能落到她身上。 “娘!缸碎了,咱再买一个就好了,别生气,你今天就是把他打一顿,那缸也回不来。” 余千博在余荞身后,探出头来,看着沈梅道:“奶奶!这次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耍的太兴奋,不小心就碰到了缸。” 说到这个,余千博语气里带着点儿自豪,“奶奶!你看我的棍子能把缸凿碎,我是不是又厉害了。而且缸碎了,我的棍子都没受伤。” 越说余千博眼睛就越亮,“奶!你说我是不是有了传说中的内力。” 听着余千博说话,余荞都觉得,这小子就是欠揍。他几句话,就能挑的沈梅火更大了。 沈梅用竹条指着余千博,努力压了压火气道:“来,你出来再说。” 余千博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似的,缩回去前道:“出去就不用了,我觉得在姑姑后面挺好。” 沈梅看着余荞,挥挥手,“你起开。” 余荞挪动脚步,余千博拉着余荞的衣服,就没离开余荞的身后。 余荞就知道,因为经常上演这样的情况。 沈梅动手,过来抓余千博,然后余千博就围着余荞转圈,沈梅根本就抓不到人。 “余千博!”沈梅一声河东狮吼,让从院里出来的孙秋晃了一下。 看着外面的情况,孙秋赶紧打圆场道:“亲家,过来了,这怎么还拿着竹条呢。” 孙秋说着过来,拉着沈梅往院里走,“来,咱们进院说说话。” 看着自家娘和婆婆进了家门,余荞回身,在余千博额头上戳一下。 “你就不能不闯祸,看把你奶奶气的。我告诉你啊!你要是敢把奶奶气病了,我可饶不了你。” 余千博挠挠头道:“我今天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意外。” “小子,你哪次闯祸是故意的?每次都说是意外,你这意外未免太多了点。” 余千博声音都低了下来,“我就是想试试力道,谁知道,那么厚的缸,这么不抗打呢?” 余荞捏了捏余千博的脸蛋,“你啊!就是欠揍。” 说完,余荞想想,余千博可没少挨揍,不过作用不大。 从他上学开始,被找家长那是常态。而每次要找家长,余千博想到的第一人,就是她这个姑姑。 余荞性子,越来越随和,没那么容易生气。而余千博虽然淘气的很,可总体来说,还是个听话的孩子。 不过这性子可能是随了他爸,就喜欢在挨打边沿蹦哒。 解决了危机,余千博回去之前,还没忘说一句,“姑姑真好!我最喜欢姑姑了。” 余荞看着离开的余千博,说了句,“喜欢姑姑,开学后就少让学校找家长。” 余荞说这话的时候,余千博已经蹦蹦跳跳的走了,并没有回答余荞的话。 高二开学后,包子和荔枝就不在一个班了,荔枝学了文科,而包子是理科。 早起包子和荔枝一起上学,进了学校,包子速度就快了起来。 荔枝看着被抛下的自己,疑惑,弟弟是有什么事吗?为什么这么急。 包子回到教学楼,直接去了荔枝的班级,然后再她的书桌堂里,掏出了男同学一早塞进去的情书。 包子看着班级里的男生,警告道:“以后别搞这么无聊的事情,我姐姐还小呢,在让我抓到,小心我的拳头。” 包子说完就抱着情书,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班级里的男生,看着包子的背影。他们以为,包子终于不和他们一个班了,他们也终于能和女神说上话了。 可是这人虽然在隔壁班,但是眼睛看的却是他们班。 而且他们也相信,自己要是不听话,被包子抓到,自己挨揍的可能性。 毕竟高一的时候,包子就把一个很拽的高三学生给打了,打完还让人家不敢告老师。 对于包子的武力值,他们还是很清楚的。就是可惜了,自己静心准备的情书,女神又没看到。 荔枝回到班里后,并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还和小姐妹,打了声招呼。 几个和荔枝关系不错的女生,看着荔枝,眼里都带着笑。 包子和荔枝在学校,虽然年岁是最小的,但是她们的学习成绩都很好。 荔枝现在是高中部,公认的女神。说校花大家都感觉那是对荔枝的,一种贬低。 可因为有包子这个拦路虎,还真没哪个男生,能平安和荔枝说上话。 在班级里,就是想借着问问题,和荔枝说话,因为有包子在,大家都没有机会。 因为包子对情绪感知灵敏,在男生行动前,就能恰到好处的打消了大家的念头。 在高中一年的时间,只凭包子一个人,就给荔枝挡下了所有的烂桃花。让一众同学恨的咬牙切齿,但因为包子的武力值,还只能忍下来。 当然这一年里也有很多女生,在偷偷喜欢包子,可也只敢看着,没人敢去表白。 包子不是荔枝对感情很迟钝,因为他对情绪感知很强烈,所以他知道有很多人喜欢他,但他也只当不知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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