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里抓回来的鱼,用调料腌制一下,面糊都用不了多少,最费钱的就是油了。 但是村里人会过,炸过面鱼的油,接着炒菜,并不会太浪费。 而且炸面鱼也是肉,比吃肉划算多了,而且还特别香。 中午的饭余荞做的鱼酱,虽然也受欢迎。但余荞能看出来,家里人还是更喜欢吃炸面鱼。 可之后,河里的鱼却越来越不好抓了,因为抓鱼的人越来越多。 而炸面鱼也在红旗大队流传开,暑假孩子都在家,为了吃,天天在河里抓鱼,乐此不疲。 慢慢的,炸面鱼就被流传了出去,后来,也成了现在很多孩子,长大以后,回忆里最难忘怀的记忆。 时间过的很快,余荞觉得还没几天呢,郑向国的假期就要结束了。 而孙秋和沈梅回来一次,不想那么早回京市,想在家里多待几天。 余荞本来想留在家里,和公婆爹娘一起回京市的。但是让郑向国自己回去,也太孤单了。 最后还是决定,带孩子和郑向国一起回京市。 余荞和三个孩子说了,他们要提前回京了。汤圆和双胞胎有些惊讶,他们在村里还没玩够呢。 荔枝看着余荞,“妈妈!爷爷奶奶,还有姥姥姥爷,也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余荞摇头,“你爷奶和姥姥姥爷,暑假结束前回去。” 汤圆和包子期待的看着荔枝,荔枝虽然没有看哥哥弟弟的眼神。对余荞撒娇道: “那妈妈,我们和爷爷他们一起回京市,好不好?” 余荞摇头,语气坚决。“不行!” 留三个孩子,跟四个老人单独坐火车回京市,她还没那么大的心。 就算汤圆和荔枝,有点本事,可他们毕竟太小了。 看着余荞的态度,汤圆他们虽然很想在争取争取。可他们了解妈妈,这事没得商量了。 回京市之前,余荞和郑向国带着孩子,回了趟娘家。 听到余荞说,她们要回京市了,沈梅并不意外。 只是她现在也有些犹豫,因为她暂时不想回京市了。杨五和钱早还在怀孕,计划生育还像个定时炸弹。 回到京市,她也放心不下家里。所以她想等杨五和钱早生了孩子后,在回京市。 这会儿只有余荞在,沈梅把自己的想法,和余荞说了。 听沈梅说完,余荞也觉得她娘想的很对。爹娘在家,两个嫂子也能安心些。 面对沈梅的目光,余荞点点头道:“这样也可以,反正就几个月,等两个嫂子生了,爹娘也能安心的回京市。” 听余荞这么说,沈梅笑了笑,然后可惜道:“就是我和你爹的生意,几个月以后,不知道电影院门口,还有没有我们的位置。” 余荞笑着道:“娘!放心吧!就算现在做小买卖的人越来越多,等你们在回京市,也不怕没有你们的生意做。” 沈梅看着余荞,笑了,“你说的对,有你在,我慌什么。”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梅在饭桌上就宣布了,暂时不回京市的事儿。 余大河几人只觉得很惊喜,而杨五和钱早,却像是石头落地了一样,心里瞬间就踏实了。 余大林和余大刚,看着沈梅不可置信道:“真的吗?娘!” 沈梅白了两个没出息的儿子一眼,“怎么?你们还有意见。” 余大林和余大刚赶紧摆手道:“哪儿敢啊!我们就是觉得太惊喜了。” “对,太惊喜了。”余大林说完,余大刚附和了一句。 沈梅和余树,暂时留在村里的事,就确定了下来。 后面饭桌上的气氛,都欢快了很多。看的出来,余大河他们是真的很想,沈梅能在家里坐镇。m.biqubao.com 余荞她们在家里待到了下午,就和郑向国带着孩子回去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余荞就和孙秋说了,她娘准备在家留几个月。问她和郑直树要不要,和她跟郑向国一起回京市。 孙秋算过了,等到暑假结束,她们还能在家里待一个月。现在她是真不着急回京市,在村里她是真没待够。 孙秋看着郑直树,问了句:“老头子,你怎么想的?” 郑直树也想在村里,虽然他有些放不下生意。但是在村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他也不想这么快离开。 看老两口这样,余荞也就不问了。孙秋和郑直树虽然年岁不小了,还是能自己坐火车的。 第二天余荞和郑向国也没让人送,一家五口走到了镇上,坐客车到盘山市。 吃过午饭,就带着孩子上了火车,这一次他们没买卧铺票,坐的硬座。 两天火车,正好在下午,他们就到了京市。 回到家后,余荞和郑向国就收拾了起来。然后一起去了菜市场,买了吃用的东西。 晚上两人正在厨房做饭,大门就被敲响了。 余荞过去打开门,就见是余强。 “姐!你们回来了!”余强路过,看到姐姐家天上飘散的烟,才过来敲门的。 余荞和余强一起进门,道:“你姐夫假期到了,我们就回来了。” 余强进门,看了看。然后对余荞道:“姐!大爷大娘没回来?” 要是孙秋在家,听到声音早出来了。 余强说着就往厨房去了,他知道,姐夫应该在做饭,他准备打声招呼。 余荞跟着往厨房走,回了一句。“没有,他们在家里没待够,说暑假前回来。” 余强到了厨房,看着在做饭的郑向国,规矩的喊了声,“姐夫!” 余强在郑向国面前,会收敛几分性子,稳重又规矩。 郑向国看了余强一眼,继续手里的动作。只说了句,“晚上在这儿吃吧!” 姐夫发话,余强直接就应了。然后很有眼力见的,洗了手,给郑向国打下手。 余荞靠在厨房门口,看着余强道:“余强!咱爹咱娘年前不会回来了,最快也要年后,一,二月。” 余强抬头看着余荞,惊讶道:“为什么?”语气还有点急。 余荞看出了余强有些急,就把家里两个嫂子怀孕的事说了。然后道:“娘不放心,所以想等两个嫂子生了以后,在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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