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310章 差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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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们总要更忙碌些,因为他们收益好。今年村里好多人家,也都纷纷搞起了养殖,只不过,才起步而已。
  看到两个儿子孙秋和郑直树很高兴,见面说了会儿话,就开始询问家里的事。
  等孙秋和郑直树把家里的事都问清楚,周月和夜晴才过来。
  放暑假,这两天孩子刚放风,每天都在外面玩,看不到身影。
  周月和夜晴是在养殖场那边,收到消息回家收拾了一下才过来的。
  这两年家里挣钱了,她们也舍得收拾自己,今天过来衣服都是簇新的。
  她们一进门,余荞看到她们的衣服,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郑建国和郑爱国过来时,穿的衣服还都是打着补丁的旧衣服。
  而她们过来明显是梳洗过,余荞觉得好笑,两年没见攀比心还这么重。
  她们过来,就是孙秋在看不上,态度也没表现的太差。
  而周月和夜晴说话就挺有意思的,说的都是家里的变化,可是句句都带着点优越感。
  话里话外就是,她们现在能挣钱了,余荞还在上学,现在还靠着郑向国呢。
  两个嫂子的话,余荞听着连白眼都懒得翻,也太把自己当根葱了,
  而孙秋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的很。就说自己才回来,有些累,让他们都回去了。
  等人都走了,孙秋看着余荞,还没开口。余荞就笑着道:“娘!你不用说,我不介意的,两个嫂子什么样,我都知道。”
  孙秋听余荞这么说,就觉得自己这脑袋,想的有点多。
  该做晚饭了,回家的第一顿饭,是余荞和郑向国一起做的。
  他们正在厨房忙活呢,郑清山就带着弟弟妹妹回来了。
  郑清山今年十七岁,刚参加完高考,成绩还没出来。
  这两天他也没怎么在家,都是在同学家,对成绩的。
  现在农村的孩子上学晚,八九岁往上才入学。
  只不过现在小学才到五年级,初中两年,高中两年。郑清山八岁上学,今年正好高考。
  郑爱国家的老大郑清林,今年十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
  所以暑假的时间,他都是在同学家一起学习的。
  现在没有补课班,虽然学校重视学习了。可放假后,也没有补课的说法。
  他们这边本来就重视学习,家里在有余荞和郑向国比照着。郑建国和郑爱国的几个孩子,学习还是很用功的。
  余荞知道,郑清山几个孩子是好的,所以他们过来,余荞脸上的笑,都特别真诚。
  让郑向国把准备好的礼物给了他们。
  其实郑清山他们没能长歪,孙秋应该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毕竟他们小的时候,都是孙秋带大的。
  要是这些孩子真让他们娘带大,那脾性就真的不好说了。
  孙子孙女过来,孙秋比见到儿子时,高兴多了。
  拉着几个孩子挨着摸了摸,怎么看都是高兴的。
  汤圆和双胞胎,对堂哥堂姐都热情多了,比对着他们娘,那态度都是不一样的。
  郑清山他们在这里说了好一会儿话,就要回去了。
  余荞留他们在这里吃饭,他们也拒绝了。只说余荞她们才回来,不辛苦三叔三婶,他们回家吃就好。懂事的孩子,没有人不喜欢。
  送几个孩子出门,回头余荞就和郑向国道:“哥哥家的孩子,性子都不错,没随了他们娘。”
  郑向国笑了笑,几个侄儿被媳妇夸,他还是挺高兴的。
  自家哥哥,有那么两个嫂子,着实被耽误了。不过几个孩子,今后应该不会被拖累到。
  吃过晚饭,郑向国有烧了热水,给三个孩子洗了澡,余荞他们也挨着洗了洗,然后就早早的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起,一家人吃过早饭,孙秋和郑直树就出门了。
  老两口不是一个方向,三个孩子就跟着孙秋走了。
  余荞和郑向国没出去,她们对这里真不熟。出去也不是被大家围观,还不如在家里待着。
  两口子也没闲着,动手把家里换下来的脏衣服洗了,然后又里里外外的好好收拾了一下。
  一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吃过午饭,余荞和郑向国就上山了。
  虽然现在不缺肉,但是余荞想吃野味了。
  两口子上山,汤圆想跟着,郑向国拒绝了。
  看着爸爸妈妈的背影,汤圆深深地觉得,在爸爸妈妈眼里,他们三个都是送的,其实没那么重要。
  知道爸爸妈妈要上山,荔枝也想去的,不过她才六岁,想来妈妈也不会同意,就没说。
  随着长大,看的多了,荔枝也懂了一点。虽然爸爸很疼她,可是却不会反驳妈妈的话。
  她可以偷偷跟爸爸讲条件,但是不能当着妈妈的面。若是密谋被妈妈发现,那么她想做的事,也会无疾而终。
  而妈妈就像雷达一样,往往她和爸爸的悄悄话还没说完呢,就会被妈妈发现。
  汤圆回头看着荔枝,没有在撒娇卖萌要跟着去,就觉得这笨笨的妹妹,终于学聪明了。
  荔枝并不笨,道是在感情上有些迟钝,好吧!不是一般的迟钝。
  因为被爸爸偏爱,她一度以为自己能挑战妈妈的权威,结果是屡教不改。
  二岁的包子就能看懂的事,荔枝六岁,才学会看清,也是真不容易。
  余荞和郑向国进了树林,脑海里就想起了曾经的一些回忆。
  明明已经过去好多年了,却像是才发生的一样。
  两人在树林里,采蘑菇,抓野味,偶尔还比划两招,玩的不亦乐乎。
  而红兴大队,沈梅一早的好心情,这会儿全被败坏了。
  她们昨天回来,余大河他们真的很惊喜,晚上一大家子好好热闹了一番。
  这两年虽然家里分家了,可是几兄弟住在一个院里,还是很和谐的。
  沈梅分家,还是很公平的,虽然一起弄了养殖场,还来了作坊。
  但是因为利益分成,清楚明白,几个媳妇,又不是那斤斤计较爱占便宜的人。
  随着时间的磨合,几家相处的倒是越来越融洽。有时候忙起来,还能一吃吃饭,看孩子,还能有人搭把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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