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佳也是早早过来的,来到酒店门口,她直接来到余荞身边。余荞给她介绍了,余强和墨玉琪。 看着面前这一对儿佳人,李佳佳献上了真心的祝福 然后就把余荞拉到一边,悄悄的道:“姐妹!你不地道啊!你弟弟长的这么好,你怎么没想着介绍给我。” 余荞看了墨玉琪一眼,笑着回道:“我那时候,不是没想到吗?别幽怨,以后遇到优秀的,我一定帮你注意着。” 李佳佳冲着余荞抛个媚眼,“姐妹!记得你今天说的话,我的终身大事,可就靠你了。”李佳佳说完就进了酒店。 随着大家的到来,郑向国是最后过来的,还带了两个人。 一个四十多岁,是他现在的副手,副师长白学武。还有一个三十多岁,叫柳明。 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余荞她们也一起进了酒店。 而现在大堂里,余强请来的生意人,本来还觉得来参加余强的订婚宴,他们会是被羡慕的存在。 毕竟这两年做生意,他们都混的不错。再加上他们知道,余强是农村的。过来前他们都以为,自己是给余强撑场面的。 在外面他们还很有自信,可是自从进来酒店。看到坐在后面的蒋沐封,他们就不觉得了。 蒋沐封他们还是知道,他是国家电视台的人,是个特别有名气的导演。 他们做生意打广告,也会和电视台的人打交道,所以电视台的导演他们差不多都认识。 可是蒋沐封都默默坐到了后面,那前面的人,就不简单了。 大堂的最前面有几桌人,其中一桌是一群孩子。 还有一桌都是些年岁较大的妇人,而让他们注意的是,一桌只有两人里其中的一个,看着气势就特别强的男人。 他身穿军装,看他肩上的徽章,就知道职位绝对不低。 但是对方什么身份,他们还真看不出来。毕竟军衔等级,他们并不了解。 反正他们知道,今天的来宾中,他们就是那垫底的虾米。 而外面,余荞和郑向国他们都要往里走了,又有车过来了。 余荞她们停下脚步,回头去看。然后就看见,下车的是李建军和李铁民。 几人回身迎了过去,余荞和郑向国对着李建军道:“干爹!三哥” 李建军笑着应了,然后对着余荞道:“荞荞!我刚看你们要回去了,是不欢迎我吗?” 余荞可不敢认这话,反驳道:“干爹可不能冤枉我!我哪里能想到,干爹能这么给面儿,亲自过来啊!” “哈哈哈!”李建军笑了几声,看着余荞道:“你是我干闺女,你弟弟结婚,我还想凑个热闹呢。” 余荞看着李建军,笑得眉眼弯弯,“干爹!你这个热闹凑的好!就像惊喜一样。” “哈哈哈!”李建军笑看着余荞,“你啊!就是嘴甜。” 郑向国看着李建军道:“干爹,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进去吧!” 李建军点头,几人就往酒店里面走了。在他们快到酒店门口了,又听见了车声。 余荞让郑向国和李建军他们先进去,她和余强在等一等。 之后李建军和郑向国,他们五个人就进了酒店。 余荞和余强墨玉琪,看着车子开过来。这会儿他们已经知道是谁了,钱庆平。 看到他过来,余荞和墨玉琪一起皱了皱眉。但是人都到了,她们还是笑脸相迎的,把人请了进去。 酒店里,余强邀请来的商场上的朋友,这会儿人都麻了。 本来这里就一个穿军装的人,后面又进来两个,那身衣服,看着就知道等级不低。 特别是那个年岁大的,他一来。那个坐在桌前,特别有气势的军人,居然起身相迎。 这也说明,后面进来的人,等级更高。 其实李建军和墨连胜都是军长,但是李建军现在在京市,自然要比墨连胜更有权力一些。 墨连胜也没想到,只不过是一个订婚宴,李建军也会过来。 李建军,墨连胜还是认识的,他这一身荣耀,那真的是战场上拼杀出来的。 几人见面,走到里面就一起坐下了。biqubao.com 余荞她们和钱国庆一起进来,直接走到了前面。 到了这里,钱国庆直接走到了墨连胜身边坐下。然后看着李建军他们,做了自我介绍。 只不过他说话的时候,眼里都闪着精光。 李建军几人,虽然不喜欢钱国庆的作派,但,还是很有礼貌的做了自我介绍。 钱庆平的视线看着李建军,在大家的介绍完毕后,直接开口道:“不知道李军长,是为谁过来的?” 听着钱庆平毫不掩饰的打探,李建军只微笑道:“我就是为了孩子的喜事,过来凑个热闹罢了。” 李建军态度很好,可语气并不热络,回答的也很笼统。 本来桌上的气氛很好,虽然各自的领域地区不同,但还能说上两句话。 这会儿因为钱庆平,大家都不怎么说话了。 好在,余强和墨玉琪的订婚仪式也开始了,大堂里的气氛也热烈了起来。 订婚仪式很简单,毕竟不是结婚,仪式过后就是敬酒了。 余强带着墨玉琪,一桌一桌的敬酒,今天来的人,他们都照顾到了,同时他们也收到了大家的祝福。 订婚宴结束,余荞陪着余强和墨玉琪,把大家送走,就连沈梅和古清雪她们也回去了。 等最后一人也走了以后,酒店门口只剩下,余荞她们三人。 余强和墨玉琪终于有独处的机会了,二人对视一眼,笑着跟余荞说了声,“谢谢!”两人就笑着跑走了。 余荞看着二人的背影,忽然觉得自己被喂了一嘴狗粮。忍不住在心里摇头,这订了婚的到底是不同了。 只是这会儿,酒店门口只有自己一个人,就觉得有些孤单。 可郑向国现在也不可能回来陪自己,她只能自己找点事做,余荞就打车去了四合院。 最近余强要订婚,这四合院,余荞都没什么时间过来了。 这会儿到了四合院,看着被修复好的大半房屋。余荞估计就现在的速度,五六天,差不多就能完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9_159231/68416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