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向国先带着余荞和孩子吃了饭,然后就一路回了家。 几天火车坐下来,余荞是真的累。这一次因为是自己带着孩子,余荞晚上睡觉都是浅眯的状态。 吃过饭,上了车,余荞没一会儿,就坚持不住睡着了。 郑向国虽然在开车,也一直有注意后面的余荞,看到余荞睡了,车速就慢了下来。 三个孩子也就精神到出了海市,也很快睡着了。 回到家,天已经不早了,因为这一路,郑向国车开的特别慢。 三个孩子在车上,睡了三个小时就醒了。看余荞还在睡,就乖巧的没有说话,怕打扰余荞睡觉。 他们知道,妈妈在车上没怎么睡,他们也是心疼妈妈的。 到了家门口,余荞还没睡醒,三个孩子悄悄的下了车。梁有福下车,把门打开。然后拿着行李,和三个孩子就进屋了。 郑向国来到后车后座,看着睡的香甜的余荞。虽然有些心疼,可更多的是幸福的感觉。 往车里探了探身,郑向国小心的抱起了余荞。 因为郑向国的动作,余荞动了动。 郑向国轻声安抚,“睡吧!我在!”听到郑向国的话,余荞在郑向国怀里蹭了蹭,又沉沉的睡了过去。 郑向国抱着余荞回了楼上,把人放在床上。 因为郑向国的气息远离,余荞睡梦中有些不高兴,表情就带上了委屈。 郑向国没有离开,他知道梁有福会给三个孩子做饭,就安心的在这里,想看着余荞睡觉。 看着余荞表情委屈,郑向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他一只手牵着余荞的手,一只手轻柔的顺着她的头发。 余荞委屈的表情就没有了,嘴角还带上了笑。 看余荞这样,郑向国只觉得,心里被填的满满的。 余荞这一觉睡到了晚上十点才醒,郑向国就这么坐着看了好几个小时。 三个孩子也早就回屋睡觉了,郑向国虽然没动,可是对面房间的声音他能听到。 余荞睡得时间太长,人虽然醒了,意识还有些混沌。看到郑向国,脸上带着傻笑。 郑向国嘴角的笑,自从余荞回来,就没下去过。这会看着余荞呆萌的模样,眼眼角眉梢都带喜欢。 好一会儿,余荞的意识回笼。看是在自己房间里,时间也很晚了。 没有了束缚,余荞伸开双手,要郑向国抱。 郑向国怎么可能拒绝,眉眼含笑的把亲亲媳妇抱进了怀里。 两个人感受着彼此的体温,几个月的思念,终于有了寄托。 过了好一会儿,余荞的肚子发出抗议的“咕噜”声,郑向国才反应过来。 不过他也没松手,直接抱着余荞起身,出门下楼。 余荞在郑向国怀里,就觉得自己被幸福包围着。 看着郑向国的侧脸,时不时就亲一下。 只要回到郑向国身边,余荞身上的细胞都反应着幸福。 郑向国抱着心里的宝贝,去了厨房,还好梁有福有给他们温着饭。 两个人一起吃了饭,余荞洗漱的时候,才从郑向国怀里下来。 洗漱完,二人还没有上楼,这时候气氛不一样了。只看着彼此他们就感觉到,身体里躁动的因子要破体而出了。 郑向国抱起余荞,就开始亲吻她。快速的上了楼,回到房间,还不忘锁上门。 今晚的余荞也有些疯,二人的活动特别激烈,带着浓浓的爱结合,让人的情欲都贪婪了些。 第二天中午,余荞睡醒,郑向国就在床边,和晚上一样专注的看着她。 余荞看到郑向国,幸福的笑了,只不过她笑着时,脸上带了红晕。 余荞起来张开双手,郑向国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上床给余荞换了衣服。 其中免不了亲热了一会儿,然后在下楼前,余荞又调整了一会儿情绪。 今天郑向国没去部队,一早起来,陪三个孩子吃了早饭。 又上楼给余荞喂了早饭,余荞虽然累,早起还是吃了饭,方便过,才重新睡的。 二人下楼,三个孩子在客厅玩。 荔枝看到妈妈下来,直接跑到余荞身边,道:“妈妈睡好了吗?” 余荞抱起荔枝,往沙发那走,回道:“妈妈睡醒了,已经不困了。” 郑向国去厨房把饭端出来,一家五口吃了午饭。 三个孩子午睡醒了,就出去玩了,上午在家陪爸爸,三个孩子都没出去。 家里只有余荞和郑向国,余荞靠着郑向国,犹豫了一下,就把自己这几个月做的事,和郑向国说了。 去S市炒股,然后买房。这些她给郑向国写信的时候,没敢提。 其实买房还好,可是自己去炒股,余荞知道,自己做这些有危险的事,郑向国一定会不高兴。 余荞说完,抱着郑向国的胳膊,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在郑向国没说话前,就先认错道:“只这一次,以后都不会了。” 郑向国听余荞说完,只觉心脏被堵着了一样。虽然余荞没出事,可是万一呢。 S市的地下势力乱的很,余荞就这么去炒股,而且那么多钱。若是被那些大帮派注意到,就算余荞有几分本事,可能都走不出来。 那些黑暗势力,为了钱杀个把人,那都是小事。 就这么一想,郑向国就觉得浑身发冷,后怕的不行。 余荞感受到郑向国的情绪,直接起身,把自己窝在他怀里。低低的道:“对不起!我该跟你说的,已经过去了。没事了,我很小心的。” 郑向国情绪很不好,可是又舍不得凶余荞。定定的看着她道:“你把去S市的全部过程说一遍。” 余荞不敢隐瞒,把在S市的那几天的事,全部说了一遍。 其中在她说自己被人跟踪,自己和人动手的时候,郑向国的情绪明显都有变动。 余荞说完,把自己缩在郑向国怀里,手臂紧紧的搂着他的腰。有祈求原谅的意思,也是在安慰他。 好半天郑向国都没说话,余荞窝在郑向国怀里也没动。但是郑向国不理她,余荞就想哭了。 在郑向国面前,余荞总是带着点任性的孩子气。 这会儿,郑向国虽然气闷,也没有推开余荞,因为这样抱着她,他心里才不会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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