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六,余荞又带着孩子去了冯爱玲那,虽然现在沈梅来了。 可两家住的近,三个孩子也算天天在沈梅眼皮子底下。 而且这个礼拜余荞想躲一躲,不然她怕沈梅抓住她,再来一顿说教。 沈梅头一天因为电视的事,忘了问余荞做生意的事。 等第二天一早沈梅到余荞这来,就听孙秋说余荞他们去冯爱玲那了。 沈梅疑惑,“这么早就去了?” 孙秋洗着鸡蛋,笑着道:“礼拜天,爱玲家的司机,都是这么早来接的。” 孙秋看着沈梅,问了句,“怎么?你找荞荞有事啊?” 沈梅看着孙秋,想着她已经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生意,兴许有些意见。 然后来到孙秋身边,帮着她一起洗鸡蛋。开口道:“我和老头子来了段时间了,余荞她爹觉得在家待着难受,就想做点什么。” “嫂子在京市,卖了这么长时间的茶叶蛋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建议?” 沈梅说着抬头看着孙秋。 孙秋听沈梅这么问,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弟妹问我这个,就有些难为我了。” “我们这卖茶叶蛋的主意,还是荞荞给的出的。”孙秋说着,指着厨房里煮茶叶蛋的料道: “就那个配料都是荞荞给的,我们就这么卖了两年。” 说完这个孙秋对沈梅道:“你想做小生意,等荞荞回来了,你问她!”说到余荞,孙秋对着沈梅道: “你家荞荞真的太聪明了,我们来京市两年了,别看她就只是上学,可我就感觉她本事大着呢。” “只不过她不喜欢折腾!” 沈梅听着孙秋对余荞的夸赞,心里也是认同的。 然后笑着道:“那我等余荞回来,再问她,其实啊!我们也没想着挣多少钱,能有个事做就行。” “不然天天这么待着,感觉人都要待傻了。” “可不嘛!那时候我们刚过来,什么也不做,就看着孩子。在家待的,浑身难受。”孙秋特别认同沈梅这话。 两人说着话,沈梅帮孙秋洗完鸡蛋,又帮着她放进锅里煮上,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回家。 礼拜日下午,余荞就带着三个孩子回来了。 现在家里装了电视,孙秋不忙活的时候,也会看个电视剧啥的。等晚上,郑直树会看会儿新闻。 三个孩子看了两天,就不怎么稀罕了。毕竟现在的电视节目,还真不怎么好看。 余荞下午到家,还没坐下呢。孙秋就道:“荞荞!你去趟你娘那,你爹娘也想做点小生意,你过去看看吧!” 沈梅这两天虽然没在说,可是她们那种心情,自己也有过。嘴上说着不急,心里急得不得了。 余荞听婆婆这么说,就道:“那行!我过去看看。” 荔枝听到奶奶和妈妈的话,在旁边道:“我也去,我也去姥姥家。” 荔枝说完回身,拉着汤圆和包子就跑了。 余荞和孙秋在后面异口同声道:“慢点!” 余荞紧跟着三个孩子的脚步,就出了门。 余荞到余强这里的时候,荔枝已经依偎在沈梅怀里了。 汤圆和包子在一边坐着,陪着姥爷说话。 沈梅看到余荞就道:“你过来的正好,娘有点事问你。” 余荞走到沈梅身边坐下道:“是不是生意的事,你和我爹也想做小买卖?” 沈梅点头,然后道:“你婆母跟你说的?” 余荞点头,“我婆母让我过来的。” “那你有什么主意没有,我们也不做什么大买卖,有个营生就好,这天天闲着,浑身难受。” 余荞就笑:“你们啊!和我公婆一样,劳碌命,待着还不好啊!就喜欢折腾。” 沈梅拍了余荞一下,“你就说,我们做点什么好。” 听沈梅这么说,余荞直接道:“这个也简单,你弄辆自行车,然后改装成我公爹那样的,带车斗的三轮。” 然后让余强给你弄点瓜子花生,玉米之类的。 然后让余强给你弄个爆米花的机器,然后搭配点炒的瓜子花生,去电影院门口卖。 沈梅听余荞说完,直接道:“就这么简单?” 余荞笑了,“那娘!你觉得要有多难。” 既然爹娘想折腾,那这种小生意就挺合适的。 既然余荞这么说,沈梅虽然觉得简单,一点也不怀疑的。 第二天余树就去买了自行车回来,然后找到了郑直树,询问他在哪里改装的车子。 而沈梅也一早告诉余强,让他给自己弄点瓜子,花生,玉米回来,然后还有那个爆爆米花的机器。 余强一头雾水,疑惑道:“娘!你要这些做什么,还有瓜子,花生,玉米你要多少?” 沈梅想了想这些东西买回来,卖之前还要加工,多点也没事。 就道:“瓜子,花生,玉米,每样来个三五百斤都行!” 余强被吓了一跳,惊讶道:“多少?” 余强觉得一定是自己听错了,他娘要这么多瓜子,花生,玉米做什么。 沈梅白了余强一眼,“我说每样给我买个三五百斤都行,哦!对了,我要生的。” “你要这么多瓜子,花生,玉米做什么?”余强出门的脚步,都停了下来。 听余强问,沈梅心情颇好的道:“我和你爹要开始做生意了,怎么样想法不错吧!” “我姐给出的主意?”看他娘这么有底气,余强带着肯定的语气,问了一句。 沈梅点头,“怎么样,你姐出的主意,你觉得怎么样。” 余强点头,“挺好!挺好!”他姐给出的主意,怎么可能不好。 因为接了他娘给的任务。余强上学的路上,先拐了张兴的学校一趟。biqubao.com 这会儿张兴还没上课,看到余强直接道:“老大,找我!” 余强直接让张兴去周边的农村,去买瓜子,花生,玉米各五百斤。 离开之前,余强道:“你亲自去,仔细点,要今年的新的,买回来,直接送我家去就行。” 余强说完就走了,张兴虽然不知道,老大要干什么,但是老大既然让他亲自去,那就一定很重要。 张兴转身进了学校,让同学帮忙点卯,然后就走了。 那同学看着张兴的背影,都不知道张兴在干什么,经常不上课,每次考试都在挂科的边缘试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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