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晚了了,余荞还是先给郑向国写了信,她已经七天没有给回信了,郑向国应该是要着急了。 之后她又给沈梅写了信,在挑选礼物的时候,她给余树和沈梅也买了礼物。 余荞准备明天一早给他们寄回去。 晚上虽然睡的很晚,第二天因为生物钟,让余荞和三个孩子早早就起来了。 她们家现在每天早起都很热闹,余荞和三个孩子锻炼。孙秋准备茶叶蛋,然后吃过早饭,上学的上学,出摊的出摊。 余荞在上学之前,先把信寄了出去。 马上进入十月了,一早一晚大家出门,都穿上了长衣长裤。 余荞回来的时间刚刚好,马上就是十月一的长假了。 现在手里有钱,余荞准备在假期的时候看看房子。 房子,余荞早就托冯爱玲帮忙留意着了,也早就有了消息。 余荞从s市回来,又上了三天课,就开始放,十月一长假了。 放假期间,孙秋和郑直树的茶蛋生意,会更好一些,所以她们也顾不上余荞和孩子。 冯爱玲早就等着了,在余荞她们放假之后,就过来,把她们接回了家。 她们刚到冯爱玲那,进屋还没坐下呢,冷桂琴就带着穆志远到了。 看到她们过来,余荞和三个孩子叫了人,穆志远也很礼貌的喊了人。 冷桂琴过来,就坐到了荔枝身边。直接就道:“乖乖!想没想姨姥姥?” 荔枝还是很配合的,很肯定的道:“荔枝特别,特别想姨姥姥。” 穆志远看了荔枝一眼,就坐到汤圆身边了。 现在他能察觉到,姑姑家的三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包子好像不喜欢他。 所以每次过来,穆志远都尽量离包子远一点。 几人说了会儿话,冯爱玲约的,看房子的时间就差不多到了。 她们离开之前,问冷桂琴要不要一起去,冷桂琴看着荔枝,又看了看冯爱玲母女两个,最后道: “你们去吧!我这一把老骨头,留下来看孩子正好。” 余荞和冯爱玲笑了笑,就一起走了。 荔枝知道妈妈要买房子,是想跟着的。可是今天有的忙,余荞她们可没有精力,看着三个孩子。 所以拒绝了荔枝想要跟着的想法。 在余荞她们走了没一会儿,几个孩子,就想去广场。现在只要汤圆过来,总会和穆志远切磋一次。 冷桂琴也不觉得累,就和孩子们一起过去了。 余荞让冯爱玲帮忙看的房子,都是那种二进三进的四合院。古时候有钱人家的院子。 再大一些的四合院,现在并不容易买卖,不然余荞也是想买的。 冯爱玲本来以为,余荞是准备在北京安家,才想买房子的。 在去看房的路上,冯爱玲才知道,余荞是准备给三个孩子买。 冯爱玲觉得余荞这下手的太早了点,三个孩子才多大啊!现在买了房子,在那空着吗? 再说三个孩子一人一套,可要不少钱呢。 余荞知道冯爱玲的意思,但是她又不能直接说,这房子放在那就能升值。 只能道:“干娘别担心,钱我们够用,留着存银行利息也没多少,我才想着买房子的。” “既然要买,三个孩子一人一套,就买全了,以后也不用在操心了。” 冯爱玲听余荞这么说,也就没有在劝。要是钱够用,房子买了就买了,在怎么说,这以后也是孩子的家底。 在路上,冯爱玲先去接了看房的中介,那是一个四十多岁,有些干瘦的中年人。 余荞跟着冯爱玲下车,冯爱玲指着中介,对余荞道:“这是老忠,原来是你干爹的下属,后来做了中介。” 余荞上前伸手,笑着道:“忠叔好,我叫余荞,你和干娘一起叫我荞丫头就好。” 冯爱玲既然给她介绍了,就说明这人可靠,再加上他原来是李建军的属下,余荞还是愿意交好的。 毕竟她买房,不只这一次,后面若是有机会,她还想买块地皮,等着升值呢。 几人认识以后,忠叔就带着余荞她们去看了房子。 因为余荞说喜欢大的,她们就从三进四合院看起来的。 等到了地方,余荞看着外面还算齐整的大门,心里也有些期待。 说实话,这是她两辈子,第一次接触这种古色古香的四合院。 到了地方,忠叔上前敲了敲门。没一会儿,大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出来的,是一对五十多岁的两口子。他们是认识忠叔的,出来和忠叔交谈几句,就带着余荞她们进去了。 进了大门,就是一个带着雕刻图案的影壁,转过影壁,就是门房。在里面就是一个小四合院。 然后往里面走,才算进了内部。这四合院规格还是可以的,就是房屋破损严重。 这要是买下来,光是装修费就要不少钱。 房东看着余荞解释道:“我们原来住的时候,还好好的。我们就离开了十年,回来就成了这副样子。” 说起房子,房东心情并不好,自己好好的家,变成这样,他们怎么可能不心疼。 如今让他们在装修这房子,他们也拿不出那些钱。 再说他们那时候下放,说不好就有这房子的问题。虽然说现在国家把房子还给他们了,可是万一再有问题怎么办。 所以老两口就想,还是把房子卖了,拿着钱,然后,去投奔孩子。 余荞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对四合院的地理位置,格局都还是很满意的,就是房屋实在太破了些。 冯爱玲凑过来,小声问余荞。“怎么样,要不要买?” 余荞要是想买的话,可以让忠叔去谈价格。要是没相中,不买的话,可以直接去看下一家。 余荞听冯爱玲这么问,直接道:“干娘!让忠叔谈价吧!”这房子虽然破掉,修缮一下就好。 这个地段的四合院,现在买到手就是赚。这院子,这地段,这面积,到了两千年以后。想买的话,房价就是没过亿,也要大几千万。 冯爱玲听余荞要买,心里是不太赞同的,这房屋损毁的太严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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