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231章 习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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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向国本还想等一会儿,带着余荞在部队里转转的。现在他这里一时脱不开身,只好道:“那好吧!我让梁有福送你。”
  梁有福这会儿,端着水回来,听到郑向国的话。一只手端着水,对着郑向国敬礼道:“师长放心,我一定安全把夫人她们送回去。”
  余荞对着郑向国点点头,然后就带着孩子下楼了,汤圆和双胞胎也和爸爸挥手道别。
  梁有福开车要慢一点,余荞她们半个小时才回到家属院。
  回到家汤圆就拿着衣服去洗澡了,这会儿也快十点了。余荞收拾收拾,准备一会儿做午饭了。
  中午郑向国回来,余荞饭也做好了。一家人吃了饭,郑向国直接回部队了,余荞则带着三个孩子去午睡了。
  下午余荞起来时,三个孩子都不在家了,余荞知道,他们又出去玩了。
  她去洗浴室洗把脸,精神精神就去三楼画设计稿了。
  这一次余荞画的,都是秋冬季的衣服。等这批设计图做出来,京市往北,天也要冷了。
  晚上郑向国回来,顺便把三个孩子带了回来。余荞听到声音,因为这张设计图快画完了,就没有下去。
  等终于弄好以后,余荞下楼,郑向国饭都做好了。
  因为第二天一家人要早起,所以吃过晚饭就都睡了。
  第二天郑向国因为生物钟,到点就醒了,他一动余荞就醒了。二人出门,汤圆也正好从屋里出来,后面跟着明显没睡醒的双胞胎。
  来到院子里,余荞教荔枝学习武术的基本动作,汤圆则教包子扎马步。
  余荞没让荔枝从扎马步开始,荔枝是个女孩,不用追求能练到多强。因为她力气大,只要武术招式练好,将来就不会太弱。
  汤圆那时候从扎马步开始,是因为他是男孩子,两人练武的意义不一样。
  汤圆今后万一和郑向国一样参军,那当然是越强越好。只有足够强大,才能更好的保住命。
  而包子,今后不一定会参军,可是有功夫在身,也是一种保障。
  别看包子平时比较懒,但是他的思想可一点都不懒。
  余荞觉得,就凭着他那小脑袋瓜子,包子将来,说不好就是个商界大佬,还是那种坑死人不偿命的奸商。
  所以武功他也是要练的,至少将来有人报复,他还能有自保的能力。
  出来之后汤圆带着包子热身,等筋骨活动开,汤圆就开始教包子扎马步。
  扎马步刚开始的时候,并不会很累,可是时间越长,痛苦也越强,只有坚持,才能得到真正的成长。
  余荞出来带着荔枝活动了一下胳膊腿,然后就开始教她最基础的武功招式。
  动作不多,却是要一直练习,为以后学武打基础。
  等郑向国做好饭,汤圆就进屋和爸爸吃饭去了,吃过饭,他们会直接去部队。
  今天汤圆不会这么早回来,昨天他去只不过是初体验,今天是要一直跟着锻炼的。
  等汤圆和爸爸走后,包子就自己在一边扎马步,这会儿他已经扎了半个小时了,腿都在发抖了。
  可是他还记得哥哥说的,坚持住,然后突破自己,才能成长。
  尽管他没什么变强的心,可是身为军人的后代,他不会允许自己轻言放弃的。
  他虽然没有遗传到父母的力气,虽然他平时也喜欢犯懒,可是骨气他还是有的。既然答应了爸妈学武,他就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包子眼里的坚定,和颤抖的身体,余荞都看在了眼里。她不是不心疼,可是她不能开口让包子放弃,那并不是为他好。
  学武就是这样,要一步步来,只要坚持过开始的磨练,后面就不会这么痛了。
  荔枝虽然只是学习武术招式,这会儿,她也并不轻松。看着她皱起的小脸,余荞就知道,她也是在忍受着身体的酸疼。尽管很难受,可是荔枝的眼神都带着不服输。
  直到一个小时以后,余荞就招呼了两个孩子,停下来。
  听到妈妈说可以了,包子和荔枝,直接坐到了地上。这会儿,她们的衣服都被汗浸湿了。感觉身上的肉,哪哪都疼。
  余荞过去,要给包子按摩腿部肌肉。余荞一动,包子就嚷着。“妈妈!好疼!”
  余荞听着包子软乎乎带着颤音的话,心疼的不得了,眼睛都带上了水汽。
  可是她的手只是一顿,动作又小心了些,然后开始给包子按摩。
  声音温柔着安抚着他,“妈妈!给你揉揉,不然后面几天腿都会痛,宝贝忍一忍,一会就好。”
  包子听到妈妈的话,就没有在喊痛了,随着余荞的按摩,包子也只发出几丝闷哼声。
  揉了十五分钟,余荞就把包子抱了起来,进屋放到了沙发上。
  荔枝这会儿,已经自己回来了,正在沙发上瘫着。
  余荞放下包子,又给荔枝按摩了腿和胳膊。
  之后给两个孩子洗了澡,把郑向国准备的早饭端了出来。
  包子和荔枝,这会儿,也精神了不少,身体上酸疼的感觉,也没有那么强烈了。
  今天早饭,包子和荔枝都没少吃,锻炼身体是体力活,会让她们的饭量增加一些。
  吃过早饭,余荞抱着荔枝和包子回了楼上,让她们休息一会。这样下午起来,人又可以活蹦乱跳了。
  等把两个孩子安顿好,余荞则回了三楼,继续画设计稿去了。
  包子和荔枝睡了两个小时,起来后,就感觉身体特别轻松,也没什么酸疼的感觉了。
  二人看着外面,知道妈妈这会儿,应该在三楼,就直接上了三楼的书房。
  余荞这会儿也刚好放下了笔,马上快要中午了,她不准备在画新的设计图了。
  看到包子和荔枝过来,余荞就道:“你们睡好了吗?身体这会儿,还疼吗?”她们的状态看着还好,余荞还是问了一句。biqubao.com
  荔枝和包子齐齐摇头,荔枝笑眯眯的道:“不疼了,一点也不疼了,反而还觉得很轻松呢。”
  包子听着姐姐的话,对着余荞点了点头道:“姐姐说的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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