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211章 巧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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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军人连孩子都教不好,怎么能保家卫国。更何况余荞说,怀疑男孩的父亲是奸细,这可更严重了。
  杨雪是真的被余荞说的话吓住了,她清楚的知道,今天的事闹上去,自己男人一定得不到好。
  这会儿她也不犟着了,直接把孩子从怀里推了出来。语气有些慌,“浩儿你说啊!你只是一时不小心,或者是一时鬼迷心窍了。”
  余荞心里冷笑,这女人真的,很傻,很天真。觉得今天的事会这么轻易了结吗?
  余荞在心里摇头,不,不会的。今天的事,要不让她们一家扒下一层皮,都解不了她今天被挑起的怒火。
  浩儿本来就害怕,现在看到妈妈的态度,吓得瑟缩着更不敢说话了。今天他说了,回家妈妈会打死妹妹的,所以浩儿闭着嘴,就是不肯说。biqubao.com
  看着不依不饶的余荞,他没想到就是帮妹妹出口气,事情居然可以闹到这么大。
  余荞看了眼那对母子,转头对着周围的军嫂道:
  “你们谁知道,这男孩的父亲是谁吗?我对象是刚调过来的,211师,师长郑向国。今天的事,我怎么看,都觉得有问题。”
  “我只要知道这孩子的的亲是谁就好,牵连不到大家。”虽然余荞这么说,可是看着包围圈里的那母子二人,军嫂们都有些犹豫。
  余荞也不着急,今天她既然想闹,就算大家不说,回头郑向国也能查出来,左不过是耽误些时间罢了。
  “133团团长李贵!”人群里突然传出了一个女人的高喊声。
  余荞下意识向那边看过去,却很快就收回了目光。
  轻笑一声,说了一句,“这位同志,谢谢了!”
  说完余荞看着杨雪,脸上带着笑。“你不是觉得不公平吗?既然觉得不公平就赶紧往上告,不然,我怕你会没机会了。”
  “还有今天你……”余荞说着目光看向了浩儿。“既然你儿子不肯说!”
  说到这,余荞的语气带着笃定。“你放心,回头会有人让他开口的。”
  “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有这么恶毒的想法,我觉得还是查查的好。”后面的话余荞说的冷的很,让在场的人,无端端都打了个冷颤。
  余荞转头,看着三个孩子,招呼道:“走!咱们回家,放心,今天的事儿,爸妈会给你们讨回公道的。”
  汤圆和双胞胎欢呼一声,“妈妈威武!”
  余荞脸上带着温婉的笑,挨着在三个孩子头上揉了揉,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
  就算现在的余荞看着很无害,可随着余荞娘四个往外走的脚步,她前面的军嫂们,还是很快的,给她们让出了可以出去的通道。
  看着余荞娘四个的背影,杨雪这会儿是真的害怕了。她知道余荞不是在吓她们,她一定会说到做到的,再说她对象还是个师长。
  想起在火车上看到的那个,气场强大,又非常俊逸的男人。杨雪心里就像打翻了调味瓶,难受的紧。
  看着瑟缩在一旁的儿子,杨雪心里的怒火全部都冲上了脑门。
  过去把人拉起来,就在他身上掐打,就像个疯婆子一样。
  说出的话都带着恨,“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为什么要害人。为什么不敢承认,为什么要害你爸爸,为什么,为什么?”
  围观的军嫂看杨雪这样,适当的劝了几句,却是没有一个人上前来拉杨雪。
  这两人现在看着可怜,可是她们刚才的嚣张,的态度,还历历在目,让人怎么也没法,真心去心疼他们。
  而在人群里一个小小的人,就躲在那里。她看着哥哥因为自己的话,去伤那个漂亮的小丫头。
  可惜哥哥太笨了,居然失手了。哥哥被打,她去找了妈妈,想给那几个孩子一个教训。
  过来后,她一直躲在人群里,没敢出去。
  这会儿看着妈妈发疯的打着哥哥,李月虽然觉得心里痛快,却还有些害怕,她怕哥哥会说出她来。
  在家里爸爸每天都很忙,妈妈最喜欢哥哥了,家里的好吃的好衣服,都是哥哥的。
  她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可是妈妈说过,她是个漂亮的姑娘,所以妈妈是喜欢她的。
  她相信了妈妈说的话,所以看到比她漂亮的荔枝,她是嫉妒的。她的妈妈对她真的很好,她活的就像小公主一样。
  她就是看不过去,她只是想让她没这么漂亮,想让她和自己一样,不被重视。
  这会儿看着哥哥被妈妈打掐,李月虽然害怕,心里还有一丝痛快。
  这些痛,哥哥从来没有体会过。虽然每次她被妈妈打,哥哥也会安慰自己,却从没替自己挡过妈妈的打。
  杨雪终于打累了,李浩人都有些木了。他不知道,身上到底哪里更疼。
  杨雪虽然发疯,可就是打了巴掌,和掐孩子。并不会把孩子打坏,不过李浩心里会不会受伤,估计杨雪也注意不到。
  余荞带着孩子回到家,没想到郑向国居然回来了,还给炒了菜。
  郑向国看到余荞他们回来,就把饭菜往桌上端。
  汤圆和双胞胎乖巧的喊了,“爸爸!”就一起去去洗漱了。余荞走过去帮忙,问了一句。“你今天中午怎么回来了?部队里不忙吗?”
  郑向国把菜放下,看着余荞道:“我部队里还好,隔几天,中午回来一次还是可以的。”
  “你呢?怎么这个点儿才回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郑向国还是了解余荞的,若是没事儿,余荞不会让孩子吃饭晚点的。
  余荞看孩子过来了,就道:“先吃饭吧!吃完饭,在和你说。”
  余荞的想法很简单,既然那母子俩这么硬气,就让她男人跟着吃挂落吧!
  毕竟在她们家,那男人才是主心骨,他吃了挂落,可比那母子俩受惩罚解气的多。
  郑向国没有在问,一家人温馨的吃了一顿迟到的午饭。
  吃过饭三个孩子回楼上午睡了,余荞就把中午发生的事,和郑向国说了。
  郑向国听到133团李贵的名字,只觉得好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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