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看着亲热的娘两个,讲真,她从没叫刘敏性格这么外放过。她一直是稳重的,什么场合都能端的住的人。 刘敏到底是个周全的人,抱着荔枝对着王燕道:“燕子,荔枝,我抱着就好,你闺女就在这呢?你抱着荔枝,她该不高兴了。” 王燕:“……” 她谢谢她的着想,虽然她并不需要。 周彩霞十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听着敏姨的话,她想说,自己并不会吃醋。 而且妈妈抱着妹妹,她只会更高兴。说真的,她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妹妹了,要不是因为自己个子不够高,她都想自己抱一抱了。 荔枝在敏姨怀里,听到敏姨的话,笑眯眯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让刘敏没忍住怕,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亲完之后,刘敏对着荔枝道:“宝贝会怪姨姨吗?” 荔枝看着敏姨小心的模样,奶声奶气的道:“姨姨香香,荔枝喜欢。” 余荞:“……” 为什么看着稳重的刘敏,她会觉得她现在有点茶呢? 刘敏心情好了,抱着荔枝就往里面走。王燕看着荔枝和敏姐的互动,舔了舔腮帮子。 敏姐对着荔枝这么大点的丫头,都耍上心眼了,真够不要脸的。 这时候郑向国那边也说完话了,几人一起走到了桌子边坐下。 荔枝就坐在刘敏的怀里,蔡国庆这时候也看到了刘敏抱着个孩子。 因为稀奇,他仔细看了看,心道:“乖乖!这娃长的真漂亮啊!” 刚才汤圆和荔枝跟他们打招呼,他当时的注意力都在老大的身上,就没怎么注意。 到这会儿,他才发现,老大这闺女,长的也太可爱了吧!怪不得刘敏都不维持她稳重的形象了,把人小姑娘抱在了怀里。 刘敏抱孩子,不止蔡国庆惊讶,周胜,于柱子,程怀国,也很惊讶。 这会儿都看着郑向国,周胜问了一句,“老大,那是你闺女。” 郑向国点头,“大名叫郑雅静,小名叫荔枝。” 程怀国赞叹了一句,“老大的闺女也不同凡响,这也太可爱了。” 于柱子在一旁道:“我认同这话,老大这闺女,漂亮的都犯规了。” 他们看过荔枝,就看向了汤圆和包子。都是一个爹妈生的,汤圆没的说,也很出挑,包子虽然差一点,但是也并没差多少。 大家在心里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老大的孩子长的真够出挑的。 他们的视线忍不住看向了余荞,说真的,孩子能这么好看,嫂子才是最大的原因。 这时候王燕看着余荞道:“妹子!你这衣服挺好看的,还有三个孩子。你们的衣服,是京市那边时兴的吗?” 余荞她们进来,王燕就注意到了她们的衣服,毕竟自己就是做这一行的。现在在海市,服装市场,她还是很清楚的。 余荞看了看身上的衣服,笑着道:“谢谢夸奖!这衣服是我自己画的图,找裁缝做的。” 听余荞说,衣服是自己设计的,王燕心里就有了几分沉思。她们原来都是偷偷的,做些倒买倒卖,后面国家改革了政策,她们资金又足够,就自己开了服装厂。 现在服装厂已经快就位了,可是服装设计师,有些难寻。今天看余荞和孩子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余荞是有些本事的。 看王燕在沉思,刘敏在旁边就说话了。 她虽然在逗荔枝,但是有听王燕和余荞的对话。 这会儿抬头直接对着余荞道:“妹子!我和王燕现在做的服装生意,已经准备了服装厂,可是服装设计师,你也知道,现在并不好寻找。” “今天看你们衣服的样式,所以心里就有了点想法。” 说到这,刘敏的态度更正式了一些。“不知道妹子,你愿不愿意给我们的服装厂设计衣服,然后衣服卖出去以后,每件衣服都给你分红。” “当然,这个前提是,妹子以后不想做服装生意,若是妹子以后也想做服装生意,那今天的话,就当我没说。” 刘敏的话说的很清楚,余荞也知道,她真的很有诚意。 每件衣服都给她提成,这个待遇真的太高了。一件衣服从布料到成衣,要经过多少工序。 她只不过就画几张设计图,就拿分红,真的占大便宜了。 余荞看着刘敏,“敏姐!这样的话,你们太亏了吧!我顶多画几张图,就拿分红,你们这是在给我送钱啊!” 刘敏笑了笑,“这也是因为我们没把你当外人,这就是我们服装厂已经立起来了。不然我还想拉你入伙呢。” 余荞听着摇头笑了,“真的感谢敏姐善解人意,观察入微,知道我不喜欢做生意,才没有开口。” 刘敏听余荞这么说,就知道余荞是没有入伙的意思了。刘敏看似说的玩笑话,其实也是一种试探。 而且余荞话里的意思,也很明显,可以帮她们设计衣服,但是分红可能不会拿这么多。 这个其实好商量,只要余荞有这个意思就行。 帮刘敏她们的服装厂设计衣服,余荞还是很喜欢的。 前世她就有学过一点,虽然没有学成。可是在这个时代,她曾经见过的衣服,就能给她提供很多思路。 给刘敏她们的服装厂设计衣服,自己能挣点零花,刘敏她们还能得到实惠,一举两得。 这边刚说好,服务员就来上菜了。 周胜他们虽然难得见到郑向国,可是部队上的规矩也刻在了骨子里,所以并没有劝郑向国喝酒。 大家都是浅喝几口,多数时间都在说话。 孩子们并不在大人这一桌上,他们在旁边单独放了一桌。 汤圆带着包子,跟刚认识的哥哥姐姐一起吃。而荔枝就留在了大人桌上,被刘敏和王燕夹在中间,跟个小公主一样,被两个姨姨各种投喂。 吃过饭,两点多,余荞她们就准备往回走了。 余荞她们要回去,王燕和刘敏是真的舍不得荔枝。在说还要和余荞商量服装设计的事,然后就商量着,过两天就去余荞家做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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