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84章 大哥二哥上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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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好了苦日子过去了,余荞和余强又考上了大学。
  虽然现在不能回老家,可就算相隔万里,沈梅也觉得自己特别神气。
  这会儿,安安带着弟弟,小名团团,也挤了进来,还有刘小妹的女儿,小名甜丫。
  周芳也凑到了前面,叫了声,“小妹!”然后让三个孩子喊姑姑,姑父。
  余荞对着周芳笑着喊了声,“大嫂!”又看向了周芳身后的刘小妹,叫了声,“二嫂!”
  安安和甜丫说话很溜了,很听话的喊了。“姑姑!姑父!”
  团团说话,还不能连贯,也乖巧的说了句。“姑姑!姑父!”就是语速要比哥哥姐姐慢一些。
  余荞答应一声,每个孩子都给了个红包。
  汤圆看着几个陌生的孩子,他知道这是舅舅家的孩子。那个最大的,他还要叫哥哥。
  汤圆没用余荞说,就对着周芳和刘小妹道:“大舅妈!二舅妈好。”
  双胞胎紧随其后跟着哥哥喊了,“大舅妈!二舅妈!”
  周芳她们没有准备,正不知如何回应呢,手里就被余大河和余大山塞了红包。
  周芳和刘小妹答应了一声,就把红包给了汤圆他们。
  余荞看着后面进来的哥哥们,挨着叫了人。
  家里人全部进了屋,沈梅和余树的房间就有些拥挤了。
  沈梅,余荞,周芳,六小妹,还有几个孩子全部上了炕。其他人要么坐在炕沿上,要么搬了凳子坐在了地上。
  余荞回来,家里人是真的很高兴,每个人都有说不完的话一样,这让余荞忙的,觉得自己应该多长两张嘴。
  汤圆三个长的漂亮,看着也懂事。这会儿正在陪着沈梅和余树说话呢。
  周芳看着小姑子的三个孩子,再看看自家的两个蠢小子。原来她觉得自家孩子挺好的,比一般的村里小子也不差啥。
  可是看到汤圆,周芳才知道差距。汤圆比自家大儿子,还小了一岁多呢。可是汤圆虽然声音奶声奶气的。可是话说特别有礼貌,而且有理有据的,就像大孩子一样。
  双胞胎虽然小,说起话来一点也不差,而且嘴特别甜,特别是荔枝,哄的沈梅和余树笑个不停。
  中午,娘四个一起下的厨,有肉有菜真的很丰盛。知道余荞吃不惯玉米面,沈梅还烙的葱油饼。虽然是没有葱花的葱油饼,可也绝对是大手笔了。
  肉是郑向国来到这后,和余强上山打的。这一顿午饭一点多才吃上,真的是好饭不怕晚,大家都吃的很满足。
  光葱油饼就烙了两大盆,沈梅今天也是大气,没有抠抠索索的。
  吃过饭,余荞就开始给大家分礼物了。沈梅和余树和公公婆婆一样,都是一身崭新的厚棉衣棉裤。
  余荞还给三个外甥,一人做了一身棉衣。看着余荞拿出来的衣服,周芳和刘小妹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们也给汤圆他们做了衣服,可是跟余荞拿出来的比,就差了好多,不管是布料,还是衣服样式。
  虽然衣服做好以后,她们自己很满意,可是现在却感觉有些拿不出手了。
  看着余荞把衣服都给孩子穿上了,也只能硬着头皮拿了出来。
  三胞胎知道是给他们的新衣服,表现的很是惊喜,接过衣服的时候,都软乎乎的跟舅妈说了,“谢谢!”
  这让有些忐忑的周芳和刘小妹,都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三胞胎从来不缺衣服,虽然舅妈给的衣服没有那么漂亮。三个人也很懂事的跟舅妈道了谢,并且表达了很喜欢新衣服。
  因为三胞胎的互动,周芳和刘小妹就不尴尬了。
  余荞看着到嫂子给孩子准备了衣服,是挺惊喜的。家里什么情况,余荞心知肚明。她们现在条件在这里,对自己,她们已经拿出了诚心。
  余荞和郑向国待到了下午四点,就要回家了。余荞是出嫁的姑娘,不能刚回来,就住娘家。在说今早出门的时候,余荞没和婆婆说要住娘家。
  沈梅他们虽然舍不得,但是道理都是知道了。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一直到送余荞他们出门,嘴里一直在嘀咕,让他们路上慢点,别摔了孩子。
  余荞拒绝了哥哥送到村口的想法,和郑向国抱着孩子,和沈梅他们挥了挥手就转身走了。
  在天色上了黑影的时候,余荞他们才回到了家里。开开大门,余荞就看到婆婆在院子里转,知道孙秋这是在等他们。
  孙秋听到声音,就赶紧迎了过来,嘴里说着,“天这么晚了,你娘家有地方,就住下呗!”
  可是那从心底溢出来的笑容,是怎么都遮掩不住的。
  余荞笑着回道:“回去看看家里人就好,在说离的又不远。想回去,说去也就去了。”
  孙秋打开屋门让余荞她们进屋,回了一句。“这到也是!”
  回到孙秋的屋里,余荞和郑向国才把孩子放了下来。
  东北白天冷,黑天的时候更冷。所以回来的时候,孩子是被裹在怀里的。就连汤圆,余荞都没有放他下来走。
  今天晚上,三个孩子是跟着余荞他们睡的。孙秋哄了好一会儿,三个孩子同意,可以一天跟妈妈睡,一天跟奶奶睡。
  第二天一早,郑建国和郑爱国两家就带着东西过来了。
  余荞和孙秋在做早饭,郑向国一早就上山了。三个孩子喜欢吃肉,在这边买肉可不容易。
  郑向国在部队买肉,一句话就有人把肉送到家里,这边可不行,所以还不如吃山上的肉方便。
  余荞看到郑建国他们进来,笑着开口喊人。“大哥!大嫂!二哥!二嫂!”
  郑建国和郑爱国对着余荞点点头,几个孩子都半大不小了,上前对着余荞道:“婶婶好!”
  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余荞每个人都给了红包。
  郑建国和郑爱国,没在厨房停留,把东西放在厨房,就带着孩子进屋了。
  厨房就只有孙秋和三个儿媳妇了,气氛忽然间就变得诡异起来。
  孙秋脸上的笑,在郑建国他们进屋后,就没有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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