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让余荞有时间,忙活其他的。 现在荔枝和包子,已经六个多月了,也学会了很多本事,很多话他们也能听懂了。 荔枝的性格是有些强势的,只要是她喜欢的,她就会动手去抢。而包子的性子就有些随遇而安了,就算姐姐抢他的玩具他也不闹。 六个月以后,双胞胎最明显的进步,就是不爱哭了。 余荞每天伺候几个孩子吃喝,而陪着双胞胎玩的大多数是汤圆。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就是杜美娣家的谢家乐,懂事一点之后,就不爱跟汤圆玩了。 一开始余荞还以为,是汤圆总是跟弟弟妹妹玩,忽略了谢乐,才让谢家乐不喜欢找他玩的。 后来听杜美娣说余荞才知道,谢家乐不喜欢和汤圆玩,是因为汤圆太漂亮了。 爱美的小姑娘,觉得自己被汤圆比下去了,就不爱跟汤圆玩了。 而汤圆每天的心思都在弟弟妹妹身上,对于谢家乐的疏远,都没有什么感觉。 宋春香家的黄美娇,现在大多数也是跟谢家乐玩。有时候她们也会来余荞家,就算来余荞家,也是两个小姐俩一起玩。 而汤圆,更喜欢逗弟弟妹妹。 因为有汤圆哄着荔枝和包子,余荞也有了更多时间,来写书和复习功课。 汤圆哄着弟弟妹妹玩,也不耽误他听收音机。 而每次只要汤圆打开收音机,双胞胎也能很认真的去听。至于听不听得懂,根本就没那么重要。 看他们听收音机那老实的模样,姑且就当他们能听懂了。 家里稳定,郑向国也没有出任务。他每天还是会照常去部队,可是余荞看着这样的郑向国,就感觉他好似进入了养老状态。 也许是因为这一年,是不同的吧!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这一年是沉痛的一年。 而余荞,可能是因为,姓名年岁人物的不同。那种悲情余荞带入不了,因为在她心里,只有那三位,才是她心里的伟人。 眼看七六年就要过去了,距离恢复高考的时间,已经越来越近了。 余荞知道,现在应该是国家上层争议激烈的时候。 在复习功课之余,余荞的第四本书,她也在努力的更新中。 第四本书她怀孕的时候,已经写了不少了,余荞想在明年三月之前写完,之后几个月专心备战高考。 余荞没有忘记余强,自从余强高中毕业以后,余荞每次给家里写信,都会单独给余强写一封,督促他复习。 就这样,在余荞不间断的催促下,余强也感觉到了那种急迫感。 只要不上工,他就拉着杨大头和张兴复习。 从小杨大头和张兴,就认了余强做老大。 自从余强在部队跟着训练之后,看着余强越来越有本事,他们跟随余强的心也更加坚定了。 在他们心里余强说的话,比自家爹娘的话都管用的多。那真是指哪打哪,都不带犹豫的。 余强说复习功课,他们都不带问的,直接就听话的学了起来。 时间划过,冯爱玲也终于恢复了过来。那种,身边时刻围绕着孩子哭闹声的感觉,也终于消失了。biqubao.com 双胞胎已经快八个月了,荔枝都会爬了,包子还不行。 汤圆看到冯爱玲过来,直接就先余荞一步迎了过去。嘴里也“姥姥!姥姥!”的叫个不停。 冯爱玲离开这么长时间,汤圆也是真的想了。 冯爱玲看着汤圆漂亮乖巧的模样,也是稀罕的不行,抱着汤圆亲了又亲,才把人放下。 余荞看着冯爱玲在和汤圆闹,就在旁边等了一会儿。等冯爱玲和汤圆闹够了,余荞才上前道:“干娘,你身体都好了吗?” “好了,好了!现在好的不得了。”冯爱玲看着余荞乐呵呵的道: 余荞看着冯爱玲的状态,精气神是都恢复了过来,就是身体上还是留下了痕迹。 三人进了里屋,就看到,荔枝正扶在柜上,伸手去够汤圆的收音机。 天冷了以后,他们就搬回了小屋。小屋虽然没有大屋宽敞。可是小屋里是一整铺炕,睡觉可一点也不拥挤。 荔枝看到有人进来了,抓着柜门的手直接松开了,人也直接坐了下来。 然后眨着一双水灵灵的杏眼,看着余荞她们,那模样真是,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 “哎呦!荔枝这还不到八个月吧!这就能站了。”冯爱玲看着荔枝这样,直接就夸了起来。 “荔枝真棒,比你哥哥还棒,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冯爱玲说着,走了过去,把荔枝抱在了怀里。 荔枝现在还站不住的,她只是力气大,手脚并用看着是能站了。 荔枝好像也知道自己做错了,老实的在冯爱玲的怀里,乖巧的不得了。 余荞“……” 荔枝这样就是做错事,心虚了。不然就她霸王的性子,能这么老实。 而且,余荞觉得,自己这个姑娘很会演戏。这以后要是混娱乐圈,绝对是个好苗子。 汤圆知道荔枝想干什么,直接走了过去,把柜子上面的收音机拿了下来。 然后蹲下身,把收音机塞到了荔枝的怀里。 余荞:“……” 汤圆以后绝对是个宠妹狂魔,这个收音机汤圆天天听,真的很宝贝。 每天都会擦一擦,平时都是轻拿轻放的。就这么,直接给了荔枝。就不怕他的亲亲妹妹给他弄坏了。 别看荔枝只是八个月的奶娃娃,但是破坏力那是杠杠的。 荔枝抱着收音机,对着汤圆咧嘴笑了。然后小小的胳膊,吃力的抱着收音机,想给汤圆。 汤圆看出了荔枝的意图,伸手拿起收音机。“妹妹是想听收音机对吗?” 汤圆说着就打开了收音机,收音机的声音一向。荔枝更乐了,直接就扑向了汤圆。 汤圆一直手拎着收音机,一只手接住了荔枝的小身子。 冯爱玲只是松松的抱着荔枝,看她往汤圆身上扑,手臂刚要收紧。 汤圆就稳稳的接住了荔枝后,冯爱玲这才想起来,汤圆随了郑向国和余荞,可不是个普通的孩子。 不对,刚才荔枝好像把收音机抱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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