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向国吃饭的速度很快,部队里培养的习惯,但是余荞很少能看到郑向国这么吃饭。 平时在家的时候,郑向国想陪着余荞一起,吃饭都会自觉放慢速度。 吃过饭,余荞也有精力看孩子了。她还是半夜看过一眼,当时只觉得,龙凤胎和汤圆刚生下来时,好像。 这会儿,虽然知道孩子还是一样丑,余荞就是想看。 这两个孩子无论是怀的时候,还是生的时候,都让余荞吃足了苦头。可是看着婴儿床上小小的人,余荞就觉得心里软软的。 那些所经历的苦痛,在看到她们之后,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孙秋和冯爱玲听到余荞想看孩子,就把双胞胎抱了过来。 两个孩子早上有醒,孙秋和冯爱玲给他们喂了温水,这会还睡的正香。 余荞看着孩子,就要伸手抱,冯爱玲把孩子放到余荞怀里。目光还在孩子身上,跟余荞道:“这个是姐姐。” 余荞看着闺女,虽然她现在还很丑。可以后一定会是个小美女,毕竟有汤圆的例子在,余荞还是很有信心的。 余荞抱着孩子给郑向国看,余荞知道,郑向国一定,还没看过孩子。 郑向国看着余荞怀里软软的一团,想着以后有个和余荞相似的小闺女,心里就有些期待。 那样,他好像,就能看到余荞小时候的模样了。 看着郑向国眼里的柔软,余荞把孩子递给了郑向国,郑向国直接伸手接过。 软软的一团,郑向国抱着就觉得,跟抱着儿子时是不一样的。 这其实就是郑向国的心理作用,小孩子都一样。若是不说,他可能都分不出哪个是儿子,哪个是闺女。 余荞转身又接过了小儿子,两个孩子还在肚子里的时候,郑向国就已经给起好了大名。 闺女就叫郑雅静,儿子叫郑鸿安。因为她们在肚子里太闹腾了,郑向国就给起了安静这两个字。 小汤圆看着爸爸妈妈,都在看弟弟妹妹,他也想跟着看。可是他个子太矮看不到,大家的注意力又都在两小只身上。 余荞看了看小儿子,然后稍稍移开视线,就看到了床边的汤圆。 余荞抱着小儿子跟汤圆对照了一下,感觉小儿子好像跟哥哥很像。 汤圆看着弟弟,还是丑丑的模样。可是他一点也不嫌弃,当然在他心里,他更喜欢妹妹,但他不会厚此薄彼。 余荞生完孩子,第二天就回家了,然后就开始坐月子。 两个孩子余荞也给取了小名,闺女叫荔枝,小儿子叫包子。 冯爱玲就说,余荞给孩子起的小名全乎了,以后指定是饿不到了。 两个孩子比起汤圆要闹腾多了,晚上一个哭另一个也哭,而且还是不定时的。 那时候,汤圆半夜也会起来吃奶,但是很少哭。只是哼唧,而且汤圆起夜很规则。 龙凤胎可没有时间概念,喂过之后,也许两个小时,或者三个小时,醒来就要哭。 郑向国听到孩子哭,每次都是先给荔枝收拾,让荔枝先吃奶,包子总是要比姐姐多哭一段时间。 郑向国的偏心,毫不遮掩,孙秋和冯爱玲就说过,让郑向国一视同仁,不然孩子心里会不有落差。 郑向国只道:“他儿子不能那么矫情,还跟女孩子争宠。” 堵的冯爱玲和孙秋说不出话来,只能多照顾包子一些。 随着孩子长大,荔枝慢慢的能看出来,长的很像余荞,也有像郑向国的地方。二人的基因结合的刚刚好,将来绝对好看。 包子容貌跟汤圆有些像,虽然还小,可也能看出来,他比着哥哥姐姐要逊色一些。 虽然是龙凤胎,可是荔枝和包子长的并不一样。 余荞还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她曾经就看到过长的不像的双胞胎。 双胞胎的怀孕过程是不同的,有的双胞胎是一个胎胞,孩子生下来就会长的特别像。 像她这种情况,荔枝和包子就是属于两个胎包。 余荞知道这个可能跟遗传有关,因为她娘生的三哥四哥长的就不像。 因为孩子夜里总是起夜,余荞晚上根本就睡不好。但是白天孩子睡觉,余荞就会跟着睡,精神状态看着还好。 月子里的孩子,每天还是睡觉的时间长。 而郑向国白天要去部队,晚上还总是起夜。连着十天,郑向国晚上都只能睡五个小时,他却好像并没有影响。 余荞有时候看着郑向国的头发,都在想,他这么熬夜,以后不会早早就谢顶了吧? 不是说一个成功的男人,都有一个锃光瓦亮的脑门吗?想到郑向国谢顶的模样,余荞心里就有些抗拒。 郑向国这会把荔枝递给余荞,让她喂奶。 看余荞有些发呆,就问了一句。“怎么了?” 余荞看着郑向国密集的头发,还好只是自己吓自己,郑向国并没有掉头发的毛病。 余荞摇头,赶紧接过闺女喂了起来。 等孩子满一个月以后,余荞觉得这次坐月子,好似比上一次坐月子时间短一样。 当然这只是余荞的错觉,汤圆那时候太省心了。余荞才会觉得时间长,其实就是余荞太闲了。 而双胞胎,就闹腾多了,余荞每天不是在哄孩子,就是抓紧时间补眠,当然会觉得时间过的快。 一个月过去,荔枝生下来有五斤一两,现在八斤,差不多长了三斤。 包子生下来五斤,现在八斤二两,一个月长了三斤多。 两个孩子都漂亮了很多,特别是荔枝,结合了余荞和郑向国的容貌,那是真的漂亮。 包子跟荔枝比,真的差了好多。 当然包子长的也不丑,只是跟荔枝和汤圆放一起,就要被比下去了。 随着孩子长大,脾气也能看出来一些了。 荔枝性子就比较急,不管是什么,只要慢上一步,她都能哭的更大声一些。 而包子性格就有些温吞了,脾气看起来包容性很好。 余荞觉得,这个可能不是包子的性格,而是长久下来包子已经习惯了。 虽然他刚出月子,还是个奶娃娃,可是一种状态持久了,他多少都能感应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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