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45章 小别胜新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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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半个月,郑向国终于没那么忙了。这段时间,郑向国回来余荞都睡了,等余荞起来时郑向国已经走了。
  要不是起夜喂汤圆的时候,余荞看到郑向国睡在旁边,余荞都要以为郑向国没有回家呢。
  郑向国现在晚上回来,也不会贴着余荞睡,他怕打扰余荞睡觉。
  就算汤圆不爱闹,余荞晚上还是要起来两次把尿喂孩子。所以晚上郑向国回来以后,会靠着边躺下。
  只要身边有余荞的存在,郑向国就会觉得特别安心。
  现在他们搬回了大屋。这个屋子前后通透。天热以后,前后窗打开,屋里过风就会很凉快。
  郑向国找人给汤圆做了婴儿床,晚上汤圆是睡在婴儿床里的。
  虽然大床也睡的下,不过在余荞生孩子两个月以后,晚上夫妻两个总会活动,孩子就不好在床上睡了。
  这段时间余荞晚上睡觉也很警醒,到了时间就会醒过来,就像在心里下了闹铃一样。
  每次都在汤圆起夜之前醒过来,这样就不会吵到郑向国睡觉了。
  这样有段时间了,虽然郑向国每天都回来,可是余荞和郑向国真没说上几回话。
  终于忙完了,郑向国又恢复了以前的作息,早起去早训,然后回来给余荞做早饭。两个人一起吃饭,吃过饭郑向国再回部队。
  吃早饭的时候,余荞一直看郑向国。她感觉好像有好久,没怎么和郑向国一起吃饭了。一时间,余荞看郑向国好似看不够一样。
  郑向国吃着饭,感受着余荞的目光,身体都被余荞看的绷紧了。郑向国无奈,抬头看着余荞。
  “不要这么看我了,你知道的,我对你没什么抵抗力,距离晚上还有十几个小时呢!不要现在勾引我。”biqubao.com
  郑向国说完又开始地头吃饭,只不过速度快了很多。要是原来,郑向国可能会先索取个深吻,来安抚一下躁动的心。
  可是现在他不敢动余荞,因为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毕竟她和余荞真的有好长时间没……。
  余荞看着郑向国的俊脸,听到他那歧义深深的话,脸蛋瞬间就红了,那红晕蔓延到了脖子下面。
  余荞很想反驳一句,她并没有勾引他,明明是他思想不健康。
  可是她的心里居然有了期待,这才是让余荞羞窘的地方。
  因为这一插曲,余荞并不敢再看郑向国了。两人间的气氛,也莫名的让人脸红心跳。
  等到郑向国离开后,余荞才觉得那诡异的气氛消失了。
  因为早上的事,余荞今天总喜欢走神。冯爱玲看着又走神的余荞,问了句。“荞荞,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或者有哪里不舒服啊?”
  因为冯爱玲的话,余荞瞬间回神,脸却是悄悄红了。匆匆说了句,“我刚才在想剧情呢,那个干娘,我去写会儿稿子。”
  余荞说完就直接跑到了书桌前,只是她的脸更红了。剧情,什么剧情,余荞你什么时候也变成这样了。
  因为冯爱玲就在屋里,余荞不敢转头,忍着脸上的燥热。拿出稿纸,却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余荞努力的稳定心绪,也在心里埋怨,都是郑向国,要不是他早上说的那些话,她至于心神不稳吗?
  妖精打架这种事,要是没经历过并没有什么感觉。可要是和深爱的人做过,是真的会让人上瘾的。
  特别是余荞和郑向国刚经历空窗期。原来不提,但是没那么惦记。可是这被提起来以后,就让人总是忍不住想。
  冯爱玲看余荞去写稿了,心里疑惑余荞想的什么剧情,怎么脸都红了。
  不过有汤圆那咿咿呀呀的声音,冯爱玲很快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汤圆现在马上六个月了,用手扶着都能坐住了。他现在更喜欢外面了,只要太阳出来,就会看着外面咿咿呀呀的。
  冯爱玲看着汤圆一直往外面指,被他那小模样稀罕的直接给了他几个香吻,才抱起他。
  汤圆被冯爱玲抱起来,直接就乐了,嘴里的四颗小牙清晰可见。
  冯爱玲没忍住,又偷了个香吻,才转身出去了。
  余荞在冯爱玲出去以后,把手里的笔往桌子上一放,人往椅背上一靠,心里恼的只想打郑向国。
  余荞纠结了一会儿就起身,出去找冯爱玲了。汤圆现在快四十斤了,抱着属实有点重。
  冯爱玲抱一会还行,时间长了胳膊就要疼了。
  余荞出去没走多远就看到了冯爱玲,她抱着汤圆正在跟杜美娣说话。
  谢家乐现在也四个多月了,长的也越发可爱,但是比起汤圆还是差了不少。
  余荞走过去跟杜美娣打了声招呼,直接就把汤圆从冯爱玲的手里接了过来。
  杜美娣看着汤圆就稀罕的不行,可是她还要抱着家乐,所以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汤圆是越长越漂亮,抱出来,谁看到都想逗一逗,小模样真的太招人稀罕了。
  汤圆到了余荞的怀里,明显更高兴了。欢乐的直挥舞着肉嘟嘟的小手。
  杜美娣看着汤圆真的,喜欢的不得了。看看自家的亲闺女,不得不感叹一句,基因真的很重要。虽然她长的也算漂亮,可是跟余荞根本就比不了。
  而郑向国的容貌更是碾压了谢正蓝,所以尽管她在怎么羡慕,也知道家乐不可能长到汤圆这么漂亮。
  汤圆现在被抱出去,不知道的人就会把他当成小美女。
  余荞抱着汤圆,跟杜美娣说了一会儿育儿经验,就各自回家了。
  出去一趟,汤圆就美了,放在床上也能咯咯的乐半天。
  让冯爱玲看着汤圆,余荞就去做了午饭。
  汤圆现在可喜欢翻身了,特别是心情好的时候,没人看着,不定就得掉下床。
  余荞算着日子,等到汤圆六个月的时候,就给他吃辅食。
  做好饭,余荞给汤圆喂了奶,汤圆就开始睡午觉了。
  睡觉的时候,余荞都是把汤圆放到婴儿床里的。
  婴儿床四周有围栏,不怕他睡醒翻身掉下床。
  下午又抱着汤圆出去逛了一圈,回来把汤圆哄睡了。冯爱玲也回家了,余荞才动笔开始写草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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