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是真的难受,不能洗澡不能洗头,就连梳头都不行。余荞每天用手梳一梳,可还是觉得邋遢。 余荞坐月子天还有些凉,就算如此余荞都觉得自己要馊了,可是郑向国却说她身上香的很。 所以听完郑向国的回答,余荞都一度怀疑,郑向国的鼻子一定是有问题。 坐月子时,杜美娣也会过来,每次看到汤圆就会说,“呦又漂亮了,还长大了,真是一天一个样。” 对于杜美娣的话,余荞这个新手妈妈,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在煎熬中终于满月了,余荞当天就痛快的洗了澡。 一个月,孩子成功的长了四斤,生下来六斤六两,出了月子正好十斤六两。 孩子的名字没出生就起好了,男孩叫郑鸿立,女孩叫郑雅环。 余荞给郑鸿立起了个小名,叫汤圆。 实在是,孩子生下来皱巴巴红彤彤的,余荞想着叫汤圆,也许孩子以后能长成白白胖胖的。 小汤圆是个很乖巧的孩子,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老实。出生以后也不怎么闹人,饿了尿了,就哼哼唧唧的。 要是没人理会,他才会哭,而且声音还特别响亮。 出了月子,汤圆虽然没有长到白白胖胖的,但也是个漂亮的孩子了。 脸上的褶皱没有了,就是皮肤还没有那么白,不过五官能看出来了,长的像郑向国,不过脸型余荞看着怎么像余强呢? 虽然她弟长的也挺不错的,可是余荞就不懂了,她生的孩子怎么会像了余强。 余荞就汤圆的长相还和婆婆说过,孙秋看着五官像儿子的孙子别提多满意了。所以听到余荞的话只说了句,“没听说过吗?外甥像舅。”然后就高兴的哄孙子去了。 所以汤圆的五官能像郑向国,是因为郑向国基因强大吗? 余荞对这个说法保持怀疑。 孩子满月后,孙秋和郑直树就想回去了。 余荞挽留,她和孙秋这一个多月相处的挺不错。余荞的性子虽然有点直,但是跟人相处,就很会把握那个度。 就算孙秋哪里做的她不满意,她不会直面和孙秋说。她会告诉郑向国,让郑向国去沟通,避免婆媳因为意见不和,从而心里起埋怨。 而孙秋又是格外通透的一个人,儿媳妇各方面都没得说,自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尽管余荞挽留,孙秋和郑直树还是坚持要回去。 因为马上就要春种了,他们回去能上工。留在这里郑向国养着,那就是在增加儿子的负担。 她也知道郑向国和余荞有钱,可有钱不是这么花的。他们回去还能干,能自己养活自己,暂时就不想拖累儿子。 在余荞拿孩子说事的挽留下,孙秋他们多待了半个月,还是回去了。 同样,回去的时候,郑向国给买的卧铺票。 在送走了孙秋和郑直树,没过两天,杜美娣就发动了。 在杜美娣要生之前,她娘就过来了。因为杜美娣婆婆的身体不好,没办法长途跋涉的过来。 所以杜美娣生孩子,来的是杜美娣的亲娘。杜美娣的亲娘是同省隔壁市的,是城里人,只不过年岁到了退休在家,正好过来照顾杜美娣。 杜美娣发动时,只有她娘在家。正是半下午的时候,上学的上学,去部队的去部队。 梅大娘看杜美娣要生了,直接就找到了余荞。一个是两家的关系好,在一个两家住的太近。 梅大娘在院子里喊一声余荞就能听见。 余荞这会儿刚喂过孩子,听到声音直接就从屋里出来了,隔着栅栏就问。 “梅大娘怎么了,是美娣姐要生了吗?” 梅大娘也是急了,连忙道:“对的,对的,突然就发动了。” 余荞安慰了梅大娘一句,“梅大娘你别急,收拾一下东西,咱们这就去卫生室。” 余荞能这么痛快,是因为她看到冯爱玲过来了。 冯爱玲白天没事,基本都是在余荞家待着的。能帮忙看孩子,然后逗弄汤圆也有意思。 冯爱玲还没进院就听到了余荞的话,进院直接就说了一句。“你快去吧!汤圆我看着,对了汤圆吃饭了吧?” 余荞喊了声,“干娘!” 因为她要回屋穿衣服,就和冯爱玲一起往屋里走。回答了冯爱玲的话,“汤圆我刚喂完,这会儿正睡觉呢。” 余荞穿了衣服,直接就去了杜美娣家。余荞没走大门,直接越过栅栏跳过去的。 这会儿梅大娘背着包裹,扶着杜美娣往外走,看到余荞的动作愣了一下。 余荞没有停顿,直接走到杜美娣身边。一个弯腰就把杜美娣抱了起来,然后大步的往外走。 余荞这一系列动作,看的梅大娘直接呆住了。等她反应过来,余荞抱着杜美娣都出了大门。 梅大娘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可是追了一会,她就连余荞的背影都看不到了。 这一路上遇到的军嫂,看着余荞和杜美娣都惊掉了下巴。 余荞虽然生孩子胖了点,但绝对不多,看着就是娇弱那一挂的。杜美娣因为人到中年多少都有点发福,在加上怀着孕,份量绝对不轻。 所以看到娇弱的余荞,抱着怀孕的杜美娣,关键是余荞还步履如飞的。 余荞走的每一步,都在挑战军嫂们的想象。 杜美娣看到这情况,虽然肚子在痛,也没耽误她笑。 “荞荞,过了今天,你在家属区,不,是整个驻地,绝对出名了。”杜美娣忍着腹痛,还不忘调侃了余荞一句。 余荞看着路,并没有转移视线。因为她脚底一个不稳,摔到杜美娣就不好了。 所以听到杜美娣的话,余荞目不斜视的回了一句。“美娣姐肚子是不疼了是吧?在说我出名还不是为了你。” 杜美娣听到余荞的话,不以为意,“你平时就是太低调了,我这也是帮你杨名了。” 余荞已经看到卫生室了,进去之前说了一句。“谢谢,但是我并不想要。” 余荞抱着杜美娣进了卫生室,直接就往产房那边走。 护士看到余荞怀里的杜美娣,都来不及惊讶,就赶紧去找医生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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