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想认自己闺女做干女儿的人,余树心里是不舒服的。 但是这事儿他听沈梅的,所以面对冯爱玲,余树会尽量表现的友好一些。 冯爱玲看着老实的余树,先开口道:“余家兄弟来这边感觉怎么样?会不会不适应。” 余树听着冯爱玲温和的话,态度也端正了些,“还好!还好!这边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冷,会更舒服些。”余树的声音很醇厚,听着就知道这是个实诚汉子。 听到余树的话,冯爱玲就知道这是可教的人。 虽然余树只是个农村汉子,但是为人真诚,这比什么都重要。 “听余家兄弟说话,就知道是个可靠的。余荞这么实在,这点跟你们两口子真像,也是你们两口子人好,才能养出余荞这么好的闺女。” 冯爱玲说的话,听着就很实在。虽有夸赞,却并不夸大。 就算如此,余树听的也直摆手,“嫂子说的太好了,我们就是农村人,余荞这丫头也没有那么好。” 这边说着话,沈梅就回来了,余荞看看时间,她娘怎么这就回来了。 沈梅进屋看到冯爱玲就笑了,冯爱玲也起身迎到了门口。 “怪不得我去你家没有人,合着是你过来了,要知道你会来,我就在家等着了。”沈梅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爽利。 “也是巧了咱姐俩想到一块去了。”冯爱玲和沈梅说着话,就一起回了客厅坐下了。 这边,冯爱玲和沈梅好久没见,二人说的热闹,沈梅的声音有些高亢,冯爱玲说话的声音反而有些温和,二人的气氛却莫名的和谐。 余荞就坐到了余树身边。跟余树嘀咕几句悄悄话,“爹,你心里是不是不愿意。” 余荞没有说透,但是余树知道余荞说的是什么意思。 “丫头别多想,爹爹没有不愿意,你能多个人疼,爹心里是高兴的。”余树虽然感情上有些抗拒,可是理智上却是认同的。 “真的?那我怎么感觉你好像有点不开心。”余荞能感觉到,在冯爱玲过来之后,余树是有些沉闷的。 余荞的贴心,让余树心里的不舒服,都少了很多。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爹心里都知道,就是感情上有些别扭,没事,等爹缓缓就好了。” 余树说着冲着余荞笑了笑,只要能对余荞好,他什么都可以不计较。 余荞心里酸涩的很,爹娘真的一心都是为她,这辈子能给他们做女儿,是她的幸运。 这边说着话,郑向国和余强就回来了,郑向国手里还拎着鱼。 郑向国进屋对着沈梅余树叫了声,“爹娘!”然后又对着冯爱玲喊了声,“伯母!” 郑向国没有在客厅停留,直接就进了厨房。 余强跟在后面也挨着叫了人,然后也一溜烟的跟着郑向国进了厨房。 冯爱玲是见过余强的,这会儿直接跟沈梅道:“你家小儿子长的挺快,这才几个月,看着又长了一大截?” 沈梅笑笑,“跟他哥哥们一样,就会长个傻大个。” “你这话可不对啊!余强这小子可是机灵的很。”冯爱玲不认同沈梅的话,直接反驳道: “机灵什么,就有点小聪明罢了。”冯爱玲夸余强,沈梅还是很高兴的。 客厅里在说话,郑向国在厨房动作也很利落,余强别的不会,但是洗菜洗锅做的也很不错。 今天午饭冯爱玲是留在这里吃的,李建军部队里这段时间太忙,已经有段时间早出晚归了。 所以认干亲的事,还要在拖一拖。 李建军在忙什么,郑向国也知道,但是若是没有命令,他并不想主动插手,不然以后脱手都有些困难。 他还是做好他的防御工作就好,剩下的事他们慢慢折腾去吧! 虽然说现在已经有些头绪了,可是想要找出具体下落,郑向国觉得还有的磨。 r国人这么狡猾,怎么可能这么简单被找到,那些信息郑向国也看过,也知道,这批东西绝对不少。 余荞现在月份越来越大,他还是不揽工作到身上了。他只是一个兵,不是神,什么都能兼顾好。 吃过饭郑向国陪着余荞转了一圈,看着余荞睡觉了,才起身回了部队。 可能因为郑向国出手够狠,而且能力还特别强。最近,各方势力,都安静了很多。他们不动手,郑向国也乐的清闲,还能抽出时间来多陪陪余荞。 下午余强没有跟着郑向国去部队,因为今天下午的训练,余强并不适合参加。毕竟他没有入伍,有些东西他不能接触。 虽然没去部队,余强也没有落下训练。他喜欢每天都在变强的感觉。 暑假的时候,他只训练了半个月,回去之后,原来村里,他不敢招惹的混子,都不是他的对手了。 所以上学的时候,他也没把在部队学的东西扔了,早起晚上还在坚持练习。 余荞睡醒的时候,就看到余强一头汗的从外面进来。 余荞微微有些差异,话脱口而出,“你怎么会在家。” 余强还有些微喘,听到这有歧义的话。语气有些幽怨,“我不在家要在哪里?” “在部队啊!”余荞回答的很快,语气也有些理所当然。 余强:“……” 所以他就不该进屋对吗?感觉有点被伤害到。 看余强郁闷了,余荞的心情就好了。“好了,姐姐错了,”余荞的道歉不带一点诚意。 “既然在家,过来跟姐说会儿话。”余荞说完就晃到了椅子边坐下。 余强心里虽然还有些碎碎念,身体却直接走到离余荞最近的椅子坐下。 就算他们今年相处的少了,可是从小到大的亲近,已经种进了骨子里。 等着余强坐下,余荞第一句话就是。“在市里上高中,这学期学习的怎么样?” 余荞最关心的,还是余强的成绩。 毕竟这以后关系着自己的钱袋子,也关乎余强今后的路。 虽然余荞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但是余强是余荞最属意的一个,也是她最在意的人。 这还关乎这余家今后的发展,所以对余强的成长,余荞不敢放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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