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27章 心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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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荞听到杜美娣的话,白眼都懒得翻了。她这怀孕还不到三个月,孩子能有多大。
  “你这么闲,过来就是要告诉我,我胖了。”
  杜美娣听着余荞幽怨的话,直接道:“呦喂,你长胖,可不是我投喂的。你这怨气可别冲我来啊!”
  杜美娣说到这,又转了笑脸。“我来,是跟你分享喜事的。”
  余荞看着从上到下都泛着喜色的杜美娣。余荞疑惑,“什么喜事?不会是你家老谢要升职了吧?”
  杜美娣看了余荞一眼,“他升职,这辈子希都不大。”
  “不过,”杜美娣说着,用手摸着肚子,“我期盼的闺女,你快能看到了。”
  余荞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后马上反应过来,微微倾身,“你,怀孕了?”
  杜美娣笑着点头,“你说巧不巧,我都盼了她好多年,眼看我小儿子都七岁了,她一直没来,我自己都没信心了。”
  说到这,杜美娣看着余荞的肚子,“可是你这一怀孕,我就怀上了,比你正好小了一个多月。”
  “哎,你说我姑娘是不是就是奔着你儿子来的,你说,我们要不要来个指腹为婚啊!”
  余荞听到杜美娣的话,很想说一句:大姐,你是怀孕怀傻了,啥时候了,还搞什么指腹为婚。
  不说两人孩子男女都不确定,就算真的是一男一女,两人以后也真的有缘分吗?
  余荞看杜美娣有几分认真的模样,赶紧劝道:“美娣姐,现在都是讲究婚姻自由,指腹为婚就算了吧!”
  怕杜美娣还有想法,余荞接着道:“就算我们真是生了一男一女。若是两个孩子有缘分,不用我们插手,他们也能走到一起。反之,若是两个孩子没意思,若有这层关系在,他们相处也尴尬不是。”biqubao.com
  杜美娣听到余荞的话,仔细想了想,还真是这个理儿。虽然她很想和余荞做个儿女亲家,但是孩子要不喜欢,她还能硬凑不成?
  想到这儿,杜美娣摇了摇头,算了,算了,还是看孩子们的缘分吧!
  可是看着余荞,要是以后不能做儿女亲家,杜美娣心里就觉得可惜。
  余荞长的好,郑向国也不差,他们的孩子,模样上绝对没得挑。而且郑向国能力那么强,余荞也不弱,多好的基因啊。
  余荞看着杜美娣在那,一会摇头,一会感叹的。
  余荞就不明白了,不就怀个孕吗?怎么就这么多想法。期盼了这么多年的闺女,还没出生的就想着给定出去了?
  可是她也怀孕了,为什么她只觉得懒的很。脑子都不想转。她第二本书都还没写完,昨天刚收到出版社的催稿信。
  晚上赶紧整理了一下,为数不多的草稿,今早让郑向国给寄了出去。
  她现在还在养胎,不能写。可脑子懒的剧情都不愿想,而这本书她最好还要在生孩子之前写完。
  不然怀孕后期,再生了孩子,她可能都没有时间写了。
  现在想着还要写书,余荞心里就有些烦躁。原来填写那些剧情的时候,余荞觉得很有意思。可是现在余荞不想动,写作就变成了无形的枷锁,可是出版社那边还拖不得,不然遭殃的属于她的钱。
  为了这本书那可观的稿费,余荞怎样都要坚持一下的。
  “哎,想什么呢?”杜美娣看余荞在走神,就招呼了一声。
  余荞回神摇头,没有多说。杜美娣也没问,既然不能说儿女婚事,杜美娣转而就说起了自己怀孕的事。
  “荞荞,我这次怀孕和前两次一点都不一样。前两次怀上就吐,这次就没有。而且还特别喜欢吃辣的,都说酸儿辣女,我这一胎绝对是个闺女。”
  余荞听到这话,很想说一句,那不准的。不过看杜美娣兴致这么高,余荞也就不说扫兴的话了。
  杜美娣又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送走杜美娣,余荞没一会就又睡了。
  中午郑向国回来,看余荞还在睡,就转身去了厨房。
  只不过中午吃饭的时候,余荞控制了一下饭量,就少吃了那么一口。
  只是在余荞放下筷子之后,郑向国就皱着眉头问了句。“怎么,今天做的不合胃口?”
  余荞一愣摇头,“没有,”接着又夸赞了一句,“老公手艺有进步,做的饭,真的越来越好吃了。”
  郑向国本还想问余荞,那为什么吃的少了?却被余荞的一声老公,叫的心情飞扬。
  余荞不是那种粘腻的个性,他们结婚以后,除了在床上,余荞大多数都是喊他名字的。
  像这样正儿八经的叫他老公,这是第一次。
  余荞看着吃饭都乱了章法的人,在心里偷偷的笑了。
  郑向国飘飘然吃了饭,又收拾好。甚至连余荞的药都没望。
  看着郑向国出门,余荞给自己点了个赞,虽然她怀孕变懒了,但是这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
  只是等晚上,郑向国做了好几道自己爱吃的菜以后。余荞吃饭的时候,心里就忍不住吐槽。
  她只是不想在变胖,怎么就这么难。
  这一次,余荞很老实的按照原来的饭量吃的,她怕自己在少吃一口,明天郑向国能请教到冯爱玲那。
  晚上躺在床上,余荞难得的精神,没有那么快睡觉。
  等郑向国上床以后,余荞在郑向国怀里躺好。问了句,“郑向国,我是不是胖了。”
  因为晚上余荞正常吃饭了,郑向国就把中午的事忘了。这会儿,听到余荞这话,他马上就反应了过来。
  然后用手丈量了一下余荞的腰身,虽然还是很细,但确实是比以前胖了。
  当然这话郑向国是不会说的,只安抚道:“没觉得胖了,现在感觉正好。”
  说着郑向国的手上移,“我倒是觉得,你这里胖了不少。”
  感觉到胸前作乱的手,余荞俏脸一红。心里骂了句,流氓。她本来条件就很好,郑向国晚上睡觉,搂着她的时候,手又喜欢挑地方。
  其实她也知道自己怀孕后那里长了不少。只不过被郑向国这么直白的说,余荞还是觉得不好意思。
  别看郑向国平时一本正经的,但是晚上的时候,那男人的本性可从来没收敛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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