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05章 送榛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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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间一股肃杀之气充斥在众人身上,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凝重了几分。
  郑向国离开的当天晚上,半夜就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余荞本来就因为担心郑向国,睡的晚,听到雨声又被惊醒了。
  后半夜睡的也不是很好,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余荞还在想,她家那边都说春雨贵如油,这边看来也是。她来了这么长时间,今天终于是下雨了,后院的菜也终于不用她再浇水了。
  第二天一早,余荞虽然晚上没睡好,但还是早早就起来了。
  余荞走出屋门,这会儿雨已经停了,只是空气还潮湿的很。余荞深呼吸一下,只觉这雨后清新的空气,让她因为没睡好,晕晕乎乎的脑袋都清醒了几分。
  余荞来到后院,菜地里的菜苗,因为雨水看着都水灵了不少。比她天天浇水时都精神多了。
  杜美娣这会也在菜地,正准备拔葱,看到余荞就道;“你要葱吗?”
  虽然现在菜苗已经很大了,但还有点吃不着。但是杜美娣家栅栏边上的葱却是很旺盛。
  余荞也没客气,“给我拔两颗就行,”今天郑向国不在,她准备早起下面条,撒点葱花借个味。
  家里有菜园子真的很方便,只是余荞种的葱,不是这么快能吃上的。
  还要等一个月,葱苗还要移栽,这样明年才有的吃。
  杜美娣把葱递给余荞,“一会吃完饭,咱们去看看春香吧!”
  余荞点点头,没有意见。
  回到屋里余荞做了面条自己吃了,然后就出了门。
  这会儿杜美娣也和两个儿子一起出来了。
  谢家合,和谢家欢再次看到漂亮婶婶,直接露出个大大的笑容,乖巧的道;“婶婶早上好。”
  余荞也笑着道;“你们也好。”
  兄弟两个没有多待,得到余荞的回应就高高兴兴的跑了。走时还没忘了说,“婶婶再见。”
  余荞和杜美娣一起往宋春香家走,路上余荞道:“你家这两个小子,真懂事儿。”
  余荞每次遇见,他们都特别有礼貌。
  杜美娣听到余荞这话,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听话什么啊!就是两个皮小子,以前你没来的时候,恨不得在家里翻天。”
  说到这,杜美娣有点想笑,“自从知道你住在隔壁后,两个臭小子回家都安静多了。那两天还把我晃了一下,我还以为两个人是闹毛病了,后来听他们嘀咕,我才知道。”
  杜美娣说到这看着余荞,啧啧的摇头,漂亮啊!就是大杀器,连孩子都抵挡不了。
  余荞听到这话,笑了,“美娣姐,我怎么感觉,你是为了夸我才这么说的”
  杜美娣可不认识同这话,“骗你干什么,我还有些犯愁呢。”
  杜美娣转头看着余荞,“你说他们这么小就这样,长大了娶媳妇该怎么办,这臭小子就是愁人,就他们那眼光,没有漂亮姑娘在不取媳妇了。”
  杜美娣洋装愁的皱眉,“唉!我心心念念乐宝,为什么还没有来。”
  余荞有被杜美娣的模样笑到,听到杜美娣的话,问了句,“乐宝,是谁呀?”
  杜美娣直接回道:“我姑娘啊!谢家乐,名字好听吧?”
  余荞被说懵了,“美娣姐,你还有个女儿啊?我怎么没见过。”
  杜美娣道:“你当然还没见过,因为我还没生呢?”
  余荞无语凝噎,很想问一句,你能确定下一胎一定会是女儿吗?不过这话余荞很明智的没有说,不然杜美娣一定跟她急。
  只是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像杜美娣喜欢姑娘的,还真不多见。
  余荞想要女儿是觉得,她和郑向国的女儿,一定会是乖巧又漂亮的。
  其实余荞没猜错,她和郑向国的闺女,却实是很漂亮,就是和乖巧可能不怎么沾边。
  两人到了宋春香家,她家里好多人,不大的客厅都要挤不下了。
  宋春香打开门看到是她们,眼里闪过惊喜的光芒。
  余荞和杜美娣看着乌泱泱的人,就没有进去,人实在是太多了。
  余荞看了眼屋里人,对着宋春香道:“不是说好了今天出去吗?你这怎么……”
  宋春香不傻,听到这话直接道:“对不起,我也是一时没脱开身。”
  门开着,虽然余荞没进门,但是大家看到余荞和杜美娣来了,都安静了些。所以余荞的话大家都听到了。
  听着余荞的口气不好,大家也不敢耽误,都找借口离开了。
  余荞和杜美娣让开了门口,让她们离开。
  宋春香和二人出来才松了口气,“这一大早真是够糟心的。”
  “都说是来安慰我的,说的话还都不怎么中听。”
  余荞和杜美娣听着宋春香的抱怨,都偷偷的笑了。
  三人来到外面,一时都不知道该干什么。
  最后三人决定去供销社转转,余荞半路还拐了趟通讯室,没想到通讯室还真有余荞的信件。
  余荞看了眼是出版社寄来的,然后就收了起来,准备回家再看。
  三人在供销社转一圈,多少都买了东西。
  回到家已经中午了,余荞自己简单了吃了点。才看出版社给她寄的信,里面有钱有票,还有催稿信。
  余荞把钱票数了数,收了起来,下午余荞准备去看冯爱玲。从那天回来,余荞还没有去过呢?
  余荞拿了些家里给寄过来的榛蘑就去了,上次做饭的时候,余荞说过下一次去的时候,给冯爱玲带榛蘑。
  冯爱玲还没有吃过,这种东北特色菜,所以想要尝试一下。
  余荞到的时候,冯爱玲刚好在院子里,侍弄栅栏边上的花苗。看到余荞来了,就起身收拾了一下。
  余荞进了院子,直接笑着道:“伯母好。”
  冯爱玲走过去,拉着余荞的手往屋里走,还道:“你这都多少天了,才想着过来。”
  余荞顺着冯爱玲的力道进了屋,把榛蘑放下,“我有个朋友结婚,就耽搁了几天。”
  冯爱玲拿过余荞带来的榛蘑,打开看看又闻了闻,对着余荞道:“别说,还真挺香。”
  “等我明天买了鸡回来,你过来教我做,顺便在这吃中午饭。”别说冯爱玲闻着这股清香的味道,就有些馋了。biqubao.com
  余荞听到这话也没推辞,笑着道:“我带点蘑菇来,还能蹭上伯母的鸡肉,挺划算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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