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102章 长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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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四个孩子也都成了家,因为工作原因,并不在他们身边。
  现在看到余荞这么个漂亮姑娘,冯爱玲是真心的喜欢。
  可是她也知道李建军的个性,他看人是很挑剔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入了他的眼。就是因为他很喜欢郑向国,所以才想看看余荞的。
  现在听到李建军的话,就知道李建军对余荞算是很满意了。
  冯爱玲拉着余荞坐到椅子上,第一句话就是,“丫头!你真的好漂亮。”
  冯爱玲也见过不少好看的姑娘,但那都是流于表面的。就像苏晴亚,她也很漂亮,还是和余荞是不一样的美。
  她也算是有几分本事,但是和余荞比,若是看外貌,二人算是不相上下,可要是看内在的气质,苏晴亚就完全比不了了。
  余荞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沉静,人看起来也特别的沉稳,有一种经历过大浪的感觉。
  余荞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但是她却是死过一次。所以余荞身上,会有一种通透感。
  郑向国在听到师长的话之后,心里才算放松下来。
  虽然他自认余荞真的很好,可是不是你好,所有人就会喜欢你。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师长,看人的眼光很挑剔。他喜欢余荞,所以也想余荞可以得到,李建军的认可。
  郑向国看向余荞,眼里都是笑意。
  在郑向国心里,比起他亲爹娘的喜欢,李建军的认可,才是对余荞自身的一种承认。
  冯爱玲跟余荞说了会话,慢慢就体会出了,这丫头真的不一般。她不会让二人之间的气氛冷场,而且话题都是偏向自己喜欢的。
  没有故意讨好,和奉承,全程都让人很舒服。
  说了好一会儿话,做晚饭的时候,余荞也跟着去厨房帮忙了。
  冯爱玲没有说什么客气话,二人再一起忙活,说说话,这样能更好拉近双方的距离。
  郑向国和李建军留在客厅,家属区的房子格局都是差不多的。
  只不过李建军家的布置和余荞家很不一样,很符合七十年代的特色。
  李建军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眼睛还一直往厨房看的人。
  笑骂道;“别看了,看你那点出息,要不你直接进去帮忙算了。”
  郑向国听到师长的话,心里还真有些跃跃欲试。
  李建军看郑向国那没出息的模样,严厉道;“你给我老实的在这坐着,”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看郑向国这模样,是栽的挺彻底的。
  郑向国听到师长的话,人到底是老实了下来,认真的陪着李建军说了会家常。
  他们虽然关系不错,可是却也很少有这种,纯聊家常的时候,他们的交流大多是工作上的事。
  慢慢的,李建军和郑向国也聊了很多,这边话没说完,那边余荞和冯爱玲饭就做好了。
  饭菜上桌,李建军拉着郑向国陪他喝酒。李建军平时喜欢喝一点,喝的不多,算是个爱好。
  吃着饭,李建军在和郑向国说话呢,余荞也和冯爱玲说起了家里的事。气氛很和谐。
  这边李建军听到余荞提起了家里,就对着冯爱玲说了一句。“余荞这丫头厉害着呢。”
  说到这李建军赞赏的看向了余荞,“丫头,你很有本事,在那种情况下,临危不乱,救下那些姑娘,伯伯也要说一句,你是个好样的。”
  余荞听到这话,解释道;“我那是钻了空子,耍了点小聪明,算不得真本事。”
  李建军不认同这话,“那可不是小聪明,你那就是真本事。”李建军虽然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可是从雇佣兵哪里收到的信息,也能让李建军将当时的情况猜个差不多。
  而余荞在遇到意外之后,能迅速分辨出形势,并快速做出判断,然后想出应对之法。
  这些并不是一句钻空子,小聪明能概括的。
  余荞能做到这些,就说明她是个心思很细腻的人。而且她还有一颗坚强的心,和快速的反应力。
  所以一开始李建军对余荞就是欣赏的,只不过有本事不代表人品好。今天见到余荞后,李建军不得不赞一句,郑向国这个媳妇娶的好。
  余荞听到李建军给了她这么高的评价,摇头道;“师长,我没那么大本事的,就是时机赶的巧了。”
  李建军没有和余荞计较这个,转而问起了前几天的事。
  “余荞丫头,你和伯伯说实话,在安山市的时候,你是不是早就察觉到有人跟着你了。”m.biqubao.com
  余荞听到李建军这么问,点了点头,她当时确实是早就发现有人跟踪了。
  “所以你找机会支开了那两个女同志。”
  余荞又点了点头。
  你当时是不是猜出了,他们应该是奔着你去的。
  余荞点头,“我那时是瞎猜的。”
  李建军得到余荞的回复,脸上露出笑容来,“余荞丫头的警觉性很好,以后也要保持。”
  “幸好,你还算有本事,遇到事还能够自救。只不过就算如此,你以后出去还是要多注意。”
  余荞听到这话,看看郑向国就差不多猜出来了。就像上次一样,那些人斗不过郑向国,就想捏她这颗软柿子。
  余荞相通这些,虽然心里很恼火,但她不是不听劝的人。
  李建军看余荞听懂了,再一次在心里赞叹,余荞真的很聪明,郑向国娶到她是有福了。
  李建军今天说这话,也是有他的考量的。
  郑向国这些年出手利落,有多少人暗中关注着他,想要他的命。
  如今余荞闯入了他们的视野里,那些人有几个不动歪心思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郑向国能力太出众,惹的祸。不过还好,这小子娶的媳妇也不是个简单的。
  几人吃饭的气氛很好,余荞也对师长夫妻二人有了一些认知。
  李建军虽然看着有些威严!却是很好说话的人。
  郑向国要是知道余荞的想法,就会告诉她,李建军只对他看的顺眼的人好说话,平日最是赏罚分明的。
  而冯爱玲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长辈,和她相处,余荞觉得很舒服,还能学到很多道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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