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88章 去驻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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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会儿,余荞就认真的打量起了宋春香,宋春香就是个普通的农家姑娘。皮肤不算白,但是五官很耐看。特别是她的一双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一种妩媚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感觉还可以,人品有待观察,性格应该比较急。这个从刚才的对话中就表现出来了。
  余荞给宋春香的评价,暂时可交。
  宋春香被余荞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在余荞的注视下,宋春香感觉自己有种被审视的感觉。
  忽而,余荞笑了笑,气氛瞬间就变的轻松起来。
  宋春香看着余荞笑了,只觉得她好漂亮,而且还带着一点可爱的感觉。一时都看的有些呆了。
  宋春香感觉自己被余荞的美色晃了神,还不等她向余荞诉说。就感觉到,自己好似被什么可怕的东西盯上了。宋春香心里疑惑,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然后自己的衣角被拉了拉,宋春香转头去看,想问问大哥拉她衣角干什么。
  刚转过头,宋春香就和郑向国幽深的眼神对上了。宋春香只觉一个激灵,只那么一眼,她就感觉自己要被凌迟了。
  宋春香心里直呼,这个人好可怕,目光都能杀人了。
  郑向国看对面那女的,不再盯着自己媳妇看了,这才转移了目光。
  当他接触到余荞打趣的眼神后,神色平静的坐了下来。
  “怎么样,困不困,要不要睡觉。”郑向国的语气低沉又温柔。
  余荞心里暗道:脸皮真厚。
  但是对于郑向国的体贴,余荞还是很喜欢的,很乖巧的点了点头。“有点困了,”
  郑向国伸手拦住余荞,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困了就睡吧!”
  余荞被郑向国的动作搞的有点方,就算真想让她睡觉,也不用这样的吧!大庭广众的余荞感觉很不自在。
  余荞想离开,可是郑向国并不放手。余荞没能挣扎开不说,手也落网了。
  桌子下面郑向国抓住了余荞推却的手,紧紧的握在了手里,还时不时的就捏一捏余荞柔软的手指。
  “郑向国!你够了,这是在车上,我靠着车窗睡就行。”
  郑向国并没有放手,紧了紧搂着余荞的手。“车窗那么硬,靠着也不舒服,这样就好,放心没有人会看你的。”
  余荞气闷,睁眼说瞎话,郑向国这人,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
  余荞劝说无果后,就老实了,这样睡觉是比靠着车窗舒服。虽然郑向国的肩膀有点硬,但是安全感十足。
  余荞只纠结了一会,虽然姿势有点不舒服,她还是睡着了。
  郑向国听着余荞清浅的呼吸声,知道她是睡着了,一只手从包里拿出一件衣服披在她身上。
  然后也闭上眼睛休息了,只是郑向国并没有睡实,一直保持着三分警惕。
  三天的火车,坐的余荞都没有精神了。等终于到了安山市,余荞只觉得松了口气。
  二人从火车上下来,郑向国背着二人的行李,拉着余荞往外走。
  等到快要出火车站门口的时候,郑向国却好似察觉到了什么一样,回头看了一眼。只是火车站人太多了,郑向国什么都没看见。
  而在人群后面,大全直接拉着二流蹲了下来。压低声音道:“你傻啊!敢盯着郑向国看,要是坏了霆哥的事,小心你一家人的命。”
  二流这会还有些慌,他没想到郑向国这么警觉。兵王不愧是兵王,这反应力,这要不是在火车站,他们绝对暴露了。
  但是只这么一下,二流的后背都汉湿了。转头看着大全道:“大全,怎么办,我们还出去吗?”
  大全看着渐渐消散的人群,“出去!我们混在人堆里,记住不要乱看,咱们是生面孔,只要我们不慌,郑向国就发现不了我们。”
  郑向国并没有在火车站逗留,因为这里人太多了,就算有异常也不容易查。
  不过郑向国可以确定,马上疯一定又有动作了。
  马上疯是部队给取的名字,因为这个人太惹人厌了。而且都是遥控着爪牙做事,让人烦不胜烦。他自己却从不踏足清平省,这让郑向国想斩草除根都没办法。
  郑向国和余荞出了火车站,先去了银行把钱存上。在盘山市因为时间太晚了,银行都下班了,两人就直接带着钱上了车。
  到了银行,余荞问郑向国,“要不,这钱存你的存折上?”
  郑向国认真的看着余荞。“除非你以后还想着离开我,不然这钱存谁名下都是一样的。”
  余荞听到郑向国的话,直接拿着钱去了柜台。本来还想着这是郑向国挣的钱,自己直接存了,感觉有些不好。现在嘛,以后她都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正好余荞的户口都带着,然后直接开了账户把钱存上了。看着存折上刚存的六千三百二十,余荞心情有些膨胀。
  六千多块,在七十年代堪比后事的百万了。她只结了个婚,找到一个优质男人不说,还成为了隐形的富婆一枚。
  郑向国看着拿着存折那张纸,只顾着高兴的人,偶尔看他的眼神都比原来热烈。忽然发现,他媳妇还有一点财迷的特性的。
  二人回到橙花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到这里距离驻地就已经很近了。可坐车也要两个小时。
  而且现在是下午六点,去部队的车都已经没有了。不过好在橙花镇还有旅馆,二人直接去了旅馆住了一夜,明早坐部队运送物资的车回去就行。
  第二天五点郑向国就叫起了余荞,因为往部队运送物资的车,五点半会到橙花镇。
  驻地现在没有通车,军嫂出门要么乘坐运送物资的车,要么结伴骑自行车。
  而驻地里,什么东西都有,那里就像一个小型县城。供销社什么的都很齐全,所以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出门。
  给部队运送物资的人,虽然没见过郑向国,可是他们认识郑向国那身衣服。
  在听到郑向国的自我介绍,司机是有些激动的。他为暗夜军团运送物资几年了,第一次见到部队里的战神。
  郑向国啊!部队里的传奇的人物,没想到今天能做他的车,让他瞬间觉得,这辆军用货车都变的不一样了。
  回头他就去老向那里显摆显摆去,让他羡慕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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