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荞写信的时候。信里她强调了爹娘对她的不舍,然后说了很多对二人未来的憧憬。最后才道,为了能多陪伴爹娘,她暂时不想结婚了。 信寄出去,余荞就不信郑向国他不急。心里畅快了,余荞也纠结了,早点结婚就早点结婚呗! 在二月底周芳生了,是找的村里的接生婆接生的。余家下一辈第一个孙子出生,余树和沈梅是真的很高兴。 家里一连几天都是喜气洋洋的,孩子刚出生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余荞没事也会经常过去看看,但是却从没敢抱过,因为小孩子太软了,就像没长骨头似的。 转眼余博文出生半个月了,余博文这个名字,是余荞写了很多寓意好的字,余树选的。然后周芳给孩子起个小名,叫安安。 所以家里人都是安安,安安的叫。 因为郑向国迟迟没有回信。余荞心里就有些没底,她倒不是担心郑向国变心啥的。 她怕自己刺激过了,郑向国再直接杀回来了。 想到郑向国要回来,余荞下意识摸了摸耳朵。 郑向国那个狗要是回来了,绝对不会用什么正经的说辞来说服她。 可是不正经的,余荞又不是郑向国的对手。这让余荞很没有安全感,觉得自己就是郑向国案板上的肉,他想怎么吃,想什么时候吃都行,这让余荞有种任人宰割的无力感。 不过余荞的担心显然多余了,因为郑向国迟迟没有回信,人也没回来。 因为郑向国出任务去了,本来这一次用不到郑向国。但是谁让他刚得罪了人呢? 李建军本想等郑向国结婚后再让他出任务,但是这次的任务别人去,总归没有郑向国去让他安心。 等郑向国回到部队,已经快一个月了。在三月末的时候,郑向国才看到了家里和余荞给他的信。 家里的信说了,余家同意先办酒,后领证。郑向国看到这个消息,心里很满足。 余荞的信有两封,郑向国先看时间早的,信上说不同意婚期提前。 看到这个郑向国心里有些慌,然后他又赶紧看了后面那一封。 看完这封信郑向国只剩下着急了,什么叫暂时不结婚了,不结婚怎么行? 郑向国收好信,直接杀去了师长办公室。 李建军因为郑向国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看到郑向国进来,对他还算温和。 郑向国进门还没忘了敬礼,“报告!” “说:”这会李建军看郑向国还算顺眼的,所以态度也很好。 “师长!我想提前休婚假,”郑向国说的慷锵有力。 李建军一口水差点喷了,努力咽了下去。 看着郑向国恼道:“你结婚的事,不是说好了吗?今天又来闹什么幺蛾子。” 郑向国表情委屈,“我未婚妻说,不嫁我了。我要回去问问,他怎么能不要我呢?” 李建军看着郑向国,这还是他手里那个王牌的兵吗?确定郑向国没被人掉包? 还有他那个媳妇到底是何方神圣,能隔着千里之外控制着郑向国。 李建军看着不正常的郑向国,压着火气,语重心长的道:“向国啊!咱们当兵的可不能违背他人意愿,你未婚妻不想嫁你,你可不能勉强她啊!” 郑向国不爱听这话,反驳道:“她愿意嫁给我的,只是不同意我把婚期提前了。”郑向国可不认同,他媳妇不想嫁给他的话,余荞可稀罕着他呢? 李建军劝慰的话到了嗓子边,生生的让他咽下了,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郑向国!”李建军气的都彪了高音。 “是你他m的说的,你媳妇不想嫁给你了。”李建军气的彪了脏话,他修二十年的素养,今天都他m的喂狗了。 “她说暂时不结婚,不就是暂时不想嫁给我吗?”郑向国反驳的理直气壮。 李建军:这话是这么理解的?郑向国找个媳妇怎么感觉还降智了。 李建军只觉得心里堵了股火,可是看郑向国这模样,他这媳妇不娶回来,这事就没完的态度。 李建军咬牙想着,还是让他赶紧回去把婚结了,回头好好给他出任务去。 李建军压着火气道:“我同意了,回头你写个请婚假的条子交上来。” “还有这次回去结婚后,就把你媳妇带回来吧!你不是申请的房子吗?让你媳妇住那,你去宿舍住。” 李建军想着,还是让郑向国把他媳妇带回来吧!一劳永逸省的在来麻烦他。 郑向国听到这话高兴了,赶紧敬礼,声音洪亮,“谢谢师长。” “滚!” 李建军可不想要他的感谢,他这样在谢两回,估计自己这把年岁就得交代了。 郑向国速度很快,回去就写了婚假条交了上去。然后赶紧收拾一下,连夜坐上火车回家了。 三月底余博文已经一个月大了,周芳也正式出了月子。因为是长孙,所以余家请了几桌酒,庆祝了满月礼。 而且他们家办满月酒的时候,请的人并不多。小孩子吗,虽然是家里第一个孙子,在这个时候也不能太铺张。 眼看快四月了,余荞一直没有收到郑向国的信,余荞是有些担心的。 这时山上的雪都要化完了,朝阳的地方野菜都能吃了。新鲜的野菜挖回家,蘸酱吃都很爽口。 晚上吃过饭,余荞回屋,开始数她的小金库。 寄给出版社的第一本故事上个月完结了,新故事余荞刚写,还没给出版社寄过去。 今天余荞想要数一数,第一本书挣了多少钱票。 出版社给她寄的钱都是大团结,余荞数了数一共二百多。其实已经很多了,这个时候工人每个月的工资,最低才二十五。 但是余荞还得到了不少的票据,生活中能用到的都有,出版社也算是有心了。 把钱收好,余荞想了会儿郑向国,才慢慢睡了过去。 只是半夜余荞听到了有人敲窗户的声音,现在月末,外面连月亮都没有。所以余荞什么也看不到。 余荞起身,隔着玻璃道,“谁啊!”虽然这样问,余荞心里却跳的很快,因为只有郑向国会来敲她的后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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