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去听收音机?”余荞觉得还是赶紧转移注意力的好。不然一会自己绷不住了,万一这丫头反应过来,那多影响自己的形象啊? 南宫笑还在自我怀疑,听到余荞的话,也被转移了注意力。毕竟从下乡之后,她就没再听过收音机了,现在还真有点想念。 但是那屋里有余荞的家人,南宫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语气有些踌躇,“我过去,真的可以吗?” 余荞轻笑,“没关系的,那屋如今就我娘和两个嫂子,她们人都挺好的。你不用紧张,她们也愿意欢迎你的。” 南宫笑听到这话,虽然还是感觉有点别扭,但还是点了点头。 余荞带着南宫笑去了爹娘那屋,沈梅看到跟着余荞进来的南宫笑,热情的招呼她上炕。biqubao.com 周芳看到南宫笑,也跟着打了声招呼,她们也是见过面的,虽然没有相处过,但是小姑子交的朋友,想来人是很好的。 余荞给南宫笑和刘小妹做了介绍,对于这个长的漂亮的姑娘,刘小妹还是很客气的。 大家一起坐下听着收音机,也能时不时聊上几句。 聊过几句,沈梅就知道,为什么这么多知青里,余荞会喜欢南宫笑了。 这姑娘有些单纯,说话都直白的很,没什么心眼子,跟她相处会很轻松。 聊了一会儿后,沈梅也有点喜欢这姑娘了。想着她一个小姑娘孤身在这里,就说让她以后可以常来玩。。 因为余荞的关系,双方相处的很愉快。没一会儿,几人就熟悉了起来。 余荞看着时间,十点钟的时候,大家一起去了大队部,这会该要开始分肉了。 几人到了大队部,果然快要分肉了,社员们都排起了队。 余荞她们四人找到余树和余大河他们,就一起走了过去。 余大林看到跟在余荞身边的南宫笑,整个人就不自在起来。他已经很长时间没看到她了,今天看到心里还是很惊喜的。 又怕别人看出自己的心思,余大林都不敢看余荞那边了。 而且现在并没有多少时间聊天,只是见面说几句话,就要开始排队了。排队的时候,南宫笑直接排在余荞后面。 因为社员们都更喜欢肥肉。所以为了能公平分肉,所以大家都要抓阄分肉。 今年因为杀了五头猪,大队上每个社员都能分到一斤肉。 猪肉现在都已经被切好了,每块肉都贴着号码。谁抓到几号就领哪个号码的肉,公平公正,肥肉瘦肉全凭自己的手气。 分肉真的是个大工程,红兴大队今年一共有六百七十六口人,连刚出生的孩子也都算上了。 每人一斤,余荞家有十口人,能分十斤肉。 大家领了肉凑到一起,肥瘦都有,特别均衡。 南宫笑抽到的是一块五花肉,还是挺肥的。 余荞看着南宫笑,“笑笑,你今年是要个王婆婆一起吗?”王婆婆已经没有家人了,所以常年住在养猪场。 如今南宫笑也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她和王婆婆一起,也算有个伴。 南宫笑听到余荞的话,点点头。“王婆婆人很好,平时也很照顾我,我和她一起过年也挺好。”南宫笑说着轻松,余荞还是听出了她语气里的失落。 过年的时候,她应该会更想家里人吧!可是今年她并不能回家过年。 知青下乡两年后,过年的时候才能申请回家。 余荞拍了拍南宫笑的肩膀,“回去吧!在这里怪冷的。” 南宫笑跟余家人告别,又对着余荞挥挥手就走了。 沈梅看着南宫笑的背影,感叹道:“难为那小姑娘了,自己一个人在这里,瞧着就怪可怜的。” 沈梅又看向余荞,“没事你多带她回家来玩,那姑娘挺不容易的,在这里就和你关系好了。” 余荞看着她娘,才相处了多长时间,就开始心疼她了。不过南宫笑真的是一个,让人容易喜欢上的姑娘。 看着家里人都走了,余大林又看了一眼南宫笑离开的方向才跟着一起回了家。 回到家沈梅就把肥肉都挑了出来,准备用来炼油。 虽然今年余荞打了野猪,入冬的时候沈梅就把野猪的肥肉用来炼油了,但是油是越多越好,这样炒菜的时候也能多放一点油。 剩下的肉里有肥肉的地方,沈梅单独留了下来,准备过年包饺子用。 虽然家里还有野猪肉,但是野猪肉包饺子没有家猪肉的香。过年的饺子肉,沈梅都会挑出最合适的地方。 吃过午饭,下午家里就开始炼猪油。整个屋里都是油香味。 分完年猪,就要准备过年了,今年因为家里白面多,蒸馍馍的时候,就多蒸了一些白面馍馍,然后再蒸一些玉米面的,这是要吃到正月十五的。 然后就是去镇上买年货,花生瓜子自留地有种。拿出一些炒熟就行。 到了镇上余荞去买了糖,又买了对联和鞭炮。 这个年代水果糖都没有糖纸,都是光腚糖。就这样的糖,村里人也只有过年才会买一点。 余荞家都是大人没有孩子,买这水果糖也是给去拜年的孩子准备的。 年三十这一天,一大早余荞就起来进山了。两个小时带着两只野兔和一只鸡,中午的时候饭菜就特别丰盛。 上午的时候几个哥哥把对联也贴上了,在对联贴上之后,年味更浓了。 吃饭时,余树还拿出来了藏着的酒,和几个儿子喝了不少。 下午沈梅带着两个儿媳妇和余荞,四个人包了饺子。 饺子就是白菜猪肉馅的,但也是真的没少包。 晚上的时候家里人就都穿上了压箱底的衣服,这两年家里人也都陆陆续续没少添衣服。今年只余荞添了一件棉袄,刘小妹做了一身衣服。 在就是沈梅和余树添了一身衣服,其余人都没做。 今年分到的布票,沈梅并不敢全用了。眼看着老三老四也到了岁数,年前她已经拖了王媒婆帮忙留意了。年后要是有相当的他们也要定下了。 到时候衣服被子都要准备,家里孩子多就这点不好,什么都要算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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