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荞走过去,直接就把收音机关了。余强不满的抬头,刚想发脾气。看到是余荞瞬间老实了。 弱弱道:“姐,再让我听会儿吗?”余强的语气有点撒娇的意思。 余荞把收音机放下,就问了一句。“你今天作业写了吗?”余强听到这话,瞬间就蔫了。 余荞就知道是这样,这小子有新奇东西,他跑的最快。就学习的时候,需要棍棒在后面撵着。 余荞猜测这个世界,要是没有意外,七七年也能恢复高考,最多还有四年多的时间。所以余荞一直管着余强学习,就是想他能考个大学。这小子脑子不笨,就是人有点欠揍。 虽说改革开放后,只要脑袋灵活敢闯敢拼,基本都能成功。 可是余强要是上了大学,视野开阔后。大学毕业,那时,起点就大不相同了。 所以每次看余强这屡教不改的模样,余荞就觉得特别闹心。 余荞觉得自己以后就是有孩子了,都不会有管着余强时这么闹心。《姐你确定吗?》 余强看他姐是真生气了,没敢再看收音机。缩着脑袋小声道:“姐,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好好写作业。” 余荞看余强认错态度好,语气也缓和了下来了,“余强,你想听收音机,姐不拦着,但是只一点,你的学习不能落下。” “你马上也快考高中了,姐当年是凭实力考进的市里中学,你呢?你现在这成绩是准备在镇上的中学混吗?” “虽说现在不能考大学,但是以后呢?国家要发展,大学早晚都是要重开的。只有,有准备的人才能抓住机会。” “你若是学的好,万一大学重开,也许我们还能一起上大学呢?” 余强这小子虽然有一万个缺点,但是他最听余荞的话,也最喜欢粘着余荞也是真的。余荞只有给他掉一根胡萝卜,他才会真的去努力,去拼。。 余荞本不想说这些,可是这小子,她在家的时候都能耍心眼,掉歪歪。等明年五月她结婚随军后,家里谁能管的住他。 果然余强听到这话,眼睛就亮了。“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以后还能去上一所大学?” 余强从小就特别崇拜姐姐,要是以后真能和她姐上一所大学。余强觉得自己能开心的发疯的。 “看你现在的成绩,不一定!”余荞泼了余强一盆冷水,让他能清醒点。 余强听到这话,不服气道:“我会好好学的,要是大学能恢复,我一定要和姐姐去上同一所大学。”余强的态度很认真。 余荞看余强这样,心里稍稍有了点安慰,看来她的话没白说。 余荞怀疑的看着余强,“看你努力喽!” “走吧!吃饭了,麻辣兔肉都要凉了。” 余强本还想反驳两句,可是听到麻辣兔肉,什么话都忘了,穿上鞋欢快的就跑了出去。 余荞看余强这样,总觉得这小子有点子,不靠谱。 饭桌上,大家都等着呢。刚才他们也听到了屋里两人的对话,这会儿余荞坐下,大家都频频看向余荞。 余荞刚把惦记了好久的麻辣兔肉,放进嘴里,接受到大家的目光,好悬吓呛到。 赶紧咽下嘴里的肉,“你们想问什么就说,这么看着我干嘛?” 余大河先开口了,“小妹,大学以后真的能开吗?” 无他人频频点头,明显也都很关注。 余荞看着家里人,认真的道:“爹娘,哥,嫂子,今天我说的话,你们听听就好,千万别往外面说。”m.biqubao.com 看到大家点头,余荞才接着道:“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想,我们国家现在虽然有些乱。但不会一直这样,等哪一天国家回复秩序。要想发展,就一定会重开大学,因为国家需要人才。” “而我想的就是,好好准备自己,等待机会。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也许五年。只要大学有重开的一天。只要能考,我们就有机会。” 沈梅听到这话,认同的点点头。“荞荞从小学习就好,那时候我和你爹还想着,家里要出个大学生了。可是没想到没几年,大学就取消了。那时候我和你们爹,还有些担心荞荞呢?” “可是荞荞却没有气馁,还在坚持学习,每次回来成绩都是拔尖的。那时候我和你们爹还挺伤心的,看荞荞这么努力,就恨大学为什么要关闭。” “如今听到荞荞这么说,只觉得是我们看的不够透彻。荞荞今天说的话,虽然是她自己的猜测,但是以后的事,谁又能说的准呢?” 沈梅虽然没什么见识,但是听到她闺女的话,却也觉得很有道理。 沈梅又看向余强,毕竟要是大学重开后,他现在也是有希望的。只是等沈梅看到余强后,只觉得火气直冲脑瓜顶。 余强这会儿吃的正欢快,嘴里都塞的满满的,活像个饿死鬼投胎来的。 “余强!”沈梅的声音都拔高了,看着余强,沈梅只觉得恨铁不成刚。 余强听着大家的话,吃的正香呢?声音突然停止,他也没怎么在意。 但是他老娘的一声河东狮吼,让余强夹肉的筷子斗了一下,肉也重新掉回了盆里。 余强赶紧把嘴里的肉咽下去,因为吃的太极,呛得“咳咳咳”的咳嗦起来。 余荞赶紧给他倒了水,余强喝了才缓过来。 余强呛的并不严重,因为兔肉比较辣。所吃急了就容易呛到。 东北人是比较能吃辣的,因为这边的天太冷了,吃点辣身上都能感觉热乎。 沈梅看余强的模样只觉得心累。这小子的心,不是吃,就是玩,就算大学能重开,他这样的,也没有能力考上。 对着余强这样,沈梅只觉颇为头疼:“行了,吃饭吧!” 吃过饭,余强很自觉的就回屋写作业去了。因为吃过饭,余树打开收音机,节目又变成了唱歌。 不然今天晚上余强的话说的很漂亮,但不妨碍,他当晚就能来个现实打脸。 虽然他心里对学习能看重几分,也是为了能跟余荞上同一所大学的信念支撑的。但是现在西游记才是他的最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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